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集會遊行惡法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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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人民佔領立法院議場的和平行動抹黑成暴民,是當權者以不變應萬變的老梗;行動者自行運用低成本的即時傳播科技網絡,成功動員聲援民眾反包圍,也預見了傳統大資本媒體必然加速衰亡。當反服貿的民意跟廢核、反低薪高物價、反炒房一樣,都不被正面有效地處理,政治不但是台灣最落後的部門,也將台灣拖向滅亡。

當下正在和平革命的剃刀邊緣,馬英九「千萬不要做台灣歷史的罪人」!

 

台灣人上街遊行,會問有沒有跟政府申請,經過學校和醫院會主動關掉震天響的喇叭,閉嘴靜靜走過去,抗議活動結束會乖乖把垃圾清乾淨,警方設下的拒馬封鎖線可以突破也不會去動搖他,汽油彈和石塊早就已經絕跡。就算你的訴求百分之一萬正確得不得了,只要觸犯這些天條,國家機器的文化霸權意識形態,馬上透過媒體圍剿。

 

非暴力行動的人民,出發點是和平,但群眾運動本質上具有不可知的暴力潛能風險,就像一把剃刀要除掉鬍渣,必定有鋒利的刃面。國內遊行的暴力風險已經被馴化收服,這把刮不掉鬍渣的剃刀完全不具威脅性,僅剩下展示性的拚場人數,總統府只消動動嘴皮,輕輕吹一口「聽到了」,厚臉皮的政府根本不怕鬍子亂糟糟。

台灣的群眾運動應該是全世界最和平理性的了,但是當權者繼續軟土深掘、忝不滿足,而深陷政商權力和逐利邏輯當中的傳統媒體,更是繼續成為幫兇。

 人民佔領立法院的正面能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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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戒嚴時期大人管教小孩的話,在解嚴二十幾年後的台灣,居然以財團治國來實現

戒嚴時期制定的集會遊行惡法應速修改,以符合兩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馬英九雖承諾過「把街頭還給人民」,吳育昇等國民黨立委卻百般阻撓,一個扮白臉一個扮黑臉,檢警也不約而同昭告天下,集遊法只是用來修理沒有權力的人。

六月四日檢察官抗議最高法院行動,以一人靜坐眾人依序獻花來規避集遊法,有八九成檢察官連署支持,請問檢察官們,陳椒華在NCC前一人抗議被起訴這件事,就算是不道歉當作不知道,以後還好意思用集遊法來起訴人嗎?

另一方面,最近一連串關於公民被警察傳喚偵訊的事件,警方並未使用集遊法,而改以更重的刑法「伺候」,如果廢掉集遊法,政府還是有一堆戒嚴殘餘的法令可用,集遊法修法應該以集會遊行「保障」法為方向,並清查「侮辱公署」這一類的過時法律。

 

藝文界「我是人,我反核」的凱道前快閃活動,令警方顏面無光,而對導演柯一正和作家駱以軍發出「公共危險罪」約談通知,然而去年十月兩名年輕人在同一地點快閃拍照,反而獲得總統頒發「總統府與我」攝影獎銅牌,長期默許中國觀光客在更靠近總統府的停車場前拍照,毫不擔心國家安全,顯然是對民眾的言論自由採取特殊的雙重標準

 同一地點快閃拍照得總統府銅牌獎  一個得獎,一個被罰?

很有處理群眾抗議經驗的中正一分局都還會選擇性執法,如果被約談、起訴的人名氣不夠,又發生在欠缺媒體關注的偏遠地區,天高皇帝遠的地方政府習於違法濫權,更是無法無天有如土匪治國。

台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開發案,先是政府教導業者切割送審規避環評,被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之後,縣政府還繼續違法替志信美麗華集團辦理環評作業。月初的違法環評會上,當地原住民林淑玲僅分送資料環評委員就被警察包圍限制自由,另一原住民成大女學生則在支持業者的人鼓譟下,就被警察粗暴地抓出去,理由竟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6條「於政府機關或其他辦公處所,任意喧嘩或兜售物品,不聽禁止者」,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最誇張的是,台東環保聯盟志工林國勳,以賽德克巴萊及綠地海洋的裝扮演出默劇,一介平民竟也收到警察局「侮辱公署罪」傳喚約談通知。其實,真正侮辱公署的人,應該是踐踏最高法院判決的台東縣長黃健庭,當黃縣長侮辱了最高法院,就算有任何人因而侮辱到台東縣政府,也是黃縣長自取其辱,套句流行話「只是剛好而已」。

 2007馬英九夜訪台東環保人士  

圖說:2007馬英九夜訪台東環保人士,勤作筆記,不能說美麗灣違法「看報紙才知道」。


台東縣警局目無國法的野蠻行為並不是第一次,2009年四月八日核廢最終處置場公聽會,警方禁止徐蘭香攜帶布條入場(明明場內掛滿抗議布條),在便衣人員喝令下,丟進一輛無警方標示的所謂「偵防車」,強押帶往利嘉派出所非法留置兩個多小時,直至會議結束前才釋回,迄今不曾提示任何法條、逮捕令或文件,完全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還向縣議員謊稱是自己不願離開。在那天之前也因「上頭交代」,警告釀醋達人徐蘭香「不要去鬧」,警察到她的打碗花農場騷擾、恐嚇員工,甚至深夜到住家「勸退」,嚴重侵犯人權。

41674-007  

當月十七日環保團體代表陪同徐蘭香到警政署陳情卻吃了閉門羹,再到行政院也是制式反應,轉往總統府,竟被指引到人來人往員工餐廳,後來當然也不了了之如果三年前,中央從總統府到警政署有任何一個官員,認真督導台東縣警局,或是司法、媒體、公民社會有發出正義之聲,警察也不會那麼赤裸裸的當地方官的抓牙打手。

 

不乖就叫警察來抓你」原是戒嚴時期大人管教小孩的話,在解嚴二十幾年後的台灣,居然以財團治國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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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南港高工學生原本計畫在校慶舉辦環保遊行,教官卻威脅以「鼓動學潮」恐嚇學生,輿論多將矛頭指向學校教官與時代脫節。我們與這幾位關心環保的學生熟識,家長也主動與我們密切聯絡,他們決定完全婉拒媒體採訪,在整個過程中,家長很開明、學生很成熟。其實問題的根源是,警察國家心態以及教官小題大作,而集會遊行法的存在,令政府持續控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也是國際特赦組織日前再次批判台灣人權倒退的焦點之一。

 

南港高工這幾位同學,過去就多次參加搶救白海豚、反對國光石化的運動,並到彰化大城親身體驗溼地之美,適逢校慶有繞場創意遊行的活動,學生自然而然準備了一齣「農漁永續、環境保育」行動劇,在國光石化政策確定終結後,六輕又爆發大火,學生便將標題改成六輕石化,之後班級導師和學生討論後,將針對六輕的標題去除,維持黑手印蓋在白海豚的設計。而活動剛好遇到梅雨鋒面取消,但記者在臉書上看到教官介入的過程,和時代進步脫節的言論,引起嗜血的媒體大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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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水上鄉清潔隊私闖民宅捕犬,導致家犬致死,引起各方輿論撻伐,動物保護人士也透過網路串連計畫抗議。嘉義縣水上警分局日前為此大舉動員虛驚一場,但對於預計二十八日縣政府前的抗議活動陳情,要求改進捕犬人員專業訓練,並將捕犬流程公開透明化,則表示「未接獲集會遊行申請,將追查幕後抗爭來源」。如果政府仍是防民如防賊的心態,而不是虛心自我檢討,不論集會遊行法是否愈修愈嚴,政府的腦袋若不修一修,台灣的民主與施政品質便難以提昇。

