- Aug 19 Tue 2008 12:28
台北大巨蛋,前途黯淡(新新聞)
- Aug 06 Wed 2008 08:54
遠雄自作自受
這幾天,多多少少有些朋友說,上週六8/2電視報導,巨蛋的說明會的衝突很激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主流媒體終於開始有些報導了,但是似乎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最初接到遠雄寄來的開會通知,嚇了兩跳,怎麼會一個早上開兩場說明會,還有,怎麼會從沒開過交通專家評估,就要開居民說明會。當時的感覺很糟,這說明會辦完,就要重新啟動環評及都市設計審議了。
於是分頭去問,知道市府交通局居然已經辦過「交通影響評估」的專家會議,社區完全不曉得,自然就不會有都審原本決議的「社區信任的學者」。只好趕緊請朋友們發出幾千份傳單,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來。
更糟糕的是,7/24晚上教育局辦了「樹木移植說明會」,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態度極為強硬地將開會程序一路走下去,即使被議員逼著讓我們播放當初暴力移樹的影片,尷尬之下,還是宣布散會。
(詳見苦勞網報導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4370)
在市政府的「示範」之下,遠雄會硬幹的擔心果然成真,8/2的說明會,遠雄就是很堅持,即使全場都翻騰起來,即使所有議員都認為「會不成會」,即使市府官員也說「應該重新辦理」,還是很堅持要辦下去。
(詳見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0996)
遠雄總是學不會教訓。
2007年5月22日,遠雄舉辦環評送件前說明會,我們質疑會議通知為何在兩天前才發出?他們還堅持要辦,我們全部退場後,他們居然對著自己員工簡報起來。
我們到市府抗議,市府於是要求遠雄重辦說明會。
2007年7月28日,遠雄依照規定重辦說明會,當天雖然沒有對焦,但說明會順利「完成」了。
2007年1月28日,遠雄送環評的資料,與當初說明會不同,環評會要求再重辦說明會。
2007年8月2日,遠雄在最後說環評說明會「擇期再開」。
遠雄只要照規矩來,誰能依法阻擋他辦說明會呢?
遠雄和市府簽約近兩年,到現在還無法動工,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 Aug 06 Wed 2008 08:54
抗議遠雄說明會的新聞稿
我們的傳單:
爭取森林公園、巨蛋翻盤機會
8月2日(六)上午10:00
大巨蛋 交通、環評說明會:松山高中大禮堂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BOT合約已經將近兩年,但環評必須重作! 由於大家努力,巨蛋遲遲無法動工,堅持下去就有翻盤機會! 吳清基副市長 07/1/11公開承認: 如果環評…沒過,市府不蓋大巨蛋也不用賠錢! |
過去的說明會,市府和遠雄從不回應民眾的訴求,但民意的怒吼,
讓都市設計委員會、環評委員會,再度命令遠雄重辦說明會。
遠雄 竟將兩場連在一起辦,
大家一定要站出來全力反對!
原本都市設計審議決議交通評估需有社區推薦的專家學者,但市府黑箱作業,已經偷偷開過三次審查會,現在更準備強渡關山!
上星期四(7/24)晚上的樹木移植說明會,市府用假數據做簡報,謊言被戳破後,群情激憤下,教育局強行結束所謂的說明會! ?
