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環保署的審查結論

一、本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補充、修正,納入定稿,經專案小組委員及專家學者召開確認會議後,審核修正通過,提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
(一)本計畫如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同意興建,則應以蘇澳至崇德間之山區路段為優先。崇德以南之平原路段動工前,應提出對東部地區長期社會環境影響衝擊評估報告,送本署核備。
(二)應於動工前進行文化遺址內涵調查。
(三)滲湧水路段應持續進行降水補助及地下水水位監測。
(四)隧道段應維持原水系為原則。
(五)土方運輸應提出對環境更友善之減輕對策。
(六)有關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所提其他意見。

二、前項確認會議委員及專家學者意見,一併提委員會討論。

主席 張子敬 於會議通過關鍵時刻的發言錄音稿

 

……我在這裡所謂說,我提出來一個建議就是說,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處理這個案呴,因為剛剛他們簡報有提出來的,就是最早我們討論過幾次,有關分段,呴,有關分段,就是說山的這一段因為牽涉到蘇花公路安全性的問題,那有沒有可能,這一段那麼優先來實施。』

評:由主席自己提出的決議,明顯主導議事進行

 

……當然我剛剛一直強調的就是說,即便我們這個環差通過,他不一定會蓋啦,呴,所以說如果這個計畫確定要興建,就是說你,你決策的人決定說這個計畫是要興建,那也就是他們剛剛所關心的說,新的領導人出來了,會不會他想法不一樣,但其實我想以現在的時間來講,我們作這樣的建議,其實他們都還來得及作他的決策。』

評:主席除了強烈引導環評委員「環評過了也沒關係,因為不一定會蓋」,並且引導委員做出的通過的決議

 

『如果這個計畫確定要興建的話,那是不是以蘇澳到崇德這個山區的路段為優先,呴,那麼在崇德以南到平原段路的動工,那麼我們給他一個條件就是說,OK,對於大家所關心的這些東部的衝擊,像說這個所謂社會環境影響的衝擊,讓他們提出一個分析報告,到我們委員會上來備查之後,那麼才同意他動工。這是我初步提出來的呴』

評:昨天主席對外還說這是綜合整理眾多委員的意見,可是,這裡可以明顯看出,都是張子敬在主導,並非其他環評委員的建議

 

 

李翰林的側記

今天的環評會是屬於環境差異分析的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
也是歷次會議開最久的一次,從上午九點半開到下午三點半,開了足足六小時。

本次主席是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
贊成方列席發言的有花蓮的立委傅崑萁跟楊仁福、縣議會副議長、縣議員、鄉長跟一些當地業者﹝總參加人數大概是上次審查的兩倍﹞
反對方列席發言的則是泰華、翊齊、佳達、東漢、我、中岳、廖本全老師、綠黨翰聲、花蓮環盟的寶珠和張素貞老師

會議背景

在一月24日召開的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宣布補件再審後,才短短經過兩周國工局就補好了審查文件
並在215日自己還偷偷辦了一次現勘,拒絕讓我們參與。
還是後來佳達與花蓮的團體們主動在花蓮機場苦苦等候,才堵到他們。
不過他們還是不肯讓我們參與現勘,我們只能開車在後面跟隨。

在現勘過後一周,環保署馬上就發了這次會議的開會通知﹝按規定,環評會必須在一周前通知委員﹞
跟過去每次審查會間都隔著兩三個月相比,環保署跟國工局這次有著『超高』的行政效率。
現在想起來,這驚人的效率的背後,其實也代表著環保署想在本次會議裡強推蘇花高過關的企圖心。


會議狀況

會議剛開始在開發單位發言前,主席就罕見地開始幫環保署與環評委員們開脫消毒,
他說要不要建不是環保署說了算,大家不要有壓力。
就算環差通過了,行政責任是由行政院跟政治人物來負,委員們別擔心云云。
這在環評會上是很少見的,也是一開始的伏筆。

接下來是國工局副局長曾大仁約五十分鐘左右的報告,﹝超長!前幾次會議最多大概也只有報告三十分鐘左右而已。﹞

在開發單位報告完之後,主席即請列席者開始發言,雙方各十人,每人三分鐘。
贊成方的發言大體來說與過去相同,強調蘇花高的全天候與維生、運輸功能,以及花蓮因為沒有高速公路所以造成離婚率很高、失業率很高、人口外移等等。
我們的發言主軸則是希望藉著上次的總統辯論會馬謝兩人對花蓮未來發展永續觀光的回答出發,討論政策環評裡頭對永續發展情境與產業東移情境的不同交通配套方案、環境影響等等問題。去推論在未來走向永續觀光發展方向下,並不需要興建蘇花高速公路。
這個部份與過去差不多,雙方都講述各自的觀點。
之後則由國工局回覆列席單位的問題、立委發言、環評委員提問與回覆等等,進行例行程序。

重點來了

在環保署把列席單位請出去並且消音的閉門會議,才是此次會議的關鍵。
此時我們在外面的旁聽室聽不見聲音,只能看到轉播畫面上委員們的大概動作而已。

剛開始,我們注意到立委傅崑萁還坐在主席旁邊不離開﹝他也是列席者,這個階段應該就要離開會場﹞
我們正覺得奇怪想去反映時,就看他走出畫面,好像離開會場了。
後來才知道,原來他違反規定,根本沒走,一直坐在後面的記者席『督軍』。
記者們請警衛趕他出去,環保署警衛跟主席也都不管,居然就一直放縱他坐在那裡聽完整場閉門會議!
他在場『全程』旁聽,相信也讓許多環評委員噤聲,不敢表達他們真正的看法。

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出在完全不遵守議事程序與主席中立的副署長張子敬身上。
根據媒體朋友轉述,本次原本應該保持中立地位的主席,居然在會議中不斷大力推銷自己的方案。
明明開發單位根本沒提說要分段送審,在場委員也有表示道路規劃要整體考量、不應自己切割,且還有許多興建與通車後的安全問題尚未解決。
但是主席居然完全不顧在場委員的意見,強渡關山,宣布通過自己所提出的先開隧道段、後開平原段折衷方案。
一旁的環保署職員也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會議結論,開始逐條朗讀。
整個行為完全就是早有預謀,透過行政力與濫用環保署主持會議的權力來強力操控環評會,完全不顧環評的專業審查精神。

這個過程發生,我們都只能在旁聽室看到委員義憤填膺的表情,但不知道討論的進度與狀況。
我們本來看到之前的委員詢答狀況,想說應該又是補件再審。
但看到會議結束,平面與電子媒體記者蜂擁而上時,我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透過媒體記者,也才瞭解原來在閉門會議時,竟然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大轉變。
後來也有媒體朋友跟我們講說,早在上週五就得知環保署將在今天的環差會通過蘇花高環差分析。

他們早有預謀,只是我們一直卻都被矇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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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花太多錢,只要多用心思,

就能把一個看起來沒什麼吸引力的小房子,

變成讓人願意不遠千里而來的漂亮民宿

更重要的是,因為做觀光的基礎建設,

讓日常生活環境變得更好,醜小鴨也能變天鵝。

 

估計耗資必破千億元的蘇花高,用全民及後代子孫的錢,補貼開小汽車的人,以及水泥工程的大大小小短期利益受惠者。

但是,人可以「打開家門-打開車門」就到花蓮,究竟會打開誰家大門?