 

依法論法,不當的捕犬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及30條「故意使動物重傷到死亡」規定,處十到五十萬萬元罰緩,或有期徒刑一年;此案更涉及刑法上侵入住宅毀損罪,和民法上的毀損他人財產,尤其當事人還是公務員身份。然而嘉義縣防疫所及鄉公所未從動保法處以行政處罰,鄉長只是口頭道歉並對兩名失職人員處以申誡,負督導之責的隊長甚至「恰好」升官,難怪民眾憤恨難平。

 

在集會遊行已經希鬆平常的台北市幾個分局,已經逐漸摸索出與公民團體互動的模式,雖非目前的許可制,但幾乎就是自願報備制。警方從苦勞網等獨立媒體平台得知次日轄區內的活動,主動與採訪通知上的新聞聯絡人接觸,瞭解參與人數規模、活動形式等「情資」,而與相關政府機構聯繫以便因應,若活動時間較長則意思意思舉牌警告,鮮少有「脫序」行為發生。但集遊法修改之後的強制報備制,必須在四天前報備,雖取消刑罰,但增加許多罰金的行政罰,令民眾動輒得咎,無形中提高警方在執法時的裁量權,最可能受到限縮的,便是「天高皇帝遠」較偏遠地區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

 

如數週前台東縣議會一場核廢場公聽會,知名釀醋達人徐蘭香女士,在活動前頻頻受到警方「勸阻」不要出席,當天甚至遭到強制帶走留置警局直到會議結束,也無任何逮捕令或告知違反何項法令。在此情況下,即便縣長鄺麗貞如何宣示反對核廢場,也無法讓人相信。

 

數個月前,桃園縣政府也曾遇到動保人士欲前往陳情,最初縣警局也反射動作地意圖阻止活動成行,後來縣府出面與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動保團體對談,並提出改進的承諾,動保人士達到目的,自然沒有再舉行集會遊行的必要。

 

愛貓愛狗的動物保護人士,在社會運動的光譜上,被歸為較軟性的一群,如果政府連這些「良民」都要打壓,且以污名的手法抹黑,而不是當成防止政府僵化的「社會白血球」,集會遊行法的修正,難怪會引起社會紛爭與對立。

 

(本文與王萱茹(關懷生命協會專案主任)合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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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選票道歉,何不向公義道歉?
 

握有權力的人多謙卑,就能檢驗台灣社會有多民主。民進黨已將下野半年了,也要等野草莓靜坐超過半過月,蔡英文才到廣場為過去八年執政未修集遊法及樂生拆遷、新移民政策等侵犯人權道歉。而馬英九總統為選舉政見六三三跳票而道歉,選前為四傻衝進謝總部道歉,都是向選票道歉,卻堅持不願對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侵犯人權道歉。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社會上最擔心的就是「老國民黨回來了」,馬英九何不向公義道歉,走出總統民調低迷時找極端支持者取暖的窠臼。

 

大法官會議第445號解釋宣告集遊法部份條文違憲,迄今已超過十年,第四條仍限制「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早已不合時宜卻遲遲不修,立法怠惰極為嚴重。上次紅衫軍為城時曾是修法的契機,卻因落入政黨惡鬥而功虧一簣;如今野草莓學運引起社會更大的討論,卻又重複政黨惡鬥的歷史鬧劇,1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次審查,兩黨立委仍是作秀第一、遲遲不進入實質討論,也拒絕學生及公民團體進入旁聽。27日立法院公聽會邀請六名教授與會,竟無一名支持野草莓的學者,主張廢除集遊法的廖元豪也未被邀請,內政委員會召委是馬家軍的吳育昇,令人懷疑馬英九是否有心「傾聽人民聲音」?

 

蔡英文對過去執政八年因「不夠注意」未促成修正集遊法道歉,但實際上,紅衫軍時民進黨是「反對」修法;這次多位黨籍民代為自己在街頭被暴警襲擊而流淚,並未引起社運界共鳴,蔡英文可能因此才警覺到執政負債傷痕之深必須道歉。因大量社運基層工作者在民進黨執政後期被起訴判刑,兩年前數十個團體因而組成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並討論出民間共識版本,國民黨朱鳳芝版本即源於此,民進黨黨團版本也幾乎雷同。

 

在這個修正集遊法的關鍵時刻,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另一位提案立委鄭麗文,也在國民黨內鷹派抬頭的氣氛下,低調表示「時機不宜」。過去八年的政黨惡鬥留給台灣社會極為深刻的傷害,馬英九獲得七百六十五萬票的支持,多少寄望社會更為和諧,不料這半年來對立依舊;由於牽扯到陳雲林來台引發的對立情緒,此次修法必然成為兩黨鷹派嗜血狠鬥以吸取選票的場域,站高位者必須對民粹力量的誘惑有所節制。

 

馬英九這次的政治操作,算計選票超過對公義的堅持,透過媒體放大流血衝突的社會不安情緒,模糊先前警方禁止國旗出現及強制關閉上揚唱片事件,並將野草莓學運定位為敵對陣營所發動,鞏固支持者的陣地;再將學生訴求焦點轉移至集遊法修正,立法院則以拖延化解壓力,政治責任的道歉要求便消失於無形。如果最後集遊法修成保守的內政部版本,則馬英九總統「把街頭還給人民」政見將變成一個口號,即使在這場戰役上贏得漂亮,也會輸掉社會良心支持的戰略,原本謙卑要求修法的中間派也會被逼成廢法的基進派(Rad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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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要台灣參與全球抗暖化!

-集遊惡法箝制人權最新案例-

 

為了向各國政府及企業施壓,要求負起減碳責任,每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期間,全球民間都會舉辦同步抗暖化遊行、音樂會等活動,今年訂在126日。綠黨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然步道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蔬食抗暖化聯盟等主辦團體,「依法」向台北市政府申請集會遊行,卻遭無理刁難;為宣傳活動所作的幾波行動藝術,也遭到警察舉牌騷擾。手段和平、目的正當的活動,也不被政府允許,足證集會遊行惡法,必須徹底改為自願報備制,而非實質上為許可制的的強制報備制,方能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本月19日,我們向市府新工處申請凱達格蘭大道路權,被告知「已有團體申請」拒絕,卻不願透露是哪個團體,無法與之協調,透過市議員詢問後,次日卻變成「沒有團體申請」,可等候准駁。今年雙十節前後,新工處更私自擴大遊行禁制區的時間與區域範圍,迫使每年都是亞洲最大的同志大遊行更改路線,全國教師會為爭取教師權益的行動,更被「拒絕受理」,連申覆都不行,經各團體召開記者會申援,及市議員介入後方可舉行。原本只是個管理場地與道路的低階工程單位,竟實質審核人民集遊權利,明顯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規定。人民權利變成政府恩賜,政府機關行政裁量無限擴張,沒有政治背景的公民團體被蠻橫官僚橫加踐踏,遇到民意代表就自動退卻,如果台灣要實質民主化,許可制這類戒嚴殘餘必須逐一剔除。