遠雄準備在ㄧ個早上連續開完交通及環評說明會,草草交差了事
一旦財團的詭計得逞,他們將依照環評決議重新辦理民意調查。
未來接到民調電話,請大聲說出: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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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1新聞稿
巨蛋開發財團蠻幹,前都發局長被逼走人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BOT合約已經將近兩年,巨蛋卻遲遲無法動工。今年1月底的都市設計委員會、環評委員會,分別要求遠雄舉辦交通及環評說明會,遠雄在過了半年之後,準備在下月二日早上連辦兩場。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質疑是草草交差了事,於31日上午在市府門口舉辦記者會,強烈抗議市政府為財團護航。多名市議員也到場關心,表示將持續監督市府,為市民權益把關。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原本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的決議,要求交通評估需有社區推薦的專家學者,在互信及專業的基礎上進行理性的討論。都市發展局前局長許志堅,努力嘗試為開發業者與民眾之間建立溝通橋樑,卻傳聞因為得罪財團在北市多項龐大開發利益被逼走,市府近期已經偷偷開過三次交通審查會,在黑箱作業下品質堪慮,社區完全未能參與,為週六的說明會埋下衝突。潘翰聲亦抨擊北市府官僚,屈從於遠雄解約提告的威脅,其實BOT合約當中,載明環評等程序都是「非承諾事項」,副市長吳清基在教育局長任內,去年1月11日的說明會上也公開承認:如果環評…沒過,市府不蓋大巨蛋也不用賠錢。但上週四(24日)晚上,教育局主辦的樹木移植說明會,市府用枯死12棵的假數據做簡報,謊言被戳破後才改口另有枯死補植88棵,群情激憤下,更強行結束說明會,仍一再為財團護航。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也強調,巨蛋案空轉兩年,是開發業者遠雄不用心「吃緊弄破碗」,不能推給民眾的反對。遠雄在前年底簽約後,拖了八個多月才舉辦環評說明會,卻是在開會前幾天才匆忙發通知,被判定無效後,又拖了四個月才按規定補辦,今年一月正式開環評會議時,開發內容又與兩個月前的說明會全然不同,再度被退回要求重辦,這次說明會又拖了半年。但這麼久以來,遠雄從來不願意誠心與民眾溝通,說明會總是蠻幹不肯正面回應質疑的聲音。在松山菸廠蓋大巨蛋是個錯誤的選址,如果當初業者做好準備功課,就不會遇到這麼棘手的問題。
大安區華聲里里長陳金花表示,這兩年的跨年夜,當地交通全面癱瘓,居民都很擔心四萬人大巨蛋引發的交通問題,會像過年一樣。尤其光復南北路下班時間已經非常壅塞,每週五或連假前夕更是動彈不得,實在無法再容納大巨蛋及週邊的百貨公司帶來的日常人潮與車潮。
信義區新仁里里長李財久也為社區安寧請命,若大巨蛋完工,將會把大量穿越性車潮引進住宅區,目前面對荷花池的鳥語花香將全部改觀,換來日夜笙歌的觀光旅館。由於大巨蛋BOT合約書,將市民大道新引道及忠孝東路五段553巷拓寬案列為市府應辦事項,里民都希望能夠修改合約內容。
由於環評說明會補辦完成後,遠雄將依照環評決議重新辦理民意調查。該聯盟也呼籲台北市民,未來接到民調電話時,請大聲說出「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大巨蛋!」
- Aug 05 Tue 2008 10:03
股市反彈,別買友達!