 

 

不論有沒有蘇花高,

任何理性的消費者,都會打開改善後的那扇門。

那麼,政府為什麼不花點小錢,

來幫民眾學會,如何把門裡門外弄得更舒適?

反而是,一再向民眾洗腦,只要有蘇花高,就會有人來敲你家的門。

 

 

 

 

 

八年前,有人說只要台灣人出頭天,就會如何如何。

今天,有人說只要藍天再現,就會如何如何。

差不多十年了,一直有人說只要有蘇花高,就會如何如何。

我們總是不斷聽到,「只要XXXOO就會變好」。

XX=三通或戒急用忍,OO=經濟。

這種「唯一解」的把戲,永遠不會消失。

我也不會相信,因為,我看到的世界是很多顏色的。

 

這些圖片是遠在德國攻讀博士的朋友提供,

他曾在花蓮待過好長好長一段日子。

因為一篇「高花蘇」的文章,引發長串對話,

http://tw.myblog.yahoo.com/panhan3/article?mid=2759&prev=2875&next=2561&l=f&fid=8

http://tw.myblog.yahoo.com/panhan3/article?mid=3095&sc=1#3183

以圖為證,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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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環評會日昨決議,要求大巨蛋開發單位辦理重大變更說明會並重作民調,稍早的都市設計審議會則決議,加開交通維持計畫的專業會議及民眾說明會,我們見到中階技術官僚提升公共決策品質的努力;然而郝龍斌市長「在松菸興建大巨蛋的目標不會改變」一席話,恐讓政治壓力再度凌駕專業判斷。近年核四、樂生等重大公共議題,若非陷入黨派兩極對立就是徹底邊緣化,我們應當趁著巨蛋尚未泛政治化前,把握理性討論的寶貴機會。

 

遠雄集團將大巨蛋開發量體擴增超出原計畫一成以上,啟動了重辦環評機制,在06年前市長馬英九與遠雄簽下BOT合約後,開發權從市府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轉移至遠雄手上,因此遠雄毫無疑問是重作環評與民調的執行單位。而大巨蛋之所以延宕十六年,早先是中央與地方不同黨派間政治角力下的選址問題,後幾年則是開發團隊內部重組所致,環評不僅從來都不是絆腳石,甚至2003年還迅速在三個月內就通過環評說明書,未進入第二階段的實質審查

 

BOT簽約已超過一年市府還未交地給遠雄,除了先砍樹再環評的爭議過大,且移植後老樹枯死上百株,樹木保護委員會遲未通過老樹移植計畫,開發單位視環評為無物的輕忽心態,也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先是舊環評通過後不到三十天,教育局就急著拆屋移樹,違反環評承諾應辦事項,在我們民間團體提出公民訴訟告知後,環保局開出兩張三十萬元罰單,開發單位才急忙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欲將違法行為合法化。另一方面,遠雄去年舉辦環評送件前說明會,遮遮掩掩不欲民眾積極參與,同樣是公民訴訟的威脅下,環保局勒令重開說明會,印證了欲速則不達。

 

回溯1992年職棒初期的黃金年代,一場大雨中職棒迷對著行政院長郝柏村高喊「我們要巨蛋」,即興式的民粹衝動促成了國家重大決策。而今時空環境已大不同,振興職棒的藥方多著墨於大環境等軟體改造,加上小巨蛋體育被商業排擠的殷鑑,鮮少有人寄望於大巨蛋的硬體崇拜。與其魯莽而不計代價地實現過時承諾,不如讓最新民意來決定大巨蛋的未來

 

儘管市府已和遠雄簽約,但合約中環評、都審、樹保、古蹟、航高放寬等專業審查皆屬「非承諾事項」,任何一道關卡沒過,巨蛋都蓋不起來,不能歸咎於市府,也拿不到任何補償,這是開發商在簽約前就了然於胸的風險,也是一旦新民意決定不蓋巨蛋時的解套程序。

 

當年舊環評的蓋洛普民調,掩蓋了巨蛋週邊蓋滿商業設施的事實,以製造高度支持的假象,令地方居民耿耿於懷。既然重辦環評民調就得重作,民調品質更需把關,必須將松山菸廠森林公園的替代方案,及巨蛋加綠地無商業設施的折衷方案一併列為選項。

 

其實,市中心珍貴土地的使用,正彰顯市民對城市前景的想像。倫敦最近鹹魚翻身展現與紐約爭奪金融中心企圖,其市中心有八十幾個大小公園,綠地面積達四分之一,反觀台北綠地低於5%,平均每位市民分不到一棵大樹。一零一大樓即將被中東油國大城追趕過去,我們蓋兩顆巨蛋繼續投入硬體競賽,也無法永保領先,不如擴增綠地提升生活品質,也為孩子和自己留下一片蟲嘶蛙鳴的心靈休憩所。最後懇求諸位台北市民,未來如果您接到民調電話,請為大聲說出「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巨蛋」

  

BY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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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30 

郝:松菸建大巨蛋 目標不變

劉添財、陳怡妏/台北報導

 

     環評委員裁示大巨蛋開發案,開發單位應補件再議,勢必影響小巨蛋開發時程,市長郝龍斌廿九日在市政會議上指示,要依環評委員要求做好補件工作,不過環評委員並未要求變更興建大巨蛋的政策及地點,因此市府在松菸興建大巨蛋的目標不會改變

 

     先前曾擔任大巨蛋甄審委員會召集人的市府秘書長李述德也說,大巨蛋從民國八十一年討論迄今,已經花費太多時間,部分市民已不耐如此的慢速,因此在配合環評委員的要求下,一定要把握開發的時程。上述主張也獲得郝龍斌的認同。

 

     環局:環評應由開發單位補件

 

     至於環評委員要求從開發量體、交通維持計畫、重大設計變更說明會等,都要重新做民調,台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民調本來就該由開發單位進行,並沒有任何問題。

 

     環保局表示,大巨蛋開發案第一次環評已經通過,但採BOT後因為遠雄規畫開發量體超出原來的10%,所以才有委員要求遠雄必須重做環評,而且連民調也要重做。

 

     環保局指出,環評會就開發單位提供的報告做事實審查,資料不齊全本來就該補件,至於教育局和遠雄那個單位該補件,誰才有責職,與環評會無關,環評會也不會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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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1/28會議後續的媒體報導,畫紫色的粗體字是遠雄推卸責任的說詞。我的回應見下一封。