 

本月18日上午,我們到消費象徵的101大樓前廣場演出行動藝術,以三隻模樣討喜的巨猴輪番遮住眼睛、耳朵和嘴巴,代表「不看廣告、不聽促銷、不說買這買那」,要求政府停止消費券錯誤政策,並呼籲民眾注意綠色消費原則。活動結束後,該大樓物業管理部門主管與本人相談甚歡,警察卻趕來要抄我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我說明本次活動已事前通知該派出所所長,警員態度仍十分不耐煩。

21日上午,我們到佔全台灣四分之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台塑大樓前,以一黑二白的氣球象徵二氧化碳,要求馬英九總統兌現「課碳稅降所得稅」的政見。活動前遠比參與者多一倍的警察就站滿企業大門口,引起公車站民眾側目,活動進行中,警察不僅用更高分貝的大型擴音器壓制,還要求我們降低音量,一度欲關掉我們的小麥克風,經本人正色要求保障言論自由,若有超標應依噪音管制法執行,會後松山分局竟威脅「以後不給你們演行動劇」。

 

現行集遊法是二十幾年前國會尚未改選時的國安三法之一,必須在六日前申請,若加上台北市政府首創而各縣市政府跟進的「路權」申請,大概要在十天前提出,有時為了要「卡位」還得提前一個月,完全無法符合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所需。近年來公民團體小規模的意見表達活動,已經和警方逐漸摸索出慣行模式:警方懂得盯緊中央社每日活動預告,以及社運媒體平台的「苦勞網」公佈欄,事前詢問主辦單位參與人數和形式等活動概況,我們甚至還將部分長期互動的基層警官電子郵件信箱建檔,隨記者採訪通知一併發送。活動進行中,警方會依法舉牌警告、制止、命令解散,抗議團體在舉牌時呼喊口號,在三次舉牌約略半小時的時間內結束,雙方相安無事。

 

但這番「警民和諧」的假象,經常在政治利益與商業利益面前就變了調,如2006年年市長選舉辯論在公共電視舉行,內湖分局長對場外的市議員候選人恐嚇「讓你們連選都沒辦法選」;而我們去年在華納威秀廣場宣傳抗暖化遊行,保全過來干涉後,便請來警察要依集遊法舉牌送辦。而近期因陳雲林來台而氣焰高張的鷹派抬頭下,警方與民眾間脆弱的互信基礎即將崩解,若集遊法修成強制報備制,未來政府將更有理由箝制人民發聲,弱勢的公民團體將變成大型政黨以集遊法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下的犧牲者。

 

環保團體的親身經驗來看,野草莓學運在自由廣場靜坐,拒絕向市府申請以免受辱,真是有先見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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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我在這裡,看見綻放出數千朵野百合的時候,許多野草莓當時才剛和我女兒現在一樣大。許多人只能從文字中找尋過去,今天,我來作一段簡短的「口述歷史」,企圖勾連出野草莓與台灣社會運動的關係。

 

這一件黑色的T紅色的反彰火字樣,這群鹿港的環保運動前輩,1986年的反杜邦運動,大家手上拿著黑底白字的「怨」,散步到總統府前,那時候還沒有集會遊行法,當然沒有什麼叫做禁制區的東西,但是大家不要忘了,當時還沒有解除戒嚴!

再往前一點,當時台灣層出不窮的「自力救濟」事件,就是現在我們說的集會遊行,因為政府無能,人民只好自己站出來圍廠抗爭。而反杜邦是第一個反對「設廠」的案例,是台灣環保運動從末端污染管制,走向源頭管制的里程碑。隔年,行政院就設立了環保署,當時的行政院長,就脫稿說出了環保比經濟發展重要的話!

當年臺灣第一次因為人民的力量趕跑了高污染的外資設廠,如今政府卻要在同一個地方蓋燃煤電廠,毒害自己的人民,還創下環評沒過自動撤案,再重新送審的刁鑽先例。

 

1988年在各種社運與政運的努力之下,台灣解除戒嚴,強控制解體了,但是集會遊行法等國安三法誕生了,政府讓戒嚴的幽靈一直漂浮在台灣的天空盤旋不去,只要有機會,國家機器就會下來奪走你的眼睛、掐住你的脖子、摀住你的耳朵。

 

集遊法是一個違憲的法律,1993年,高成炎教授因抗議北市捷運廢土濫倒於北縣,申請遊行不准仍堅持進行遭集遊法判刑,進而提請違憲審查,才有大法官445號解釋文將部份條文宣告違憲的成果,集遊法第四條「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到現在都還沒有改,十年來兩黨怠惰和政治鬥爭,讓台灣的言論自由還一直在戒嚴。

 

為什麼政府和他們的媒體要一直抹黑大家?為什麼有人會看衰這個運動,勸大家想想「退場機制」?為什麼他們那麼關心我們的健康、關心我們的期中考?

因為,只要我們坐在這裡的一天,就是那個指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就是指出,大人的腦袋是黑白的,只看得到兩個顏色,看不到我們雨後的彩虹。

就是指出,我們的政治污臭不堪聞問,這是屁股政治:他們一旦上台就捨不得放下箝制人民的統治工具,一旦在野就以人民代表自居要求廢棄此一戒嚴殘餘,他們是位子決定腦袋、屁股決定嘴巴,而我們是用腦袋決定屁股,所以我們今天坐在這裡。

因為我們揭穿了一個事實:我們的國家是由兩個屁股在輪流統治的!

所以不管是在上面的屁股,或是在下面的屁股,他們一直叫我們可以回去了,但是我們的要求一點都沒有被聽見。

 

過去二三十年來的經驗,不管成功或失敗的圍廠抗爭,不管是環保運動、或是勞工運動,韌性、堅持與團結,是我們逼迫政府低頭、資本家低頭的唯一工具。

我們從行政院門口被抬走,我們持續在這裡靜坐,我們就是在圍廠抗爭,

我們就是在告訴全國人民:政府說傾聽人民聲音是假的,

我們就是在告訴全世界:政府的統治是沒有正當性的!

 

野草莓的靜坐天數已經超過野百合,從網路上到處蔓生的野草莓也超過野百合。

不管你是認同差不多百年前的五四運動,還是將近二十年前的野百合運動,

我們都堅信,青年學生的行動可以改變歷史!

過去幾年,台灣社運基層工作者被集遊法判刑的不計其數,看板上有著斑斑血淚,

最輝煌的、最慘烈的,就是樂生保留運動,

也是因為樂生的堅持,漢生人權法案終於在立法院通過了。

我大二的時候,因為不滿情治系統到學校宿舍抓人,學生包圍立法院、行政院,懲治叛亂條例就馬上廢掉了,後來刑法一百條,也因為我們在台大醫學院的靜坐廢掉了!

最近政府裡面的鷹派抬頭,迫使提案立委、也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學姐轉趨保守,只能說「時機不宜」。但是從歷史看,人民力量、學生力量的展現,才是真正改變歷史、修改法律最棒的時機!

