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於2013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反核旗以台灣地圖襯底的主題「不要再有下一個福島」,講的是未來核災的瞬間毀滅性風險;原住民也用蘭嶼地圖為底,做「不要再有下一個蘭嶼」海報,談的是當下日常生活進行中的點滴核害。亞太綠黨聯盟在福島核災兩週年跨國記者會上,便呼喊這兩句口號,期望人們負起責任,不要把核害帶給下一個世代。
常有反核者策略運用核廢料議題,意圖堵住核電廠的屁股,它便沒法運作,既反對核廢料最終貯存場,也生出「核廢料哪安全不如放總統府」的民粹說法,或貌似環境正義的「各縣市依公投支持核電比例分配核廢料」。最近「忽然反核派」出頭,「反核四不反核」有鄉愿媚俗之嫌,茫然不知用過核燃料棒全堆在核電廠內的危險,而「核廢料無法處理」也提供政客免被質疑的發言位置。這些說法不盡然全錯,卻未確實面對既存核廢的道德課題。
政府和台電,製造惡毒的核電囚犯困境,把核四與舊電廠延役綁在一塊,把蘭嶼和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貯存場綁在一起,這場核廢料「台東搬台東」的荒謬公投,蘭嶼住民贊成或反對都投不下去。這些已經受害的災民,並不希望像水鬼一樣「抓交替」,將己所不欲的「歹物仔」丟給被威脅的潛在受害者,卻也不願意繼續禍延子孫。「不要再有下一個蘭嶼」舉起反核運動的道德高度。
製造問題的核電利益集團,是最該追究責任的元兇,但核電直送家家戶戶,使得我們被迫成為核廢料的共犯,面對達悟族原住民和核電廠週邊居民,或多或少在道義上亦無從卸責,村上春樹在巴塞隆納「非現實的夢想家」的演講,觸及這個現代便利生活的反省。如果政府尚不能答應公民立即廢核的願望,應該像德國那樣,把電力選擇權還給消費者,公共用電選擇權交給地方政府,當使用者願意付出相對合理的價格,台電就必須產出或收購相對量的再生能源,商品可以標示「零核電使用」,我家也可以不用核電。
不論廢核的時程何時來到,現有舊核電廠的核廢料和除役都必須共同面對。沒有用過一滴核電的蘭嶼竟承受十萬多桶低放射性核廢料,在環境倫理上,我們既然不能接受,那也沒有理由把核廢料丟到國外,包括北韓、俄羅斯、蒙古、新疆,但是位於兩大版塊擠壓持續增高的年輕島嶼,台灣根本不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核廢場。更嚴重的高放射性用過核燃料棒,日本送到法國再處理或自己搞快速滋生反應爐,實際上製造更多廢料的問題,又具有製造核武原料的潛能,在防止核武擴散的國際局勢下,境外處理毫無可能。
就核子物理特性來說,核廢衰變到無害以萬年百代計,以短短一生有限的性命為尺度來丈量,所謂的中期或終期,都是「此恨綿綿無絕期」。核廢料並沒有真正的永久貯存,也都只是暫存。因而在技術層次上把暫存做到最好,是最低限度的責任。但是蘭嶼每隔幾年重複進行的核廢桶檢整作業,工人徒手接觸被鏽蝕粉碎的鐵桶和水泥碎塊,海風掀起帆布把輻射污染物送到各地。首都旁的核二廠低階核廢場,卻是用機器吊掛核廢桶,還在負壓環境下「吹冷氣」維持恆溫恆濕。對離島如此種族歧視,本島每一位住民都該感到羞恥和憤怒。
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蘭嶼道歉,但政府背後還繼續害人,就太偽善。應該恢復停擺數年的遷廠委員會,核廢無條件撤出蘭嶼,務必與最終貯存場選址脫鉤處理,這無關反核與擁核,而是終結多數暴力的核廢殖民主義,實踐國際人權公約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