時報 2008.01.29 
大巨蛋 重開公聽會 重作民調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開發案廿八日上午重辦環評會議,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決議,要求開發廠商遠雄集團再舉辦說明會和民意調查。遠雄巨蛋公司表示,當初市府要蓋大巨蛋,遠雄才去投標,現在要遠雄針對「是否該興建巨蛋」做民意調查,並不合理

     北市府昨針對大巨蛋開發案重辦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親自到場簡報,說明巨蛋開發規模與交通衝擊對策等爭議,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和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表,亦到場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你來我往,氣氛火爆。

     環團批市府球員兼裁判

     環保團體表示,大巨蛋開發名為提倡體育文化,目的卻在龐大的商業利益,大巨蛋只占基地的26%,規畫為多功能使用,功能與鄰近小巨蛋相去不遠,體育活動比例低,名不副實。

     此外,市府自己提出的開發案,自己審議環評,球員兼裁判不合理,環評淪為替市府錯誤決策背書的工具,應移至環保署審查。市府九十二年環評決議還沒有兌現,教育局就開始移樹整地,去年環評又官官相護,認可違法整地行為,今後再補環評已失去意義。環評前說明會與實際規畫內容不同,應重新辦理說明會。

     環評委員接著閉門討論1小時,由環保局綜合企畫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轉達決議。他說,遠雄規畫與民意的落差,應製作對照表,並就規畫變更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和民意調查。

     此外,開發廠商須將歷次環評提出的規畫差異,及對環境的不同影響,做出比較對照表,並經都市設計審議初步確認巨蛋開發規模、審定交通維持計畫。環評委員也要求廠商說明BOT合約條件,釐清開發行為和屬性,以及替代方案。若規畫興建國際觀光旅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待上述說明會和民調等資料送件,再作環境影響評估審議。

     居民代表 雀躍不已

     居民代表和環保團體聞言雀躍不已,估計此一決議,大巨蛋開發時程至少延後6至12個月,「最好遠雄和市府解約」,松山菸廠應規畫為森林公園。

     遠雄當場亦表達不滿,認為市府要求遠雄作民調不合理。遠雄公共事務部協理蔡宗易說,市府九十二年決定蓋大巨蛋,遠雄九十五年與市府簽約,「民意調查,要調查什麼?」蔡宗易強調,絕對不做「是否要蓋大巨蛋」的民調,這是市府的決策和職責;若市府最後決定不蓋大巨蛋,就有違約問題,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時報 2008.01.29 
趙藤雄:由北巿府負責
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興建案昨日遭台北巿環評委員會退回,要求就計畫變更部分補齊資料,並且要求遠雄重做民調,面對工期可能大幅延後,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他會盡力克服一初困難。至於重做民調問題,他認為,應由原做民調單位、北巿府負責。

     趙藤雄並強調,推動大巨蛋計畫,困難重重,但遠雄絕對沒有要求要終止契約。並會在下次開會前,儘快補齊相關資料送環評會審議。

     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無奈地指出,遠雄尊重多數民意,但不希望政府將民意強加在業者身上。公司推動大巨蛋事項,一切都按契約規定行事,未來希望政府公權力能夠伸張,因為沒有任何企業受得了一件標案動不動更改遊戲規則,支出成本不斷拉升

     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先預計以186億元興建,趙藤雄說,現在至少要追加70億元以上

     蔡宗易指出,大巨蛋設計有所改變,但絕對會考慮都會景觀發展。

     對於巨蛋周遭的交通運能受到質疑,遠雄舉出「中和遠東世紀廣場」的經驗表示,當地基地面積6公頃,比體育園區10.2公頃小,但樓地板數總計有21萬建坪,是巨蛋園區的2.2倍,但因有良好動線規畫,使得每日3500部汽車、8000部機車、大小貨車1000部、數十部40呎貨櫃車及40000人次等均能順暢在周邊行駛及進出。

     蔡宗易說,相信在遠雄的規劃下,大巨蛋周遭交通未來還可暢通無阻。

 

大巨蛋環評 須重辦說明會

 

【聯合報╱記者洪家愉/台北報導】

2008.01.29 03:45 am

台北市政府舉辦環境評估審議委員會,昨天進行大巨蛋BOT開發案環評程序審查,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在現場質疑巨蛋在當地存在的必要,痛批開發單位遠雄所作的環評及民調不合格,委員會裁示遠雄需補齊相關資料,重新對居民召開說明會,補作最新民調後,才能繼續送審。

審議委員們要求遠雄必須提出大巨蛋施工的交通維持計畫,先送交通局審查通過;初步在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要確定最後要興建的建物量體大小,及該新量體對環境做造成的衝擊,和之前量體未變更前的衝擊必須做比較。

再者,遠雄要提供一分與市府簽定的BOT條約內容,以利委員們了解,釐清興建旅館的開發屬性,到底是國際級還是一般旅館,並且為顧及地方民意,遠雄還必須針對量體的改變重新再對居民辦一場說明會,做最新民調以釐清民意。

對委員會的決議內容,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後當場表示不能接受,對民調直言「不作了」。

遠雄副總蔡宗易說,遠雄會儘快補齊依法所需的文件,但不該遠雄去做的民調,以及之前就陸續針對量體變更所開過的說明會,遠雄不認為應該再去作,將依法爭取權利。

昨天召開的環評審議委員會,主要是針對遠雄大巨蛋及周邊設施量體增大10%所進行的重辦環評程序檢查。

原本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開發商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如果是委託被環保署連續兩年評定為A級合格的顧問公司所作,得不需要作環評的程序審查

雖然遠雄合於此規定,但環保局有鑒於大巨蛋開發案受到社會大眾多方關注,才特別從程序審查做起,審查內容包括開發商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以及開發商針對當地居民所舉辦的說明會書面記錄等文件及內容是否備齊。

2008/01/29 聯合報】

 

遠雄巨蛋 環評受挫
【經濟日報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2008.01.29 04:15 am 
遠雄集團投資的台北大巨蛋BOT案昨(28)日舉行第一次環評會議,在環保團體要求市政府停止審查下,遠雄必須重辦公聽會、重做民調,並重新出具環評報告。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指出,松山菸廠樹木無法遷移,台北市政府原訂去年11月交地的時程已拖延數月,現又要求遠雄重頭再來,勢必拖延完工時間,希望公權力拿出魄力解決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也到場簡報,但在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列舉五大理由、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數度言詞交鋒,最後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重做民調的決議,讓遠雄集團大表不滿。
遠雄原訂民國99年底完工,100年開始營運,但這一年來受到環保團體掣肘,讓預定的交地流程一再延後
蔡宗易指出,大巨蛋採用BOT招標,就是希望結合民間的專業與活力、效率與資源,以利廠館有效利用。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預計186億元興建,後來追加逾70億元,就是希望打造國際級的巨蛋園區。
2008/01/29 經濟日報】

 