 

如果,集遊法真的能夠因為大家努力而修改,我們上街頭不用再怕被抓去關,我們環保運動的工作者,將會非常感謝各位,

這幾年來,環保運動總是要去上街頭,因為資本家可以和政府高官吃飯,資本家可以花大錢登廣告,但是我們只有一張嘴,而要一直和警察玩「舉牌三次」的遊戲,所以辦連署違反集遊法、發傳單換來一張罰單、參加無車日還要被便衣警察圍毆,兩個人靜坐還要被移送起訴。

 

今天很多環保團體不能來,因為大家都在準備126日的全球同步抗暖化行動,我們都在面對一樣的事情,就是有人不願面對真相,所以有系統的掩蓋真相。

如果到時候,政府還沒回應,大家還沒有散,歡迎大家一起跟我們從這裡出發,一起把真相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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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修法爭功諉過—黑心政黨下架

早在十年前就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要求修法的集遊法,因野草莓學運而有了啟動修法的可能,14日院會將討論民進黨黨團版本的「逕付二讀」提案,國民黨版也將在19日內政委員會初審。但綠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大門口演出「檢驗政黨黑心成份」行動劇,質疑兩黨爭功諉過,是玩弄權術毫無誠意的黑心政黨,應該立刻下架。

國民黨立院黨團13日召開公聽會上,內政部也一再以德國報備制為例,主張保留准駁權、禁制區、解散權及刑罰規定,完全倒退復辟、自我否定黨內進步版本,令公民團體憤怒不已,也激起野草莓的鬥志,將力爭到底。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抨擊,國民黨先在上個會期提出進步版本營造社會形象,但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入侵上揚唱片與圓山事件後鷹派抬頭,迫使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的提案人鄭麗文轉趨保守,鴿派即便支持也只能說「時機不宜」。雖然馬英九重申「將街頭還給人民」的政見,完全執政的國民黨卻有「明推暗擋」的三套劇本。目前就是第一套的烏賊戰術,以警察受傷與非法集會等問題模糊焦點,馬便耍嘴皮子「問題不是報備、是暴力」。第二套是舉辦公聽會的拖延戰術,以「未有社會共識」推諉,然而兩大黨版本皆源自集盟的民間共識版,簡直是史上難得的超有共識。第三套則是「黑臉白臉不要臉」,未來面臨攤牌的時刻,馬將會可憐地假裝控制不住立法院,放手讓鷹派阻擋法案,甚至是沒有形象可言的附屬小黨立委出面鬧場。而民進黨現在快馬加鞭要逕付二讀,蔡英文應先對民進黨執政時反對集遊法修正一事道歉,否則其虛偽面目也與馬英九不分軒輊。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鄭中睿分析比較,兩黨版本的相似度與共識度高達98%,符合野草莓學運與集盟版本的四原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廢止集會遊行禁制區、廢除行政刑罰、廢除解散命令、限縮警察機關裁量空間。微小的差別僅在於,國民黨版則有國家賠償條款,兩黨亦同採自願報備制,僅部份條文文字略有不同。請兩黨不要再繼續複製過去八年的比爛惡鬥,否則將會被人民強迫下架。

青年樂生聯盟是近年最頻繁、最大規模被集遊法侵犯人權的團體,野草莓在行政院前被驅離時,就是因為樂青被載到林口深山海邊「野放」的案例被點出來,而就近放在市區的台大後門,才能迅速於自由廣場重新集結。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崔愫欣強調,執政者玩弄法律的心態不改的話,還是會有層出不窮的人民抗爭,並說明反淡北道路聯盟在傳單換罰單事件,與參加北縣無車日遭便衣警察施暴的事件。而包括看守土城愛綠聯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爭取都市的綠地環保團體,也厭倦了一再於街頭被迫與警察玩舉牌三次的遊戲,呼籲將集遊法改為自願報備制,讓警察不再疲於奔命,而能好好服務民眾。人民火大聯盟則堅持,集遊法應該是全面廢除,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規範,而不是提進步法條作幌子,實際上卻愈修愈倒退。

共同行動團體:綠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青年樂生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人民火大聯盟、看守土城愛綠聯盟、大澳山愛鄉聯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看守台灣協會、綠色陣線協會、綠色主張工作室、反淡北道路聯盟、化作春泥更護花青年行動聯盟、GLCA 同志伴侶協會…


附件: 兩黨版本比較


國民黨

(朱鳳芝、鄭麗文版)

民進黨

(黨團版)

集郵惡法修法聯盟版本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於國民黨立院黨團11/13公聽會

「許可制」改「自願報備制」

自願報備

自願報備


自願報備

X德國報備制

廢止「禁制區」

X

廢除「行政刑罰」

X

取消「解散命令」

X

取消罰則

警察侵權有國賠條款

(最進步)

X

國民黨11/13公聽會翻案,據媒體報導全盤推翻學運與公民團體四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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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學運已進入第八天,超過我們曾經參與的野百合學運。當底層人民不分政治立場為廣場學生加油時,卻也有人公開或私下吃味的說,「當某某人因為集遊法遭起訴時,你們在哪裡?」,集遊法還沒修或廢,受害者卻已互相踐踏,讓最該負責的國、民兩黨輕易地脫罪卸責

 

今年821日,我們聲援樂生院保留運動,抗議新莊機廠工程重新招標,事後卻收到北投分局違反集遊法的傳喚通知,幸而社運團體及多個小黨集體聯合至警政署陳情,經一個多月公文往返,北投分局來函表示瞭解本人未到案之理由,似乎是不了了之。這個經驗告訴我們,只要人民團結,國家機器就會收斂他的權力。

 

集遊法充分體現國民兩黨位子決定腦袋的屁股政治,一旦上台就捨不得放下箝制人民的統治工具,一旦在野就以人民代表自居要求廢棄此一戒嚴殘餘。紅衫軍運動是廢除或修改集遊法的有利時刻,當時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也曾呼籲修改集遊法,但功虧一簣。過去幾年社運界被集遊法迫害的案例層出不窮,受害者總是在法院前互相支援,縱有運動領域與路線的差異,但面對國家機器龐大的宰制性暴力,連個人恩怨都變得微不足道。

 

綠黨創黨召集人高成炎教授,1993年曾因抗議北市捷運廢土濫倒於北縣,申請遊行不准仍堅持進行遭集遊法判刑,進而提請違憲審查,才有大法官445號解釋文將部份條文宣告違憲的成果,其他應交由立法院決定是否修改的條文,十年來卻因兩黨怠惰和政治鬥爭而未竟全功。這次趁著野草莓學運的機會,讓全國上下仔細審視這部違憲的法律,在這個難得的歷史隙縫中,受害者不該被分裂,應不分政治立場團結起來,推動社會繼續前進。

 

廣場學生多是社會運動場上的新鮮人,能夠站出來捍衛民主人權相當難能可貴,社運或政運前輩何不給他們更多鼓勵與容忍,而不是強加太多歷史負擔在他們稚嫩的肩上。學生也不應把目光侷限在追究政治責任與集遊法修正,更應該全面思考,從歷史縱深看脫胎於日本殖民時期與黨國威權體制下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警察國家法體系,並寬廣地接觸各個環保、勞工等社運議題,瞭解被集遊法壓迫的人為什麼被逼著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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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破壞事件遍地烽火,公民團體須用各種直接行動宣揚理念,卻常遭到警方以集會遊行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騷擾、甚至施暴,致使訴求無法順利傳播出去。