企業公關遮蔽污染真相
刊載於2008/8/5蘋果日報「大企業美化形象 遮蔽嚴重污染」
潘翰疆、潘翰聲(前者為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秘書長、後者為綠黨秘書長)
媒體大幅報導明基友達集團溫馨的種稻體驗活動,對照該公司回應下游農地遭污染時的制式冷漠,反差又何等強烈。當大企業的公關行銷,逐漸從慈善捐款擴展到團購滯銷農產、認養一畝農地,媒體卻很可能更加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最低標準——其本身的生產汙染控制與勞動條件保障。
發源於桃園縣龍潭鄉的霄裡溪長度僅16公里,原屬甲級水質好到可以生飲,在工商發達的北台灣相當少見,下游新竹縣新埔鎮的好山好水亦令人稱羨,居民長久飲用並作為灌溉用水。但自七、八年前友達與華映在上游設廠後,廢水日排放量共三萬噸,在枯水期比原水體還多,溪水雖仍看似清澈,但魚蝦全部消失,稻子拚命抽高卻不易結穗,連最耐污的福壽螺都不見蹤影,當地人多半不敢喝自來水,造就興隆的販水業,水廠也因水質不良,以堆置土堤的臨時措施改取較乾淨的鳳山溪水源。
- Aug 04 Mon 2008 08:49
捷運新莊機廠流標的背後
原本要在7/15決標的新莊機廠重新動工工程,在捷運局與公共工程委員會、衛生署的合謀之下,公開放話給樂生院民,只要大家不再吵,漢生人權法案在7/18立法院休會之前一定會過,用法案綁架抗議行動,真是高招,招標案的開標日也延到18日。
偏偏綠黨不算在樂青或自救會裡面,就自己跑去市政府門口抗議標金從31億元提高到61億元,捷運局公開說要勸退工信工程。這也真的有趣,捷運局要給工信什麼好處,工信才願意放棄這塊肥肉—多出來的30億元?或者說,捷運局到底為什麼跟工信有如此好的交情?真是引人遐想!
於是決標日又再延到25日。幸好18日法案過關,綠黨沒有被因此被罵。
如果工信不標了,那麼怎麼在短短時間之內找人出來標呢?
或許是這樣吧,24日又匆促地傳來,因為公告上有一兩個小筆誤要更改,所以決標日又延到31日。
結果,31日一二十個人跑到開標案現場的北投機廠,居然九點半就說「沒有廠商來投標」,所以流標了!
這有三個可能:
A. 捷運局還沒喬好誰來標,可是又不能再拖下去,只好讓他流標。或者是,捷運局想觀察看看,所以就乾脆讓他流標。
B. 因為樂生院的抗議動能還在,廠商看這樣的狀況,就算標下來也無法動工,看得到也吃不到,吃到了也嚥不下,乾脆就放棄了。
C. 因為地質真的太糟了,工信也不敢繼續作,其他廠商看到連工信都不敢作,也嚇到了,如果開挖一定會有工安災難,對品牌形象有損,也紛紛打退堂鼓。
第三種可能,我覺得純技術的因素最有可能。
另外一點想法,官員很怕不同領域的抗議者合流。
當天一大早,官員就到處打聽有沒有議員過去,綠黨會不會過去,
會後我趕場回到市政府抗議大巨蛋交通評估黑箱作業,警察也問我,樂生會不會來聲援。
甚至後來,內湖分局還打電話來問我,週一早上聽說樂生要去內湖抗議,我知不知道,這我怎麼會知道呢?連我問了樂青的朋友,大家反而很好奇,週一有什麼事情可以去抗議啊?看了媒體才知道,原來是內湖線終於要試車了,而內湖線就是惡名昭彰的工信工程蓋的!捷運局真的是壞事作絕,太心虛了!
那天到北投機廠,有好幾輛鎮暴車,還有數十輛警用摩托車。大陣仗比抗議人數多出不知幾倍。
連舉牌的時候,都把我的名字加進去,當天我們綠黨只是聲援者,不是主辦者,
因為,我們不喜歡用傷害動物的方式,來表現對貪官污吏的憤怒。
用黑色豬心比喻捷運局官員真的不太好ㄟ,也太血腥了!
- Aug 04 Mon 2008 08:10
環保署的誠意
旁聽要點公聽會的前一天,突然有大批不同來源的轉寄信丟進來,原本要參加板橋湳子溝溪的活動,臨時改變行程。
到會場嚇一跳,民間團體只有蠻野的柏舟,後來知道高雄地球公民協會的根正也發表了書面意見。
我和柏舟講完之後,環保記者聯誼會也發表聲明反對用「旁聽規則」來規範媒體採訪自由。
主席蔡玲儀在口頭上表現得很有誠意的樣子,說這是按照行政程序,先公告、公聽會聽取意見,審酌之後,再修改草案。也提到第三點營業秘密這一項可以不用列等等,也同意媒體不該放在這個要點之內。
這誠意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柏舟是很懷疑,我想就等著看吧。
我突然想起,我們並沒有收到開會通知的公文,但是開會簽到表上,卻洋洋灑灑列了一大堆民間團體的名字,這是什麼樣的誠意?