得做大巨蛋民調 遠雄氣炸

自由〔記者林相美、林美芬/台北報導〕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昨天舉行第四次環評,由於全案歷經變更,環評委員裁示開發單位應補件再議,包括先確定開發量體、交通維持計畫、針對重大設計變更辦理說明會,以民調瞭解民眾是否贊成巨蛋。對此,遠雄不滿說,民調是市府的權責,不該由遠雄進行。

「市府權責怎可外推」

由於補件甚多,會後一度傳出遠雄不滿,甚至揚言不做了,不過,遠雄發言人蔡宗易表示,所謂不做是針對民調部分,因為市府政策要興建巨蛋,遠雄才會依法投標,如今卻又要開發單位自行做民調,根本不是遠雄的職責;至於其他需要補做的資料,遠雄也會依法補件。遠雄強調,未來巨蛋完成後,如果房價下跌,將用現有鑑定價格加利息買下巨蛋周遭房價下跌的房子。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親自到環評會場簡報,包括綠黨、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環保團體及地方人士也到場關心,雙方針對開發量體、交通衝擊等議題數度交鋒。

環委指遠雄應再了解民意

環保局綜企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表示,環評委員認為,遠雄應針對與民眾意見有落差的部分製作對照表;針對變更擴大的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之後再辦理民意調查,至於建築量體需等到都市設計審議有初步確定、交通局與都發局完成交通維持計畫,及開發行為屬性釐清後再審,若是國際觀光旅館,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而遠雄也應說明BOT合約條件,以及與市府的權利義務關係。

 

工商時報2008.01.29

升級綠建築 造價追加70億

【蔡惠芳/台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昨(廿八)日進入第一次環評審查程序,儘管在做民調一事上,遠雄與主管機關有不同堅持,但遠雄對大巨蛋的規畫未受影響,又聘請到全球號稱旅館設計第一能手的美國WAT&G事務所、及杜拜帆船飯店(Burj Al-Arab伯瓷酒店)的KCA室內設計師,結合全球知名的景觀設計公司ACLA進入團隊,使得整顆「大巨蛋」已升級為環保的「U巨蛋」,造價也必須再追加七○億元,成為二五六億元,為遠雄企業團集團總動員中、未來投資手筆最大的BOT案。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室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目前遠雄「大巨蛋」已蛻變為「U巨蛋」。巨蛋園區特別規劃綠化景觀四大廣場,附屬設施屋頂綠化、空中庭園,結合綠建築、節能、太陽能、節水等,更環保、更有生命力、更能永續經營

     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先預計將斥資一八六億元興建;最近,隨著巨蛋一再「加料」、加值,董事長趙藤雄透露說,現在這顆「U巨蛋」的總造價,至少要再追加七○億元以上,希望打造國際級的巨蛋園區,成為世界上一個成功典範。

     趙藤雄表示,他從事建築四十七年,累積也有四百多個建案,在美國法國也有二十多年,一定會將先進國家的優質範例引進國內。目前,遠雄聘請的團隊除全球規模最大的運動場館設計公司「HOK S+V+E」,來負責巨蛋的設計規劃外,擁有世界奧運連續七屆主場館設計經驗、負責施工興建的日本國際級的營造商「大林組」,在台灣也有七十多年的營建經驗以及國際巨蛋的施工經驗。

     另外,也結合找來香港最大的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旅館設計世界第一的美國WAT&G事務所、杜拜帆船飯店(Burj Al-Arab伯瓷酒店)的KCA室內設計師,及ACLA世界景觀公司,光是設計費,就高達一三億元以上,遠雄希望能讓市民享有最安全最舒適的活動空間,不但是台北的地標,也是國際注目的巨蛋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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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 2008/1/28

 

台北大巨蛋BOT案,於28日上午舉行重辦環評會議,開發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罕見地親自到場簡報,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列舉五大理由,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數度言詞交鋒。最後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的決議,由於必須重作民調,趙藤雄揚言「不做了!」。下午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澄清,他們是說不做民調,而非不做巨蛋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則表示,地方居民希望松山菸廠成為台北第二座森林公園,而依據BOT合約,環評屬於市政府「非承諾事項」,若環評沒過導致無法開發,遠雄無法歸咎於市府

 

在開發單位簡報後,民間團體就由綠黨潘翰聲、荒野保護協會游藝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林培杰,輪番就程序問題發言,要求立刻停止本案審查,以維護環評法尊嚴。潘翰聲列舉五大理由包括,一、左手審右手,應移至環保署審查!二、先破壞再環評,還要環評委員擦屁股! 三、開發目的虛偽不實! 四、環評說明書不符作業準則,應予退回!五、環評送件前說明會胡說八道,應重新辦理!(詳見附件)游藝則提出證據指陳環評說明書不符作業準則,包括植物生態、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文化遺址等三個項目,張淑花等三人撰寫者資格不符,另在第六章之氣象、空氣品質、噪音與振動、電波妨礙、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環境等項目,及第七章之地文及地質、水文及水質、空氣品質、廢棄物、生態環境、景觀與遊憩環境、人文社會經濟、交通、文化古蹟等項目之撰寫,均不符作業準則規定,其資料詳盡令在場人員相當震驚(詳見附件)。林培杰則要求本案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實質審查,至少要依北市環評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辦理初審會議,並指出製作環評的黎明興公司,當初就是中信金集團在新店安坑焚化爐的環評撰寫者,該案因評估未盡確實,導致嚴重的居民抗爭

主席裁示程序問題待委員自行討論,包括華聲里里長陳金花、新仁里里長李財久、光復國小家長會巨蛋監督委員會楊啟鵬,及多位地方居民則輪流發言,對巨蛋提出諸多疑慮。趙藤雄則就說明會回覆內容、國際化、開發量體、交通衝擊等議題與居民數度交鋒,甚至重提若房價下跌願意價購,且遠雄已在進行巨蛋週邊土地鑑價,若有人要賣他「現在就可以買」!兩位里長粗略估計,以目前每戶約二至四千萬元,乘上週邊至少四、五千戶,遠雄全面收購價格將高達一千億元以上,與會者也對遠雄的財大氣粗咋舌。

 

在環評委員閉門討論約一小時後,環保局綜合企劃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轉達委員們補件再審的決議:一、在遠雄與民眾意見有嚴重落差的部分,應製作對照表,並就環說書量體較前次說明會變更擴大的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之後再重新辦理民意調查二、待確定事件釐清後再審,包括建築量體待都市設計審議有初步確定再審,待交通局與都發局完成「交通維持計畫」後再審,開發行為屬性釐清後再審(若為國際觀光旅館,則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三、請遠雄說明BOT合約條件,能做多大幅度變更,以便提出因應對策。

 

趙藤雄聞訊大表不滿,特別是重作民調的部分,遠雄認為BOT簽約,就是已經決定要蓋,民調應該是市政府要作的事項,如果這要業者來做,那「我們就不做了」。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依據BOT合約,環評屬於市政府「非承諾事項」,若環評沒過導致無法開發,遠雄無法歸咎於市府,包括目前審查中的都市設計審議、文化資產保護審查、樹木保護審議、航高限制放寬等關卡皆是同樣道理。24日都市設計審議也是補件再審,並加開交通維持計畫的專業審查,都發局長許志堅表示,這幾道關卡目前是各依權責平行審查,並相互告知審查進度,未來告一段落後再進行聯席審查會議。據估計,環評會議要求業者重辦說明會及民調,大巨蛋開發案將出現變數,開發時程至少也將延後六至十二個月以上

 

松菸森林公園催生聯盟、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綠色陣線、新仁里反巨蛋自救會、華聲里反巨蛋自救會、正聲里反巨蛋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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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更精彩,不知道環保局的環評程序審查是怎麼作的?