環保運動遭集遊法起訴案件

時間

事件

檢、警處理方式

案件現況

199310

高成炎、張正修及陳茂男等三人,抗議台北市政府違法傾倒廢土於台北縣,向台北市警察局申請集會遊行未獲准許。

以集遊法移送、起訴

高院論處罪刑後聲請釋憲,

1998/01/23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四四五號解釋,宣告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第一款違憲。

20067

何宗勳(環保聯盟秘書長抗議經續會為財團背書

以集遊法移送、起訴

認罪接受緩起訴一年

20077

陳椒華(環保聯盟前理事長)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絕食,抗議發放WiMAX基地台牌照

僅有兩人靜坐,卻被依「首謀」移送

檢方起訴求刑兩年,一審有罪但免刑責,二審無罪定讞。


環保運動受警方騷擾及施暴事件

時間

事件

警方處理方式

案件後續

20073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於國父紀念館門口辦連署

信義分局警員以涉嫌違反集遊法干涉,要求撤攤

市議員關切後,警局回電說是誤會

200711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在華納威秀宣傳全球抗暖化遊行

不僅保全干涉,信義分局警察揚言舉牌

委曲求全,撤掉說明看板。

20081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在忠孝光復路口人行道發傳單

警察認為有違反集遊法之虞,在旁緊盯蒐證。

一些民眾不敢拿傳單

20088

反淡北道路聯盟於人行道上發傳單

淡水分局以妨害交通為由,荷槍實彈開出罰單

罰單於網路公開後,申訴成功

20089

反淡北道路聯盟參與北縣無車日活動

以違法集會拒絕入場,花小姐遭永和分局便衣女警包圍施暴

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後,等待警方調查報告



資料整理:綠黨、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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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院保留運動遭到警方侵犯人權,是事件最頻繁、人數最多的青年社會運動。

在噬血媒體的扭曲下,樂生青年被貼上了激烈的標籤,被警察另眼對待,實際上只是堅定的非暴力抗爭者,許多人在這個運動中、在國家暴力下迅速成長。

野草莓學運在行政院門口被驅離前,因為舉了樂青被載往偏僻的林口山區「野放」為例,警察反而不敢這樣作,最後只放到台大後門,學生因而能夠迅速在自由廣場重新集結。



血淚斑斑的樂生院保留運動

警方依集遊法騷擾、逮捕、起訴案件概況

時間

事件

警方處理方式

案件現況

200511

總統府前靜坐要求指定樂生古蹟

以集遊法函送數名學生

一人遭判刑有罪

20066

台北縣政府前抗議強制拆遷

十四名學生被逮捕,一人受傷送醫

兩人遭判拘役與緩刑

20073

蘇貞昌官邸前要求公開審議樂生案

多人遭警方推擠受傷

一人緩起訴

20073

蘇貞昌官邸前再度陳情

一百多人遭警方押送至內湖山區


20073

蘇貞昌官邸前三度陳情

兩次舉牌後離開,警方視為同一集會,函送一人

一人緩起訴

20075

捷運局前陳情新莊機重作地質試驗

三人遭逮捕

三人緩起訴

20078

工程會前抗議違法動工

警方舉三牌未命令解散,隔天卻逮人函送

一人起訴中

20079

樂生院內抗議違法動工

一百多人遭押送至林口山區


200712

景美人權園區前陳情樂生人權

警方不讓群眾離去,逮捕30多人

一人遭移送

20088

新莊機廠重新招標,場外溫和抗議

北投分局認定綠黨秘書長潘翰聲為首謀、傳喚三名樂青作證

公民團體至警政署抗議後無下文

20089

捷運局前抗議地質重新鑽探不公正

中山分局強制盤查兩名記者身份



資料提供、整理:青年樂生聯盟李建誠、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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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在警方手上,總是「柿子挑軟的吃」,這些學生、基層社運工作者沒有攻擊警察的流血暴力衝突,卻一個一個被起訴判刑!

媒體會關注政治性案件的判決結果,這些人民抗暴的故事,雖然沒有沒主流體青睞,會一直傳頌下去......


集遊惡法箝制,基層弱勢遭殃!

2005-2007年間社運偵訊、起訴集會遊行案件

姓名/團體

參與集會遊行名稱與時間

案件現況

張緒中(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

陳柏謙(中華電信工會副秘書長)

2005/5/17中華電信工會合法罷工

結果:警方破壞合法罷工,擅捕工會幹部。

一審敗訴,判處行政罰鍰三萬元。目前上訴當中。

林柏儀

(政大社會學研究所學生)




2005/7/5反對高學費行動,向教育部高教司遞陳情書。高教司拒絕公開辯論。

結果:將五名學生以違反集遊法移送。

林柏儀拒絕接受緩起訴,遭檢方起訴。

潘欣榮等四人認罪接受緩起訴處分。

2006/5/30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

2006/11/28二審判決易科新台幣三萬六千元、緩刑兩年

潘欣榮等四人(教育公共化連線成員)

四人認罪接受緩起訴處分;潘欣榮因隔年再違反集遊法,緩起訴受撤銷,一審判決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三萬六千元。

吳豪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黃佳平(師大社教系學生)

辜郁哲(台北大學法學系學生)

2006/5/3由各人權、社運團體組成之「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聲援林柏儀首次開庭,舉行「吃掉集遊惡法飯糰」靜走記者會。

結果:警方在靜走過程當中迅速舉出兩次牌,在集會民眾決定要解散之際,現場警方表示「有長官在場,他不得不處理」不予理會,逕自舉牌。

2006/10/3進入偵查庭2006/12獲不起訴處分

楊偉中(教育公共化連線成員、工人民主協會執委

2006/5/13反對教育商品化遊行,警方將楊偉中逮捕,將在場靜坐聲援楊偉中之鍾秀梅教授及潘欣榮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三次舉牌,移送地檢署。

2006/6/5遭起訴

2006/12/22一審宣判拘役59天,緩刑兩年。

鍾秀梅(勞動者家長聯盟理事長、成大教授)

潘欣榮(教育公共化連線成員、台大城鄉所學生

2007/1/31偵查後起訴,2007/12/21第一審宣判無罪。檢方研擬考慮上訴中。上訴後二審維持無罪宣判。

蔡建仁(台灣農民聯盟常務理事、世新大學講師

2006/5/30聲援林柏儀違反集遊法開庭,因阻止未標示身份之蒐証人員違法蒐證,遭警方逮捕。

2006/10/16一審程序庭

2006/12/19一審宣判有罪。

2007/2/26二審宣判有罪,緩刑兩年。

何宗勳(環保聯盟秘書長

2006/7/27抗議經續會為財團背書,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

認罪接受緩起訴一年

陳椒華(環保聯盟前理事長)

2007/7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絕食抗議發放WiMAX基地台牌照僅有兩人靜坐,卻被依「首謀」移送

檢方起訴求刑兩年,一審有罪但免刑責二審無罪定讞

資料提供、整理: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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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若課稅,言論自由倒退嚕!


