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於2013/5/28蘋果日報

義美爆發小泡芙使用過期原料,同一天,餐飲食材供應商銘哲行負責人則因變造有效日期依《詐欺罪》被羈押。從幾年前毒奶粉的三聚氰胺、塑化劑,到這次的毒澱粉和毒醬油,則是將不應出現的工業原料混入食品,屬於較高層次的黑心食品犯罪。基因改造食品和美國牛肉的狂牛症風險,則是史上最大規模的毀壞人類與地球的健康,更是制度性劫貧濟富,此時全世界正有數百萬人同步抗議基改的孟山都壟斷集團。對於相對情節較輕的義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既然都嚴斥為犯罪行為,政府當以適當比例的標準自我期許,並同等要求統一企業等更大規模的食品通路業者負起社會責任,杜絕更嚴重的食品詐欺,捍衛國民健康。

浪費       

一些媒體跟著鄉民起哄『還有什麼可以吃』,其實混淆了不同層次的風險。食品工業評論家特拉姆.史都華(Tristram Stuart)在《浪費:全球糧食危機解密》一書說道『恐懼代替科學常識為我們做日常選擇,實行過份嚴苛的標準而造成普遍性浪費』,談的雖是「賞味期限」的新鮮感迷思,與「保存期限」的食品安全準則不同,他也提醒『沒有人有能力衡量究竟是公共食品安全重要,或是垃圾問題重要』。

 

義美事件震撼國人,主要是他的品牌形象「做餅是老實人的行業,良心的事業」深植人心,其危機處理失當,傷害了台灣社會極為難得的誠信資產。卻少有人討論其「犯意」,會不會是因為珍惜食物的企業文化,反而身陷風暴。一般食品廠商的蛋糕邊等「垃圾」,被他留下來以較低折扣出售「NG蛋糕」,因為價格效益比高、數量又有限反而搶手;或是將土司切邊以巧思再製為條狀餅乾,甚至暢銷的巧克力脆片其實也是來自另項產品的廢料,一步步往循環型社會的理想邁進。當年「會斷貨的鮮奶才是好鮮奶」等策略,避免不當迎合消費者需求,反而引導消費者思考食物生產方式,都是化劣勢為優勢的經典行銷。

 

義美自設六千萬元的實驗室檢驗所有原料,讓他在塑化劑事件中毫髮無傷,博得好名聲。但是,模範生既沒有法律豁免權,也沒有犯錯的特權,義美過度自滿於科學技術的倚賴,自以為標籤上過期的原料,只因檢驗後沒有實質腐壞,就大膽使用,輕忽了法律食品安全的標準,以致於重創商譽。幸而其生產履歷,規規矩矩連使用過期原料都清楚紀錄,如果真的沒問題,應可以在承認錯誤的前提下,公佈各批過期原料的檢驗紀錄報告,讓消費者安心。

 

至於受害消費者的賠償與補償,業者不妨發揮其影響力,支持消基會所主張的立法設置「消費者保護基金」,以追討業者不當利得。環境立法要求高污染風險產業,依營收提播固定比例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食品業和化工業也可考慮比照辦理,挹注基金規模。

 

公民團體以高標準監督企業是天經地義,但風險判準得避免抓小放大。一般人依著新聞節奏,不吃正在被熱門報導的黑心食品,卻大啖另一樣毒性更高的食品,理性失控對健康傷害更大;而阿Q且虛無的說「反正沒有一樣安全的」,自暴自棄正是黑心商人最希望你做出的反應。

現代政府很少令人安心,黑心政客的社會信任度也敬陪末座,我們很難相信政府可以為食品把關,但我們可以要求國會趕快制定《飲食教育基本法》,讓每個孩子建立「吃食物不吃食品」的正確觀念,才是從根守護健康、環境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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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於2013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不要再有下一個蘭嶼   

反核旗以台灣地圖襯底的主題「不要再有下一個福島」,講的是未來核災的瞬間毀滅性風險;原住民也用蘭嶼地圖為底,做「不要再有下一個蘭嶼」海報,談的是當下日常生活進行中的點滴核害。亞太綠黨聯盟在福島核災兩週年跨國記者會上,便呼喊這兩句口號,期望人們負起責任,不要把核害帶給下一個世代。

 

反核者策略運用核廢料議題意圖堵住核電的屁股,便沒法運作,既反對核廢料最終貯存場,也生出核廢料哪安全不如放總統府」的民粹說法,或貌似環境正義的「各縣市依公投支持核電比例分配核廢料」。最近「忽然反核派」出頭,「反核四不反核」有鄉愿媚俗之嫌,茫然不知用過核燃料棒全堆在核電廠內的危險,而「核廢料無法處理」也提供政客免被質疑的發言位置。這些說法不盡然全錯,卻未確實面對既存核廢的道德課題。