這是荒野保護協會的游藝所做,在1/28環評審查一開始所提出的程序問題,開發單位沒有回應,後來環評委員的閉門會議的結果如何也不知道,但許多與會的人都很驚訝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整理。

壹、            依據作業準則第六條之規定-「說明書及評估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依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附件三﹚、評估書初稿、評估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附件四﹚、說明書、評估書初稿應檢送之圖件﹙附件五﹚規定辦理。」

       本會認定本案環說書以下調查項目內容不符作業準則附件三之規定:

一、            第六章  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

(一)            6.2物化環境

1.  6.2.1氣象:

    本項目表6.2.1-7最大降雨強度僅提供十年之數據,不符附件三附表六氣象類最大降雨量或年最大小時降雨量需取得最少三十年資料之規定。

 

2.  6.2.2空氣品質

    本項目所提供各項表格、附錄調查資料,未包含「鉛」與「落塵量」之調查數據,不符附件三附表六空氣品質類規定。

    本項目第六項所列之惡臭調查,依據附表六規定應為獨立之調查項目,不應納入空氣品質調查中;又惡臭調查僅針對基地範圍內採樣分析,未進行廠址附近住宅區及相關敏感區之監測採樣,不符附件三附表六惡臭類規定。

 

3.  6.2.3噪音與振動

(1)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源未評估鄰近營建工地(刑事警察局科技中心大樓新建工程),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規定。

(2)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敏感受體未針對基地鄰近之住宅區如新仁里、華聲里、正聲里、復建里、復勢里、興隆里進行監測調查,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規定。

(3)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敏感受體未針對運輸道路、棄土道路旁之鄰近住宅區、學校進行監測調查,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之規定。

(4) 本項目噪音與振動敏感受體光復國小受本開發案影響最嚴重處為該校之操場與高年級教室(參附件五),本案於該校進行之監測位置,無法明確分析該校所受影響,該校之監測作業應予重新辦理。

 

4.  6.2.8電波妨礙

本項目未針對計劃範圍附近五百公尺範圍內,進行最少ㄧ次之收視品質調查或既有資料收集,不符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電波干擾類調查方式之規定。

 

(二)            6.3生態環境

    本項目陸域植物生態調查與開發基地現況嚴重不符,水域生態亦未進行植物調查,不符作業準則第27條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生態類調查項目、調查方式之規定。

 

(三)            6.5社會經濟環境

1.  6.5.5居民關切事項之居民問卷調查與分析,採用91年11月15日蓋洛普公司之問卷資料,該份問卷調查題目涉嫌隱匿本案規劃內容,以提供不實資訊取得有利開發行為之問卷調查結果,本會要求撤銷其相關內容。

2.  本項目未進行水權及水利設施、社區及居住環境等調查分析,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社會經濟類調查項目之規定。

 

二、            第七章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

(一)            7.1自然環境

1.               7.1.1地文及地質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地形、地質及土壤」項目之環境因子「(9) 地震及斷層」與「(11) 地層下陷」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4、26條之規定。

 

2.               7.1.2水文及水質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水」項目之環境因子「(3)地下水」第1點「估計說明地下水抽取及補注量,依相關資料判斷地下水水位流向之改變」與第2點「預估開挖所造成之洩降情形、分析對地下水層之影響」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4條之規定。

 

3.               7.1.3空氣品質

    本案開發行為有70公尺以上之高層結構體,依作業準則第22條之規定,應進行日照、電波及空氣污染物擴散等預測與評估,另依作業準則第42條之規定,高樓建築另需進行帷幕牆反光以及室內停車場廢氣排放等之衝擊評估。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氣候及空氣品質」項目之環境因子「(1)氣候及風」、「(3)日照陰影」、「(4)熱平衡」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也未進行帷幕牆反光及室內停車場廢氣排放之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2、42條之規定。

 

4.               7.1.6廢棄物

(1) 本項目未針對施工階段棄土清理方法對環境可能造成之影響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13條與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廢棄物」項目之規定。

(2) 本項目未針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合格家數、處理能力、可能容納數量等進行說明,不符作業準則第13條之規定。

 

5.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物理及化學類」所定環境項目「6.惡臭」與「10.能源」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之規定。

 

(二)            7.2生態環境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不符作業準則第27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生態類各項目之規定。

 

(三)            7.3景觀與遊憩環境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未針對遊憩需求、遊憩資源等進行分析預測,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景觀及遊憩類各項目之規定。

 

(四)            7.4人文社會經濟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未針對土地使用方式、發展特性、鄰近土地使用形態等進行預測評估,也未針對人口組成、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進行分析預測,另外有關就業、經濟活動、土地所有權、地價、生活水準等有關經濟層面,以及社會體系、社會心理、安全危害等有關社會關係之環境因子亦未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土地利用」、「社會環境」、「經濟層面」、「社會關係」等項目之規定。

 

(五)            7.5交通

    本案開發量體較原計畫增加12.38%,但交通評估之人、車潮以及停車需求均較原計畫少,已涉嫌以不實之評估數據送審,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於97年1月24日亦針對交通問題進行討論,決議由都發局與交通局成立交通評估專案小組進行交通評估,本會建議本案環評交通評估部分應待交通評估審議完成後,再送環評審查。

 

(六)            7.6文化古蹟

本項目未針對建築、生態、地質、建築結構體、活動事件、民俗、文化等進行建築特點、紀念價值、文化資源之說明,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文化類之「教育性」、「科學性」、「歷史性」、「紀念性」、「文化性」等項目之規定。

大巨蛋重辦環評說明書(本文及附錄)

http://www.epb.taipei.gov.tw/report/bullet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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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荒野保護協會的游藝所做,在1/28環評審查一開始所提出的程序問題,開發單位沒有回應,後來環評委員的閉門會議的結果如何也不知道,但許多與會的人都很驚訝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整理。

 

壹、            依據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影響項目撰寫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本國技師證書,且其執業範圍與撰寫內容相關者。

二、                具有撰寫內容相關項目專業之大學以上學歷,且有一年以上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項目工作經歷或接受環境影響評估專業訓練達十小時以上領有合格證明者。