記者會相關訴 求及團體代表的發言如下連結:


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引發學生靜坐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正當全國輿論焦點在於集遊法放寬的程度,部分台北市議員竟主張對集會遊行課稅、並提高集會遊行保證金,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樂觀其成」。公民團體數十人,於十日上午於台北市議會大門口,抗議「言論自由倒退嚕」,高唱改編歌曲的「人權倒退嚕」與「窮人不能說」,並在嘴巴貼上兩張千元大鈔,抗議以金錢限制言論自由


台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規定,須至新工處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集會遊行是窮人的媒體,保證金制度已經不合理,更不應該提高,對集會遊行課稅更是匪夷所思,乾脆宣佈財團治國算了。財團動輒花大錢登萬言書廣告,還可能以廣告主的壓力逼迫編輯台抽稿,將公民團體的努力消音;如推動松菸公園保留都市綠地的運動,就曾有專題報導播出前臨時被取消。集會遊行是社會弱勢團體唯一的發聲管道,提高保證金與課集會遊行稅,將使小市民被迫封嘴,他抨擊提出集會遊行課稅的新黨市議員侯冠群,「宣稱為小市民發聲的新黨,難道只讓『有錢』的小市民發聲嗎?」


      全國教師會對外事務部主任江文隆也提到今年九二八行動,因台北市政府片面擴大雙十節禁制區而不被准許,被迫變更活動設計才被准許。但一般市民如果要舉辦集會遊行,恐怕無法如此順利。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潘翰疆便分享自身經驗,他們曾在國父紀念館門口辦連署,警員便以涉嫌違反集遊法過來干涉;在捷運口發傳單,也有警察在旁緊盯蒐證,令一些民眾不敢拿。在華納威秀宣傳全球抗暖化遊行,不僅保全干涉,警察也揚言舉牌,要求撤掉看板。集遊法賦予警察過高裁量權,限制人民言論自由,在自由廣場靜坐的學生要求修改集遊法極有道理,台北市府會竟欲聯手限縮人民集會遊行自由,與社會期待完全相反。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林淑雅指出,原住民在部落的權益受到侵犯需要伸張,必須到中央部會所在地的首都的台北市,也是集會遊行頻度最高的地區,若是台北市政府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將是全台灣言論自由與人權的大倒退,違逆全球民主化的潮流。針對台北市政府要求靜坐學生依法申請集會,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認同學生不申請集會遊行的決議,因為「這是一場實行公民不服從的運動」,也就是希望透過對集會遊行法的衝撞、以突顯其荒謬性。戒嚴時期所訂定的集遊法,早就一條一條被宣告違憲卻未徹底修改,在其規範下,警察執法是「球員兼裁判」,不是對人民言論及表達自由的保障,而是管制。人民火大聯盟賴香伶則表示,集遊法根本就應該廢掉。


共同行動團體: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綠黨、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綠色陣線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媒體改造學社、全國教師會、大澳山愛鄉聯盟、看守土城愛綠聯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人民火大聯盟

        --------------------------------------------------

野草莓學運也反對提高集遊保證金!


新聞報導摘要:

 

(2008/11/10 13:46)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野草莓學運」今(10)天進行全島串聯,來自台北、新竹、台中和台南總共近200位學生透過網路視訊系統,在中午1230分一起舉布條、高呼 「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的口號,向政府表達修改集遊法的訴求。對於有民意代表提出要對集會遊行課稅和提高保證金,「野草莓學運」發言人許仁碩表示,如 果連街頭最後一個發聲筒都要設定金錢築成的門檻,那台灣的言論自由就只是「有錢人限定的自由」,「我們堅決反對!」
................................


對於台北市議會有部分議員提出要對集會遊行課稅和提高保證金,許仁碩表示,有權有錢的人,他們可以直接面見民意代表或是在媒體登廣告,但是街頭是弱勢者的發聲筒,如果連街頭最後一個發聲筒都成為要由金錢築成的門檻,那台灣的言論自由就只是有錢人限定的自由。

許仁碩強調,我們從來沒有反對警察維護街頭人民安全和秩序的意圖,也一向支持警察有逮捕出現傷害、縱火和毀損現行犯的權利,但是不支持以這個為理由來任意驅離與犯罪無關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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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警方維安過當而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的學生自主靜坐,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及新聞局長史亞平都定調為「非法」的集會遊行,不但模糊了合法性與正當性的區別,更違背在野時的承諾,應向人民道歉。

 

總統馬英九在市長及黨主席任內,曾承諾會主動由許可制朝報備制方向修改,因「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不是政府恩賜」。由於學生所訴求的警方維安過當是突發事件,在事前許可制及授權行政部門劃設禁制區的框架下,不可能符合集遊法的規範。政府之所以容忍學生破天荒地在行政院大門口靜坐36小時,才驅離此一「非法」集會,正是政府的統治正當性出現問題。

 

陳雲林來台之初,許多民眾只是帶著國旗或是身穿有圖文的T恤,儘管是在所謂臨時劃設的禁制區外,其人權依然遭到嚴重侵犯,薛香川雖坦認警方處置不當,卻無勇氣承認非法侵入上揚唱片行的錯誤。當政府無法「保障合法」的時候,一再強調「取締非法」,其制度化的暴力就失去了正當性,對於和平的學生難以施展,對散亂無組織群眾的強力壓制則造成不同立場的人民間嚴重撕裂。

 

集遊法是戒嚴時期國安三法的產物,許多條文逐一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卻不曾全盤翻修,國民黨將修法的責任推給已經下野的民進黨,並不能閃躲當下「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事實,薛香川令人驚訝的家父長心態與官僚習氣,彷彿國民黨過去八年未曾下野。

 

台灣兩次政黨輪替,似乎未給兩大政黨太多教訓,政客和多數名嘴的言論,只是再一次「換位子就換腦袋」,這樣的屁股政治令人民腦袋錯亂。難道國民黨還以為他本來可以萬年執政,過去八年只是因為政治派系分合與兩顆子彈的意外,而不是因為長年執政導致遠離民意的結果。兩大黨應該用心體會政黨輪替的意義,執政的時候要設想未來在野的可能,宏量地保留在野力量的發展空間,為國家設計長治久安的政治體系,而不是短視地思考如何將法律視為工具,意圖剷除不可能消失的對手,使弱勢者的人權淪為警察維護治安下的供品

 

民進黨過去八年不僅未全力推動修改或廢除集遊法,違背在野時的承諾,反而壓制社運力量,導致許多弱勢學生與工會幹部被集遊法起訴判刑。蔡英文應該代表民進黨公開道歉,方有立場徹底檢討集遊法,「有執政經驗的在野黨」才不至於淪為口號。民進黨近年習於以民粹動員維繫政權而遠離社運草根,對於大場面的政治動員駕輕就熟,卻無力處理具有衝突潛能的遊行,沒有執政前常見紀律嚴明的糾察隊來排除突發狀況,也不見社會領袖積極宣揚非暴力原則。最糟糕的是,現場領導權被好博版面的失意政客取而代之,激化群眾情緒只放不收,還能嗆黨中央「大不了就開除」,被陳水扁擊倒的民進黨恐怕尚未見底。穿慣皮鞋就忘了草鞋怎麼穿的在野黨,當前的執政黨應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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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了近20年的糾察線

 

這場運動的形式,表面上看起來,跟1990316發生在中正廟廣場的野百合學運,有著高度的雷同,特別是那條糾察線。

 

我當然記得當年的激烈討論,但是我閒閒沒事做,就在最後一天跑去當了一天的糾察,在那條紅線上跟聲援民眾聊天。

 