 

政府和台電,製造惡毒的核電囚犯困境,核四與舊電廠延役綁在一塊,把蘭嶼和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貯存場綁在一起,這場核廢料「台東搬台東」的荒謬公投,蘭嶼住民贊成或反對都投不下去。這些已經受害的災民,並不希望像水鬼一樣「抓交替」,將己所不欲的「歹物仔」丟給被威脅的潛在受害者,卻也不願意繼續禍延子孫。「不要再有下一個蘭嶼」舉起反核運動的道德高度

製造問題的核電利益集團,最該追究責任的元兇,但核電直送家家戶戶,使得我們被迫成為核廢料的共犯,面對達悟族原住民和核電廠週邊居民,或多或少在道義上亦無從卸責,村上春樹在巴塞隆納「非現實的夢想家」的演講,觸及這個現代便利生活的反省。如果政府尚不能答應公民立即廢核的願望,應該像德國那樣,把電力選擇權還給消費者,公共用電選擇權交給地方政府,當使用者願意付出相對合理的價格,台電就必須產出或收購相對量的再生能源,商品可以標示「零核電使用」,我家也可以不用核電。

 

不論廢核的時程何時來到,現有舊核電廠的核廢料和除役都必須共同面對。沒有用過一滴核電的蘭嶼竟承受十萬多桶低放射性核廢料,在環境倫理上,我們既然不能接受,那也沒有理由把核廢料丟到國外,包括北韓、俄羅斯、蒙古、新疆,但是位於兩大版塊擠壓持續增高的年輕島嶼,台灣根本不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核廢場。更嚴重的高放射性用過核燃料棒,日本送到法國再處理或自己搞快速滋生反應爐,實際上製造更多廢料的問題,又具有製造核武原料的潛能,在防止核武擴散的國際局勢下,境外處理毫無可能。

 噁心、爛掉的核廢桶在蘭嶼  

就核子物理特性來說,核廢衰變到無害以萬年百代計,以短短一生有限的性命為尺度來丈量,所謂的中期或終期,都是「此恨綿綿無絕期」。核廢料並沒有真正的永久貯存,也都只是暫存。因而在技術層次上把暫存做到最好,是最低限度的責任。但是蘭嶼每隔幾年重複進行的核廢桶檢整作業,工人徒手接觸被鏽蝕粉碎的鐵桶和水泥碎塊,海風掀起帆布把輻射污染物送到各地。首都旁的核二廠低階核廢場,卻是用機器吊掛核廢桶,還在負壓環境下「吹冷氣」維持恆溫恆濕。對離島如此種族歧視,本島每一位住民都該感到羞恥和憤怒。

 

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蘭嶼道歉,但政府背後還繼續害人,就太偽善。應該恢復停擺數年的遷廠委員會,核廢無條件撤出蘭嶼,務必與最終貯存場選址脫鉤處理,這無關反核與擁核,而是終結多數暴力的核廢殖民主義,實踐國際人權公約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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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四公投風險抉擇!

核災降臨新台幣歸零  

核四爭議終於走上公投一途,核電是否乾淨、便宜可以辯論出一個答案,但很多人質問『安全可以公投嗎』?政府決定以公投作為面對風險社會的解決方式,將有相對風險與絕對風險的兩道關卡,支持核電但認為核四不安全的一派,也到了跟反核運動分手的時刻。

反核四的基本盤認定核電無論如何絕對不安全,這兩年正持續擴張中,而可以接受相對風險的中間派搖擺選民,將是未來公投的關鍵戰場若核四改善到風險可被接受的程度,所需要的金額究竟多高,對電價或政府支出的影響多大,就會是決定投票的重要變數

  

 

回顧兩年前福島核災發生時,台灣政府比日本更堅決擁護核電,甚至說核電廠是在蓮花座上。當時政府要人民更關心中國大陸沿海的核電廠安全,前經濟部長施顏祥也說,非核家園會使電價漲兩倍,去年下修為四成,在民間抨擊恐嚇說之後,台電才坦承沒那麼多。

何以媒體熱潮過後,反核聲浪竟未消退而愈來愈高,除了馬英九總統在記者會「沒有人反對」的發言激化藝文界的行動,更主要的原因是,政府不願正視核四廠弊病叢生的風險,而把部份擁核的專家,推到反核陣營。林宗堯確實不是反核人士,他認為核電廠是可以安全管理的。