三、                具有撰寫內容相關項目專業之專科以上學歷,且有二年以上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項目工作經歷或接受環境影響評估專業訓練達二十小時以上領有合格證明者。」

 

    本會認定本案環說書第三章之以下影響項目撰寫者資格不符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規定:

一、                植物生態-張淑花

1. 張淑花相關學歷為逢甲大學建築系,經查逢甲大學建築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一)並無植物生態之相關課程。

2. 張淑花所持技師證書為中華民國景觀學會認證之景觀師證書,其資格僅符合作業準則附件三第六項、第七項作業規定之附表六、附表八景觀遊憩調查項目。

3. 張淑花之學經歷與所持證照,不符本案環說書「植物生態」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植物生態調查應重新辦理。

 

二、                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陳燕玉

1. 陳燕玉相關學歷為東海大學環境科學系,經查東海大學環境科學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二),並無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之相關課程。

2. 根據黎明興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人力介紹(參附件四)資料,陳燕玉於該公司之專長項目為「設計簽證」與「廢水處理」,並非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

3. 陳燕玉之學經歷不符本案環說書「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調查應重新辦理。

 

三、                文化遺址-黎德明

1. 黎德明相關學歷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經查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三),並無文化遺址之相關課程。

2. 黎德明所持技師證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環境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其資格僅符合作業準則附件三第六項、第七項作業規定之附表六、附表八「物理及化學」類別之環境項目。

3. 根據黎明興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人力介紹(參附件四)資料,黎德明於該公司之專長項目為「環工」、「機械」、「環境影響評估」、與「廢水處理」,並非文化遺址。

4. 黎德明之學經歷與所持證照,不符本案環說書「文化遺址」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文化遺址調查應重新辦理。

 

大巨蛋重辦環評說明書(本文及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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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主辦之大巨蛋BOT案,於28日上午舉行重辦環評會議,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在參加會議前舉行記者會,列舉五大理由,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立刻停止本案審查,以維護環評法尊嚴。

 

一、左手審右手,應移至環保署審查!

本案為台北市政府主辦之BOT開發案,台北市政府為簽訂契約之當事人,台北市長為契約之法定代理人,環保局及環評會府內代表為其下屬,其他府外委員也由市府所聘任,勢必無法客觀中立審查,應移至中央政府行政院環保署審查。

 

二、先破壞再環評,還要環評委員擦屁股!

松山菸廠原本遍佈超過六、七十年之老樹,比大安森林公園更具備成為都市森林之潛力,開發單位台北市政府於重辦環評啟動前,即草率砍除或移植基地範圍內老樹,其中移植至寶湖國中預定地之老樹已枯死超過百株。開發單位將豐富生態摧毀殆盡,再以素地進行環評,等於先殺人再補寫判決書,此例一開,環評法形同虛設!

2003年通過之舊環評,市政府在未進行諸多承諾應辦理事項前,即驟然在一個月內進行樹木移植與房舍拆除工程,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於去年遞送公民訴訟告知書,環保局才後知後覺開立罰單兩張各三十萬元並勒令停工,但開發單位同時提「變更內容對照表」送環評大會審查,將拆屋移樹剔除於開發行為之外,在去年底確認會議記錄,欲將違法開發行為合法化,民間團體將於今年3月24日依法提起公民訴訟。

 

三、開發目的虛偽不實,應予退回!

本案開發目的為大型室內體育館,依據為1992年的行政院函,時空背景皆已不同,松山菸廠兩公里內已有台北巨蛋,其實際使用上體育活動比例甚低,未來大巨蛋也已改作多功能使用之規劃。尤其巨蛋僅佔體育園區總樓地板面積26%(十萬平方公尺),其餘四分之三均為商業設施,顯然體育並非開發的主要目的。此外,報告書中「區位選擇上已從傳統之市郊逐漸引進至市區人口稠密處」亦昧於事實,刻意誤導環評委員。

 

四、環評說明書不符作業準則,應予退回!

本案報告書製作草率、專業性不足,諸多項目撰寫者資格不符合環評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規定,內容亦多未按照作業準則第六條規定之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應予退回。(詳見下一封游藝的完整說明)

 

五、環評送件前說明會胡說八道,應重新辦理!

    BOT得標廠商遠雄於去年所辦裡之環評送件前說明會,主要在說明「多功能」之開發內容,宛如招商大會,對於環境影響支吾其詞,於環評說明書附件所載之回應亦多實問虛答或答非所問。尤其規劃內容之東側觀光旅館高達170公尺,顯然與該次說明會之內容大不相同,應重新辦理說明會

附錄書面意見的贊成者,多數未在會中發言,經查與遠雄集團關係匪淺,企圖製造假民意誤導環評委員

大巨蛋重辦環評說明書(本文及附錄)

http://www.epb.taipei.gov.tw/report/bulletin.aspx

 

松菸森林公園催生聯盟、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協會、台灣生態協會、綠色陣線、新仁里反巨蛋自救會、華聲里反巨蛋自救會、正聲里反巨蛋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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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接連舉行兩場大巨蛋的審議:都市設計與環評,原先還擔心市府是否要在過年前強渡關山,沒想到兩場的結論都是好消息,這幾天大家睡眠不足生理時鐘顛倒,總算有點成果。

 

除了媒體報導的之外,還有幾個漏網重點:

 

一、主席結論:補件再審。

1.下次開會通知一定會發給關心的週邊居民及公民團體。

2.商業設施比例再檢討,週邊配套建設的完成時間。

3.各專業委員會分別審議,若有階段性初步決議,相互告知,並在會議開始前先做報告。

4.交通局與都發局合辦交通專業評估會議,除了交通局經常諮詢的顧問,社區也可找可以信賴的專業者與會,當然居民及團體都能參與,將討論做到很清楚,瓶頸與限制都能瞭解。然後開發單位在地區舉辦專門針對交通問題的大型說明會。

5.開發單位應敘述脈絡,針對週邊的文化使用(松菸古蹟及國父紀念館)的尊重做了什麼,巨蛋與文化古蹟的結合並非不可能。若機場高度可以放寬,建蔽率可以不用那麼大。

6.巨大量體必然影響地方,市政府內可否做一些配合,費用如何負擔?

 

二、市府各局處意見:

1.都發局:光復南路入口的天橋不符合都計法規,開挖率達88.85%需再確認。(這兩點跟我們的想法一致)

2.文化局:07/12/12樹保會議要求開發單位補充B區(光復南路路口)開挖的詳細說明。(當天開發單位還是認為保留B區老樹不開挖不可行)

 

三、委員的其他意見(摘錄,新聞報導有的就不重複)

1.看不到體育、看不到文化。旅館非常高,一看就變成主體,巨蛋體育館反而看不見。

2.會議資料應該上網公開(呼應我們的主張,都市設計的報告跟環評有點不一樣,一般民眾看不到)。但主席只講會議記錄公開,會後開發單位還跟我們吵說,有人拿走藍曬圖面,那是他們的智慧財產權,我的天啊,現在是財團治國嗎?