苦勞網楊宗興的報導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4596
地球公民協會的書面意見
關於97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2時,在環保署4樓第5會議室召開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公聽會。本會表達意見如下:
一、身為「頭家」的人民不只有「旁聽」的權利,建議本要點應正名為「民眾參與環評審查作業要點」,確保資料即時、正確、完整的公開,以及民眾參與的管道和機會。
二、本草案之設計,明顯傾向保護開發單位,限縮人民參與的空間,唯一的優點是可以加速審查速度。
三、本草案第三條中有關不予公開之會議,包括(一)涉及開發單位之營業或其他秘密資料,並經開發單位請求不予公開者;(二)其他經本會議決議不予公開者。前者屬資料性質,後者係指資料或會議本身?定義似乎不甚清楚。本條明顯給與環評委員和開發單位過於寬鬆的空間,逃避人民的監督。
四、第四條中,規劃各團體或各村(里)居民列席會議人數,以二人為限;總人數以二十人為限。此一規定高度限制了人民參與的機會,萬一某個案件關心的團體,有利害關係的村(里)超過十個,要如何處理?
五、第五條中規定旁聽人員列席會場表達意見,每人以三分鐘為限,每案旁聽人員表達意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相較於開發單位的報告和回應時間,給與民眾和團體陳述意見時間實在過短,除非每個案件均能舉辦聽證會,逐一釐清每個爭議點,否則不應為了審查效率而阻絕人民發言的空間。
六、行政院劉兆玄院長為了更貼近民意,甫於本月廿五日宣布啟動「傾聽人民心聲列車」,建立政策形成前公民參與的機制。如今,本來屬公開審議的環評會卻要以一紙旁聽作業要點,限縮人民參與空間,關閉社會參與、對話之門,豈不諷刺?
七、建議本要點應以促進資訊完整、即時、正確之公開,建立便於民眾參與之管道,提昇審議品質為原則,重新研議,不應草率通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
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民眾參與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 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及新聞媒體採訪人員得依本要點於本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相關會議(包括初審會議及委員會議,以下合稱本會議) 旁聽。
三、 本會議原則上公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公開:
(一)涉及開發單位之營業或其他秘密資料,並經開發單位請求不予公開者。
(二)其他經本會議決議不予公開者。
四、 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欲列席參加會議,得於本會議前,以書面或電話,敘明參加人員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向本署申請參加。
各團體或各村(里)居民列席會議人數,以二人為限。
依第一項規定參加列席之總人數以二十人為限,由本署依申請者意見之代表性及第一項申請到達時間順序定之。
五、 本署得設旁聽室,供旁聽人員旁聽,旁聽人員如欲列席本會議會場表達意見,應於提出旁聽申請時一併敘明。
各旁聽人員列席會場表達意見,每人以三分鐘為限,每案旁聽人員表達意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未能於會場表達意見者,得提書面意見。
六、 為維護會場秩序,列席之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依會場人員引導簽名、入座。
(二)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或干擾本會議進行之行為。
(三)禁止攜帶標語、海報、各式布條、旗幟、棍棒、無線麥克風或其他危險物品。
(四)本會議進行中不得向會場攝影、錄影、錄音。但經主席徵詢與會成員同意之錄音,不在此限。
(五)旁聽人員列席會場表達意見,應遵從現場人員安排之會議發言順序及時間,並提供發言內容之書面資料。