這次,一些年輕的學生也不贊同這條線,當糾察去維持的時候也產生了一些些口角。不過,到了傍晚之後,衝組的民眾幾乎都往圓山集結之後,糾察線就趁著請大家起身整理環境的時候,給廢掉了。

 

所以,如果你現在來,不會看到你討厭的糾察線,即使某些時候必須加以恢復,也是很有彈性的,並不限定是學生身份。

 

另一個不同之處,被動員來的很多是網路鄉民,看起來參加者的異質性頗高,所以直接民主的實驗性的討論可能會擦出預期外的效果。下午在討論「萬一被驅散時,要到何處重新集結?」,原本討論焦點在:中正一分局VS台大校門口,結果舉手表決時,居然是「自由廣場」壓倒性的勝出。

 

我作為一個觀察者,還在繼續慢慢看有什麼可能性會在這個地方發生。

如果想更多瞭解,百聞不如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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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衝突中的清新聲音

 

陳雲林來訪造成激烈衝突,主流媒體聚焦的衝突是警民衝突,是隱隱約約的統獨衝突。

 

衝突,是只看到對立,而沒看到各種多元、多樣的聲音與角色。

 

從中午到晚上,學生在行政院前的靜坐抗議人數愈聚愈多,已達到五六百人的規模(分成二十幾組、每組二十幾人,還有許多未加入分組的人)。

這應該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民眾佔據了行政院的大門口廣場。

 

但是媒體呢?在拍了可以交代的作業後,便在旁休息,知道學生要長期抗戰,就顯得更累了,攝影機從腳架上移下來。或許是在等待衝突發生,有 一兩 位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到場,才吸引了攝影機動起來,被學生請出場外受訪後不久,攝影機就回來了。

 

連公視都派不出新聞組的人,而是專題的獨立特派員自己過來拍。

奇怪的是,連平面的文字記者都非常稀少。

 

而這個場合,維持要求修改集遊惡法、馬英九及劉兆玄道歉、警政署長及國安局長下台的訴求,不讓個別的標語出現。或許是這樣做讓某些政黨無法收割此一成果,所以跟他們友好的某些媒體也沒有緊緊跟拍了。

 

媒體愈是要去滿足衝突畫面的需求,就愈難讓這個社會變成多元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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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叫我9/15到北投分局的通知書,上面文號有塗改,事由不清楚。

我們寫公文請警政署確認,並在當天至警政署陳情,馬上就再度發文過來。

這次,文號沒塗改,事由也更明確。

 

 

再看看這件事--- 

全國教師會集會遊行的申請被拒絕受理,看起來更嚴重阿!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馬上,北市就戒嚴?

繼青年樂生聯盟等團體因抗議新莊捷運機廠不當招標,被要求到案說明後,台北市政府又於日前駁回全國教師會預定於928日前往教育部進行定點集會的申請,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台北市政府的理由竟然是:國慶日典禮籌備期間(91日至1015日),中華路、杭州南路、忠孝西路、愛國西路間之區域禁止集會遊行,台灣的人權水準顯然退回戒嚴時期。(範圍為清末整個台北城的兩倍大)

針對社運團體接連因違反集遊法而遭移送甚至起訴,以及此次全教會申請定點集會遭拒絕等國家公權力嚴重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情事,全國教師會表達嚴正立場如下:

一、針對北市府不准人民提出集會申請一事:

集遊法第6條有關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等禁止集會遊行之規定,違反民主政治基本原理甚明,早已備受各界抨擊,沒想到,北市府竟然變本加厲,以國慶典禮籌備為由,不僅進一步擴大了遊行禁制區,人民甚至連申請許可的機會都沒有,簡直視人民基本權利如無物。

集會遊行是言論自由的主要表現形式,馬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曾經說過:「集會遊行法首要保障個人言論自由,其次才是維護社會秩序」,看來關於保障言論自由,郝龍斌的尺度顯然不同於馬前市長。全教會要求北市府應提出禁止人民申請集會之法令依據,若無法律授權,即應儘速同意申請,並向人民致歉。

二、關於集會遊行法之廢止或修正:

檢視集會遊行法全文,有太多戒嚴時期殘留的遺緒,不但有違憲法保障集會遊行自由之意旨,甚至成為消滅或管制人民集遊的惡法,要言之,「事前許可制」、「遊行禁制區」、「警方裁量權」、「罰則」等,均有徹底檢討翻修之必要。

全國教師會呼籲國會各朝野黨團,應該將集會遊行法修法列為新會期之優先法案,全教會並將聯合各社團全力監督其修法進程。

**************************************************************************************************************

關懷私校工作者行動 連署破3000

力爭年金保障 拒當年金孤兒

全國教師會公益法人學校委員會所發起的上述行動,在八月二十五日經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並於上週全面展開,五天以來,已獲得超過3000人連署,並快速增加中,本會並將公布各校、各縣市的連署狀況。

台北市府日前在未有法律授權下逕自劃定集會遊行禁制區,不准本會申請,已引起各社團憤慨,並已有多位議員及立委將利用近日市政總質詢及行政院總質詢抨擊其不法,本會在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時前往教育部陳情之行動不受影響,照常舉行。(本會928陳情行動照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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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活動開始前一個小時,還在擔心下不停的雨勢。

結果雨居然停了。

跟上次在行政院門口,反對亂開路的活動一樣。

 

我們果然是「微笑太陽」的黨

 

 

抗議警察濫權,跨黨派大串連!

 

史上最怪的辛樂克颱風尚未遠離,曲折詭譎的「集會遊行法」即刻登場接棒演出。

15日上午有將近三十個民間團體共同前往警政署陳情抗議,一方面抗議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處理822日要求新莊捷運分段通車的群眾事件不當;另一方面,也要求立法院應立即修改集會遊行法,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取消刑罰回歸正常體制、限縮警察裁量權、規範解散命令、積極服務人民等,回歸「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立法宗旨。上百位民眾高喊「保障憲法言論自由」的口號,並演出「集遊惡法猛於颱」的行動劇,劇中還模仿警方舉牌、諷刺張力十足。

 

台聯組織部副執行長蘇偉碩,也參與了8/22新莊機廠第二次招標的場外關心行動,當時曾被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威脅要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他描述當天學生們最「激烈」的行為,不過是將八個紙團丟在地上,這樣也會被辦?北投分局的處置違反比例原則,自失行政中立的立場,根本是濫權。開標現場的北投機廠遠離鬧區人跡罕至,聲援樂生的民眾不到三十人,警方卻擺出數倍以上的警力,用教訓口吻恐嚇青年學生,還以高高在上的恩賜心態給予幾分鐘召開記者會的時間。而北投分局當天舉牌時,所喊的人名許多根本不在現場,還數度將潘翰聲誤為潘欣榮,完全沒作功課。

樂生青年聯盟代表懷疑,這麼和平的活動會遭警方送辦,極可能是捷運局在後面施壓,不欲社會質疑一個標案從三十億倍增至六十億,害怕五三零方案將導致山坡房舍全面崩塌的真相曝光,更掩蓋新莊捷運可以分段通車的事實;而綠黨前來聲援卻被當成首謀,難道這是政府在警告所有人不得再聲援樂生。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展示北投分局通知書上「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的文字,質疑馬政府所謂「傾聽人民聲音」,竟是假司法之名押人民到警察局作筆錄來傾聽。雖然部分有處理群眾事件經驗的警員,逐漸和民間團體培養互動默契,但警方行政裁量權過大,各地分局標準不一,像北投分局這樣的狀況未來還會再發生。這部集會遊行法是二十年前國安三法的戒嚴歷史殘餘,歷經兩次政黨輪替,警察國家的幽靈依然在台灣的天空遊蕩,威嚇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良心。