3.光復忠孝路口的商業設施,佔用了寶貴的疏散空間。醒目的招牌遮掉巨蛋(另一位委員說,有些建築本身是好藝術品,卻被廣告看板一塊一塊包起來,像一個人貼滿紗布,像木乃伊,真傳神)。地面層可以更具穿透性,即使上面有建物,也應該是逐層向後退縮,包括百貨公司。(我們也有提附屬設施高度降到2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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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蛋旅館購物中心 都計委員:不符比例原則

2008-01-24(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委員會今天召開北市府與遠雄集團的巨蛋 BOT開發案專案會議,與會居民與環保團體對開發案帶來的交通衝擊仍有疑慮,與會委員們也認為開發案的附屬商業設施面積大於巨蛋本體,鄰近的文化園區甚至出現商業住宅及旅館設施,不符合比例原則,要求審慎規畫。

   都委會主持人、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長許志堅也決議,請市府交通局籌組交通委員會評估周邊交通,並要求設計規劃單位參酌與會者意見予以考量。

   市府上午召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簡稱巨蛋BOT案)都市設計審議專案委員會,環保團體與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上午也在市府門口召開記者會,籲都市設計委員會暫停審理巨蛋BOT案,待下週環評會議會再予審理。

   設計單位也報告開發案;體育園區除了有四萬席座位的巨蛋,另在光復南路上有購物中心與百貨公司,平時有廣告牆可做廣告;文化園區除有松菸古蹟與老樹,另有旅館與辦公大樓。

   巨蛋開發案鄰近的里民與里長們出席專案會議時,對於四萬個座位的巨蛋對周邊帶來的交通車流、安全疏散、地下水超抽等問題深感憂慮;光復國小家長委員會巨蛋監督委會也表示,巨蛋開發影響學童行的空間與安全,此外,施工期間引起的粉塵與空污,包括教育局與規劃單位遲未提出說明。

   都發局、台北市政府樹保委員會都表示,由於園區內的樹木保護審查未完成,不贊成業者先行移植。

   多名審查委員則認為,開發案名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但巨蛋量體有十萬多坪,附屬的百貨設施及旅館面積就達二十三萬餘坪,附屬商業設施與規劃的建物甚至比巨蛋更顯眼,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有審查委員表示,屬文化園區部分還出現商業住宅與旅館,除松菸古蹟外,尚未見其他的文化設施規劃,形同體育園區的「後花園」。

   文化界代表也表示,國際級的棒球賽可能十年才有機會舉辦一次,國外許多類似巨蛋的建物都在拆除,台北市卻執意要蓋,她要求相關單位在下次會議中提出各國案例報告,及國外大型體育場館的座落地點與SIZE,並審慎考量開發案

   此外,當地區民也指出,2003年巨蛋案規劃的巨蛋有兩萬五千個座位,還有許多公園綠地,園區內的松山菸廠隨後被指定為古蹟,開發基地縮小,蛋體卻更大,還多了商業設施,盼能還原成兩萬五千席的巨蛋,縮小商業設施,為市民留下更多的公園綠地。970124   

 

 

中國時報    C2/北市新聞           2008/01/25

大巨蛋都審 被批商業比過高

【陳函謙/台北報導】

  大巨蛋開發案廿四日舉行都市設計審議會議,與會委員們質疑「文化在哪裡?體育在哪裡?」開發案附屬商業設施面積超過巨蛋本體甚多,不符比例原則。審議委員會決議等待環境影響評估決定通過與否,再行審理。

  市府昨日上午召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簡稱巨蛋BOT案)都市設計審議專案委員會,環保團體與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先在市府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北市府將松山菸廠規畫為森林公園。但會議開始後,北市發展局局長許志堅見到在會場內拍照的攝影記者,即暫停會議、沉下臉喝斥「拍照可以,但要坐下、定點拍」,否則會「造成妨礙」,要求記者離開。

  在場環保團體和住戶隨後發言聲援,「這是公開會議,有必要對記者用這種兇惡態度嗎?」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園區總樓地板面積為405500平方公尺,大巨蛋卻只有105686平方公尺,其他全是商業大樓、飯店、購物商場和百貨公司,相當離譜。

  荒野保護協會代表游藝表示,過去評估園區興建後,摩托車數量每日達12000輛,廠商昨簡報卻變成235006000輛,僅規畫3600個機車位;汽車過去評估42005500輛,昨簡報縮水變成23002800餘輛,規畫2800個格位,開發強度增加,人潮和停車需求卻變少。

  當地里民與里長們對於大巨蛋與商業設施帶來的車流深感憂慮,也質疑安全疏散、地下水超抽等問題。光復國小家長代表也擔心,巨蛋 開發將影響學童通行空間和安全,施工期間的大量粉塵將造成身心不適。

  都委會委員洪如江、蕭麗虹和陳正興等,聽取社區意見後均表示質疑和反對。一名委員表示,曾與英國的5名專家學者前往會勘,大家都認為這個地點蓋了大巨蛋,「交通一定癱瘓」

  委員也認為,園區規畫本末倒置,應該以文化和體育為優先,順便發展商業。大巨蛋的興建必要性、是否需要這麼多商務設施,是否符合當初市府招商承諾,符合都市設計規範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園區周邊的重大交通建設,都應多做了解,並掌握使用強度,否則帶來的負面效應無法解決。

  審查委員說,小巨蛋若已經足夠使用,是否還需要一個大巨蛋?觀眾達4萬人的國際級棒球賽10年才有機會舉辦一次,大巨蛋地點是否一定要在市中心?國外類似巨蛋的建物都在拆除,北市卻執意要蓋,建議不妨針對此一議題,在北市舉辦公投

 

大巨蛋案 另設交通委會審理

 

【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昨天召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都市設計委員會專案會議,會中聽取體育園區得標業者遠雄報告建築設計,有委員認為商業設施過多,與文化體育園區宗旨不符,並質疑大巨蛋功能的合理性,進駐後交通也讓人擔憂。

都設會最後決議,由交通局另外設立交通審議委員會審理,並要市府告知住戶周邊設施、完工期程等資訊

到場關心的環保團體及附近居民質疑,容納4萬人的巨蛋進駐,不僅交通大亂,影響忠孝東路、光復南路車流,要求都設委員替周邊生活環境著想。

新仁里長李財久擔心,大巨蛋完工後,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會更壅塞,他希望市府好好規畫交通動線;華聲里、正聲里民、光復國小家長會都提出意見,認為基地的衛浴設備、開挖面積甚至是停車空間,都沒有妥善規畫。