七、 本會議進行決議前,除經主席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繼續列席旁聽者外,列席之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均應離開會場。
八、 本署得於本會議召開前,開放一定時間,供新聞媒體採訪人員進入會場採訪及拍攝。
九、 新聞媒體採訪人員得列席會場旁聽,並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如有向會場攝影、錄影、錄音之需要,應先經主席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
(二)本會議進行決議前,除經主席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請採訪人員暫時離席者外,採訪人員得於會議全程旁聽。
(三)請採訪人員不得將本會議中委員意見及其姓名直接刊載於新聞媒體,以利進行公正、客觀及專業審查。
十、 旁聽人員如有妨礙會議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警衛得將滋擾人員強制帶離會場,情節重大者,本署將移送法辦。
- Jul 30 Wed 2008 13:57
讓陽光照進環評黑箱
讓陽光照進環評黑箱,
落實環評資訊公開
綠黨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的意見
環保署30日下午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公聽會,綠黨強烈質疑,這項保護財團利益的旁聽要點,去年環保署與媒體、民間團體關係緊張時所提出,因爭議過大被擱置,現在重新提出,僅修改媒體原則上可在決議時繼續採訪(第九點第2項),卻完全未納入民間團體對資訊公開的訴求。
綠黨主張刪除—第六點第4項、第七點、第九點各項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強調,陽光是最佳防腐劑,也是抵禦惡魔的最強武器;此要點將媒體與民眾隔絕於外,其實無法真正「保護」到環評委員,反而讓政治與財團的黑手在檯面下大力運作。
就算媒體不報導哪個委員贊成或反對的意見,神通廣大的財團還是會從陰暗的角落裡伸出魔爪,恐嚇施壓。
去年11/29第160次環評大會,確認台塑大煉鋼廠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時,潘翰聲因拒絕在決議時離開,遭副署長張子敬裁示「今後將不接受他列席環評會議」;但蘇花高環評時,國民黨立委傅崑萁卻在主席身邊下指導棋,決議時全程督軍對環評委員施壓,即便記者抗議仍賴著不走,警衛也不敢請他離開,沒有抗壓性的環保署,如何保證依法行政的一致性的。
綠黨主張刪除—第三點各項
資訊公開法的例外原則不應常態化,這一點如果通過的話,環評都不用審了,環保署也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守門員。
以霄裡溪案為例,友達華映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公佈光阻液等化學用品內容物,結果新埔人繼續喝毒水,連福壽螺都活不了的毒水!!
環評監督聯盟主張增列
1.議程事前上網公開:目前許多案件,當事者都不曉得的情況下,就進入審查甚至是通過環評。
2.會議全程上網公開:環評法第4條關於「環境影響評估」的定義是「公開說明及審查」。
3.會議附件上網公開:開發單位用心準備的資料,應該讓民眾更了解。
4.環評委員利益衝突公開:環評委員有否決權,其接過什麼案子應該全部公開,而不是個案迴避,如同金融業的報告附件都有利益衝突的揭露。
綠黨 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3號5樓 2392-0508
- Jul 29 Tue 2008 22:01
彩虹的肩膀—我的寶貝女兒上電視
7/30(三) 公視CH13「獨立特派員」第四單元
「彩虹的肩膀」(人物專訪系列一)
約22:40開始,播出十分鐘左右。
彩虹是我女兒名字的諧音,當初會取這樣美麗的名字,
想讓陽光帶來希望,又響亮好記,果然是沒有人會忘記的名字。
最玩笑的講法是,按照顏色排行,可以有六個兄弟姊妹J
為了拍這次節目內容,攝影小組跟著拍了一兩週,
亂亂的家也入鏡了,好的、壞的記憶也從倉庫翻出來。
從大學就認識的瓊月姐,拍完之後的某一天還打電話來怪我,
「你XXX那件事怎麼沒跟我說」其實,還有很多事沒有說…..
這樣廣告週知,實在有點不好意思,
不是談什麼公共議題的是非對錯,而是以我為主題人物,
也不知道有沒有說錯話,哪些畫面會剪出來。
不管你認識我人生中的那一段,
來看看我超級無敵可愛的彩虹妹妹吧!