集會遊行法違憲條文不勝枚舉,綠黨創黨的召集人高成炎教授就曾「以身試法」,促成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四五號釋憲案;他呼籲一週內即將開議的立法院,應將該法案的全面翻修優先處理。

現場也有許多過去及進行中案件的集遊惡法受害者,以親身經驗,輪番控訴警方執法問題,並嚴厲批判現行集會遊行法的荒謬與不合時宜。台權會也代表「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說明聯盟的修法版本與共同訴求。

 

【共同行動聲援團體】政黨及政治團體:綠黨、台灣團結聯盟、人民火大聯盟、台灣生活黨、工人民主協會、第三社會黨、台灣民主共和黨、台灣青年逆轉本部、、、

民間NGO團體:青年樂生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婦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看守土城愛綠聯盟、同志伴侶協會、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納稅人監督政府聯盟、勞動人權協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枋橋河流文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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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位前輩說,如果沒有被關的決心,政府根本不會怕你。

當時不以為意,想說用合理、和平、合法的方式,作對的事,何懼之有。

 

現在,警察國家真的終於動起來,

這次是我,下次會是誰要遭殃呢?

老國民黨真的回來了!

 

恐嚇銀行團護盤股市,都沒有用了。

恐嚇小市民,會有用嗎?

 

郝龍斌市長如果把這位分局長調來中正一分局,

大家就準備天天去法院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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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動員] 9/15 挺樂生保存、修集遊惡法

時間: 2008年9月15日上午10:00
地點: 警政署大門口(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
9:45在 善導寺站1號出口集合(請暫勿轉給記者)

8月22日捷運新莊機廠工程第二次招標,許多關心此案的朋友到開標現場的北投機場,抗議捷運局隱瞞分段通車的事實。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和樂青、樂生自救會成員分別收到北投分局9月5日發出的「違反集會遊行法」的通知函,要求9月15日上午到案說明。

集會遊行法是解除戒嚴時國安三法的歷史殘餘,歷經兩次政黨輪替,警察國家的幽靈依然在台灣的天空遊蕩,威嚇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良心。而綠黨主動發起各項環境與社會議題的行動,從未被警方以違反集遊法移送,難道這是政府在警告所有社運團體不得聲援樂生。

我們行動的訴求:
一、修改集會遊行惡法,保障憲法言論自由。
二、捷運新莊線分段通車,保存樂生創雙贏。

請加入聲援活動,一同對抗警方濫用集會遊行惡法!  參與9/15行動,請攜帶團體旗幟。
感恩!


發起團體:
綠黨 02-2392-0508 contact@greenparty.org.tw
台灣人權促進會02-23639787 佳平
青年樂生聯盟 0966-700915 任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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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社運的這兩年,常常有人問我,一直處理層出不窮的環境與社會議題,做這些事會不會挫折?

 

這樣問吧,每天朝七晚八,會不會挫折?以前我們常常用「薛西佛斯推石頭」的神話故事來比喻,不管作了多少研究與分析,每天股市開盤,好像石頭又回到平盤的那個原點。有次MSN上面,同業回說「薛西佛斯推石頭沒有錢,我們推石頭有錢」,是啊,錢比別人多還要抱怨,很多人推著比我們重的石頭,錢卻領得比我們少。

 

一連串的串連、陳情抗議,把人搞得虛脫,辦公室的同事叫大家看苦勞網的石頭記報導來抒壓。一件意義深遠的行動藝術,一顆樂生石頭從新莊推到總統府當禮物的故事,已經發生一陣子了,大家都不知道,因為媒體沒有報,只有立報的慕情獨家。我們也是社運中央社的苦勞網刊了其中一位行動者的文章才知道。

 

爆點在於,樂生居然突破了總統府防線,而且讓一群軍警官僚不知所措。

笑翻了!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6379

大家每天都在推石頭,這次推得真漂亮!

推!推!推!

 

如果每天用不同的方式推石頭,那麼即使同一座山、同一顆石頭、同一條路徑,也就不同了。(有點卡爾維諾的語氣)

 

前幾天,9/5樂青到台北市捷運局抗議,就像推石頭的例行公事,出席聲援的我講得有氣無力,被同事看了出來,真有點不好意思。

如螞蟻般的警察擋在門口,面如盾牌般的無表情,

男男女女的捷運局官員站在一側交頭接耳看熱鬧,

衙門上的「市民熱線1999」的紅底白字,應該激怒我如鬥牛一般,

我卻是一隻叮牛角叮到疲倦的蚊子。

 

不過,當天樂青搞了一個有趣的棒球諷刺劇,

說捷運局在地質鑽探的爭議上,找當事人周功台創立的台北市大地技師公會是「球員兼裁判」,很好笑啊,棒球真是國球。

我們松菸老樹的案子也是一樣的,當初公園路燈管理處最早是評估老樹可能有一千多棵,後來錫基金會評估變成136棵,不被納入的老樹移植死了三分之一,我們質疑他的認定有問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卻是再次請錫瑠來認定。

捷運局官員卻沒有笑,而且是官話到不行的回應。看他斯文的模樣,如果大家在捷運上下班遇到他,也不會覺得他們牽涉到收賄的弊案被起訴。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後面一叢警察,沒有一個人笑,只有樂青在自Hight

他們推石頭不累嗎?

9/5樂生捷運局行動會後新聞稿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6270

這個有趣的諷刺劇,主流媒體只有客家台和自由時報報導。

就等國科會數位典藏計畫的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剪出來吧。

 

當天,我心情還很不好的另外一件事,是中山分局的處理方式。

這位外表不像主流記者的記者,那天是第一個到的人,就被如豺狼般警察當作抗議樂青圍起來,被迫拿了記者證登記姓名等資料。

人民走到衙門前面要登記啊?遑論踐踏採訪新聞自由,警察國家的幽靈一直沒散。

 

不僅沒散,還愈聚愈多,聞到老K回來的味道。

另一位外表不像主流記者的記者,其實是在一家很很主流的大報社,以前我在金融業每天上班推的第一顆石頭就是他們家印刷的。

他也被盤查身份,這國家還有新聞自由?

 

政客令人作嘔的一點,是因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到權力就卑躬屈膝,見到弱者就欺壓。少數的警察,也喜歡搞差別對待,如果市井小民紅燈右轉追也要追來罰,如果特別人物闖紅燈,抓到了也會放手吧。

扯這一堆話幹嘛?

 

因為,負責來協調的白臉,對我是熱絡的,對這兩位記者是用力欺負的。

還來跟我說,學生為什麼都不說真名是什麼?

「像你這樣表明身份就很好」,當然好啊,

等一下活動進行到一半,就是玩起戒嚴殘餘的集會遊行法「三次舉牌」戲碼:

「潘翰聲先生,我是XX分局@$#,你們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請你們立刻解散,現在依法第一次舉牌警告,現在時間……

 

用個很主流的心態來比喻,警察大爺們——

「大家都是來推石頭的,你幹嘛這樣擋我的路、壓我的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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