2008-01-25/聯合報/C2/北市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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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主辦之大巨蛋BOT案,於24日上午舉行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透過專家學者與開發者之間的協商討論,融入公部門對公共空間、公眾活動及整體都市形象的關注,以達成積極領導都市開發品質的目標。面對開發業者的商業利益,以及市府主辦BOT的政績取向,這個號稱全台灣最先進的土地開發管理制度,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將在參加會議前舉行記者會,呼籲都市設計委員為台北晉身一流國際城市而嚴加把關,並簡要說明大巨蛋開發案的三大災難:交通難走、古蹟難見、老樹難活

 

1/28(一)9:30環境影響評估會議 9:00市政府大門口記者會

台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65次會議

討論案第一案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重辦環評)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

地點:台北市政府大樓東北區六樓606會議室

主辦: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民間團體對於「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之初步意見

一、交通難走—在人潮與車陣中動彈不得

1.      大巨蛋區位選擇錯誤。松山菸廠位處交通繁忙的市中心,光復南路忠孝東路口目前尖峰時間交通服務水準僅為E級或更差,而基隆路忠孝東路口更是台北市交通流量最大的路口,高開發強度的大巨蛋及百貨公司勢必引來大量交通需求,超出當地所能負荷。不僅將造成台北市東區之交通癱瘓,嚴重影響都市正常運作機能,並對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及社區安全產生劇烈衝擊。

2.      假設錯誤、背離現實。本案假設大眾運輸比例為6成以上,但光復南路南北線捷運連路線都尚未定案,其假設週邊公車超過百線,卻是將步行距離在二三十分鐘的範圍都包括在內,甚至有要求機車停放信義計畫區再搭接駁車的離譜設計。

3.      開發強度變強,需求卻減少?比較本案之規劃報告、92年舊環評、新環評及本都市設計報告,相同的係數,卻推算出較少的人車旅次需求,顯然違背常理。

4.      以鄰為壑。本案之硬體工程改善措施,僅將巨蛋四邊的道路稍微變寬,但是外邊道路未改變的情況下,將把交通瓶頸往外延伸以鄰為壑。其中重要的改善措施為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拓寬案,遭到當地新仁里絕大多數居民反對,目前預算已被市議會刪除。

 

5.      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資料:

A.詳細比較各國巨蛋座落區位、週邊半徑兩公里內人口密度、與市中心距離。

B.增加評估使用大眾運輸比例50%之情境。

C.交通影響評估,應增加光復南北路之市民大道至南京東路間路段,以及基隆路之忠孝東路至八德路路段、東興路之基隆路至市民大道路段、永吉路之基隆路至松信路路段。

D.開發單位是否考慮實地進行人潮聚集與疏散演練計畫,國外案例(如雪梨奧運之準備工作)。

E.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拓寬案已訂於BOT合約中的市政府承諾事項。地方居民欲變更為:將市民大道引道從松山菸廠下方通過,連接逸仙路。開發單位應補充此一評估方案之交通影響,是否承諾修改BOT合約內容?

F.歷年跨年夜疏散計畫怨聲載道,人潮車潮直到清晨三四點才散去,未來如果信義計劃區、京華城、頂好敦南商圈同時舉辦跨年等大型活動的話,有何因應措施?

G.光復南路南北線捷運連路線都尚未定案,應評估無此捷運之長期交通因應方案。

H.開發商遠雄集團要將松菸巨蛋打造為「忠孝東路的不夜城、24小時不停歇的金雞母」,但交通評估一節之夜間交通需求明顯低估。

 

 

二、古蹟難見—在商業的門縫中黯然失色!

1.      本案最初規劃於松山菸廠正中央,在松山菸廠指定為古蹟後,本區已不適合再作為巨蛋這樣高強度活動的土地使用。扣掉古蹟保存區,大巨蛋預定地只剩L型的十公頃,蓋四萬人的巨蛋實在太委屈?而巨蛋量體也不可避免壓迫到正常的都市活動。

2.      本案巨蛋及百貨公司高70公尺,旅館及辦公大樓更高達160公尺,對12公尺高的松菸古蹟來說,藍天缺角,綠地不在,如何維護文化古蹟的文化氛圍?尤其光復南路入口設計成喇叭型廣場,加上天橋包圍,僅正門口短短五至十公尺的範圍能夠窺見松菸主建築全貌。而從忠孝東路舉目所望,皆是大型商業建築,松菸古蹟黯然失色。

3.      本案距離古蹟主建物僅14公尺,開挖線僅距離11公尺,不論施工中或完工後,對古蹟的負面衝擊均難以避免。

4.      巨蛋的規劃中,散場時約有1萬5千人的人潮疏散到文化園區,這樣巨大的衝擊,有無具體維護古蹟對策?

 

 

三、老樹難活—在水泥與熱島中掙扎求生

1.      本案開挖率高達88.85%,未開挖部分屬於古蹟主建物週邊及鍋爐房之畸零地,等於一座龐大L型水泥塊包住松菸古蹟。樹木跟大地是沒有連結的,就好像一個大型的盆栽一樣。開發單位應補充其對整個生態體系的思考,包括地下水的循環、動植物與土地的關係。因為鳥飛走了不一定會回來,一些移動能力較差的動物死了更不會回來,在繁華的東區,有一個這樣的生態非常不容易,這恐怕不是人工可以復育的!

2.      由於開挖率高,老樹被來回遷移的折騰下,恐怕難以存活。目前已被強移至寶湖國中預定地的老樹已死亡達三分之一,就是因為分明是六七十年樹齡的應受保護樹木,卻被開發單位認定為非保護樹木草率移植所致。關於樹木保護問題,另文詳述。

3.      去年台北市平均夜間溫度比歷史平均高出二度,除了都市熱島效應,還有地球暖化效應。巨蛋明顯是個高耗能的建築,依據環境基本法,地方政府必須要有二氧化碳減量計畫,請問大巨蛋開發案是否違背台北市政府之二氧化碳減量計畫?請開發單位補充以下資料:大巨蛋及整體開發案之耗電量,分一般狀況、舉辦大型活動之狀況。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廢熱排放。具體節能計畫,及減量預估。附近半徑兩公里內之社區微氣候資料,及本案開發後之微氣候預估。

 

 

我們的呼籲與要求:

1.      請都市設計委員會暫停審理,待環評決定通過與否之後再行審理。若委員會仍決定繼續審理,由於本案影響範圍深遠且報告內容草率,建議應作成「未通過」之決議,並召開專案委員會議,進行廣泛而謹慎之審議。

2.      強化民眾參與機制,降低民眾抗爭,本案審查過程之會議記錄,及開發單位之報告書草案應全文公開上網,並提供紙本於週邊各里辦公室,便於民眾參閱。

3.      關於都市設計之具體建議:

A.開挖率維持80%上限,不同意開發單位提高為88.85%。

B.巨蛋旁附屬商業設施高度從40公尺降低到20公尺,東南側辦公大樓及旅館應從160公尺降至70公尺,避免對週邊社區形成壓迫。

C.光復南路入口喇叭型廣場應改為方形廣場,不同意天橋設置妨礙景觀。

D.重作交通影響評估,並實地進行人潮聚集與疏散演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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