當然,最經典的調皮搗蛋,還沒出書前只有我家私房獨享。
- Jul 26 Sat 2008 00:03
More options for Hualien residents
上週發表在蘋果的文章,翻譯後登載於Taipei Times
Misunderstandings among some political commentators have associated those who oppos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hua Freeway with the middle class. While the media play up the issue as a conflict betw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politicians continue to play with words, openly talking about the project as still being at the conceptual stage, while busily budgeting for it behind the scenes. The fact that a statement such as “anyone who is not a Hualien resident has no right to oppose the project” can find support makes one worry that Taiwan’s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s deteriorating into tribalism.
Destructive economic growth in the past at the expense of the environment did not result in the 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but instead widened the poverty gap.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enerating local benefits is now the accepted norm, and ecological tourism is generally a win-win proposition. The prevailing current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has advanced from end-of-pipe pollution prevention to control at the source. Unfortunately, many still associ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 simply picking up the trash, believing that the environment will improve alongside the rise in incomes.
vThe main reason why the Suhua Freeway failed to pass its lates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S) was the unclear positioning of the plan. According to a scenario analysis by the EIS, the Suhua Freeway will only be needed if industry is relocating to the east coast, as tourism and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rely more on the railway for connection to the rest of the country.
In other words, if the east coast wanted a freeway simply because there are so many on the west coast, then it would also mean ushering in high-pollution industries and dioxin-contaminated sheep to Hualien.
The Suhua Freeway passed an earlier EIS — in 2000, when the nation was busy with elections. It was passed almost surreptitiously as an impromptu motion, and no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Hualien County Government participated in the review process. Over the years, the developer has not changed its attitude toward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lthough several supplements have been submitted after analyses of environmental differences resulting from drastic changes to the route, the developer continues to cling to a false premise — that about 70 percent of Hualien residents commute to Taipei every day.
The imbalance in regional development requires a comprehensive redrawing of land planning and administrative regions. In the medium term, the government could consider legislation and budget to provide subsidies for east coast residents to travel by train. For now, the government can carry out President Ma Ying-jeou’s (馬英九) campaign promise — additional procurement of 72 Taroko Express trains for NT$3.6 billion (US$118.5 million) to increase the frequency of train runs to every 40 minutes and shorten the one-way journey to 110 minutes. As for cargo transportation, stability comes before speed. Even if the Suhua Freeway were built, safety concerns given the number of long tunnels required mean trucks would still have to use the Suhua Highway.
In recent years, the Taiwan Area National Expressway Engineering Bureau and local politicians have focused on the “safety issue,” emphasizing the need for an alternative route given the high number of accidents on the Suhua Highway. But is it impossible for the government to find another solution to the issue in the 10 years it would take to complete construction of the freeway? Why doesn’t the government announce a cross analysis of this section of the road and the reasons for accidents before discussing whether improving the existing Suhua Highway will cost NT$2 billion or NT$20 billion?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demanding a safe road to get home, but the risk is the diagnosis — and thus the treatment— might be wrong. Moreover, there shouldn’t be only one road leading home — and the Suhua Freeway should not be viewed as the only remedy to development of the east coast. A suggested alternative route connecting Nanao (南澳) and Heping (和平) will not be a freeway and will not make use of the funds allocated for freeway construction.
However, if the government were to reallocate the budget to construct a road for residents of Hualien, they should be given multiple options rather than being forced to choose between the Suhua Freeway and no budget at all.
By Pan Han-shen 潘翰聲
Thursday, Jul 24, 2008, Page 8
Pan Han-shen is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Taiwan Green Party.
Translated by Ted Yang
- Jul 19 Sat 2008 16:14
蘇花高爭議別再搞分裂-7/19蘋果
林濁水一文將反對蘇花高貼上中產階級標籤多所誤解,而此一爭議長達十多年,媒體卻仍在環保與經濟發展衝突的框架裡原地踏步,政客繼續玩弄文字遊戲,明著說是構想暗地裡卻在編預算,連「不是花蓮人沒有資格反蘇花高」竟也能夠引發共鳴,令人擔憂台灣民主發展有倒退至部落主義之虞。
過去破壞性的經濟成長,無法讓利益雨露均霑,反而擴大貧富差距,兼顧地方利益的永續發展已是顯學,生態旅遊便是常見的雙贏方案;而當前環境管理的主流,早就從末端污染防治提高到源頭管制的政策高度。偏偏還有很多人以為環保就是撿撿垃圾,甚至誤以為收入增加後,衣食足而知榮辱,環境就會自動變好,而對層出不窮的鎘米等健康污染視而不見。蘇花高這種大規模交通建設的環境衝擊,不只是道路沿線的破壞,更重要的是引入大量小汽車之後對空間與社會的改變,宜蘭在雪隧通車後許多農田紛紛種上房子而不是稻子,現在花蓮市區過年期間已見塞車,如果打通蘇花高,未來花蓮還有無毒農業可言嗎?
上位計畫定位不明就是環評被退回的主因,先前政策環評的情境分析,只有在產業東移的假設下才需要蘇花高,發展觀光與永續農業的聯外交通就該以鐵路為主;更白話來說,如果因為西部有那麼多高速公路就要求東部要有蘇花高,那就是準備把西部的高污染產業也搬到花蓮,戴奧辛羊必然也將會跟著過去。兩千年蘇花高環評通過時,正是舉國上下忙著選舉的時候,用臨時提案偷渡過關,當場花蓮縣政府連一個代表都沒有;開發單位如此粗暴地對待環評的心態不改,待路線變更過大進行環境差異分析時,儘管經過數次補件,仍然死抱錯誤的交通需求假設:約當有七成的花蓮人每天到台北通勤。
面對台灣區發展不均的問題,必須徹底進行全面性國土規劃與行政區重劃,中程可以考慮以「花東發展條例」的特別立法與預算,給予東部民眾搭乘鐵路的交通津貼,特別是原住民返鄉參與豐年祭。而馬上可做的,就是馬英九總統選舉期間「花東地區幸福工程」的承諾,增購72列太魯閣號,約需36億元則即達成40分鐘的發車密度,單程110分鐘的旅程,有效解決客運對快速的需求。貨運則是對穩定性的要求高於速度需求,即便蘇花高完工,密集長隧道的安全考慮下,大貨車還是不能走蘇花高,而必須回到蘇花公路。
近來國工局與地方政客強打安全問題,用生命對比環保,更是荒謬絕倫。環保本來就是為了生命,姑且不論近十年人命的損失,政府竟輕易卸責與反對蘇花高人士,難道未來蘇花高興建完工前的十年,就完全沒有解決方案嗎?在辯論蘇花公路改善經費是二十億元還是兩百億元之前,掌握資訊的政府,為何不願公布此路段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以及路段的交叉分析。畢竟針對崩塌落石與砂石車的解決方案,顯然是不同的,從媒體密集報導的影像來看,蘇花公路上最常見的就是來來去去的砂石車,哪有一個拚觀光的地方,還要跟砂石車博命的?
哪有觀光勝地的入口還矗立著嚇人的水泥廠?
要一條平安回家的路並沒有錯,怕的是診錯病因下錯藥,況且回家的路不該只有一條,蘇花高不該被視為花東發展的萬靈丹。其實,蘇花高的南澳和平蘇花替路段,已確定不是國道,不使用國道基金,那麼重新編列的三百億元億算,或是未來整條完工所需的一兩千億元,如果都要給花蓮人,可以是多重選擇題,而不是蘇花高的是非題。
載於2008/7/19蘋果日報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