核四固定反應爐的錨定螺栓用卡的  

[圖說:核四固定反應爐的錨定螺栓竟然沒算好,用卡的,他們測量距離用一般的捲尺而非精密儀器(同樣來自原能會公佈的現場相片),你覺得這樣的反應爐穩嗎?核四廠根本不算啥高科技,這樣看待工程的國家,當然連汽車引擎都做不出來。抗震係數比日本低一半,台電核能溝通小組竟在電視節目上回應我的質疑說『台灣、日本的位置不一樣』,我看是腦袋的精密度不一樣。]

 

要將安全交付公投的前提將是,當他提出所有補強或改造措施之後,必須精算出究竟要花費多少錢。以及,當台電必須將核四廠耐震係數,從現有的0.4G提升到日本核電廠的1G,人民可否接受為了安全所追加的經費。這都會變成同意續建或反對停建,應該有的附帶條件,這項評估絕對不是七月就能公投的急就章,審慎準備過程的公投才成為理性的抉擇。

 

芬蘭的例子來看,2002年決定興建第五座核反應爐(Olkiluoto 3),由法國國營企業 Areva獲得30億歐元的固定價格統包(fix-price turnkey),於2005年動工後,輻射及核能安全署在政府及民間要求下嚴格監督,認定圍阻體厚度及管線都不符安全標準,勒令部份拆除重建。加上其他因素持續延宕,原訂2009年完工的工期,最快2015年才能完工,經費估計也暴增三分之一

核四廠現在已經失去多數人的信任,如果體檢之後沒有局部拆除重建的魄力,人民勢必無法接受。但已經暴增一倍的經費,還要納稅人再掏腰包,也很難通過立法院這一關。

 核四廠反應器廠房結構剪力牆尿尿保特瓶

[核四廠反應器廠房結構剪力牆尿尿保特瓶,工地沒有廁所?工人尿尿在寶特瓶混在牆內,原能會只是用工地髒亂開罰,如果核四續建,不把牆打掉重建,你敢相信安全嗎?請注意,芬蘭所在的歐洲古大陸地震風險比太平洋火環帶的台灣低哦!]

 

如果強調核安不打折,核四顯然不會是最便宜的發電選擇1998年台電估計每度電成本2元,即使不計通貨膨脹的折現因子,純就加倍的預算粗略推估,每度電都應該在3.5元以上,台電溝通小組還堅持2元,很難令人接受。理應在官網上公佈相關基礎數字,及計算公式和過程,讓民間及學術機構可以自由擷取驗證,或在相同數據基礎上,做不同算式假設的演算。

 

各方對核四公投拋出的謀略算計各有解讀,但實質問題仍是公投正反對決的基石。懇切呼籲政府,全面公開資訊並啟動行政聽證程序,別把公投當成「反核運動的擋路石」或「核四錢坑的下台階」,而能建立一套解決政策紛爭的允當程序,讓未來可以依循。

核四運轉台幣歸零  

-----<延伸討論>--------

核能專家林宗堯的解決方案沒有辦法回答的問題!

支持核電但認為目前核四安全堪慮的林宗堯,2013/2/27在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完整介紹「讓核四起死回生」的方案。
我認為,對於一般游離搖擺的民眾有些說服力,但前提是政府願意真的照他的方法去做。
更關鍵的是,要花多久時間、要花多少錢來改善安全問題,才是未來能否為社會接受的關鍵,真正的底牌還沒亮出來。我會以另一文章以絕對風險和相對風險的思考方式來談。
關於這個部份,林宗堯只是再強調他的方案,意思是做了檢測才能知道要花多少錢、多久,他的意思是不會很多。
但以芬蘭核電廠為例,他們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部份拆掉重作,增加三分之一的錢、工期也一延再延。看起來,林宗堯並不認為核四廠有那麼嚴重,而我想政府大概沒有這個膽量把核四局部拆除重建。

至於日本核電廠抗震係數0.6G提昇至1G,台灣核四廠只有0.4G,的問題,我覺得林宗堯並未回答問題。他反而說,福島核災是海嘯而非地震,台灣核電廠已經做太多這方面的措施。這部份,跟台電的說法如出一轍,然而日本的官方報告已經說,問題是在地震就發生,而非海嘯。

崔愫欣、方儉所質疑的點:1.試營運小組仍是台電內部的人。2.國際核能組織WANO是推進核能的同業組織,美國NRC不可能認證其他國家核電廠。3.應該找一家商業保險公司來承保核四廠的安全。4.林的方案多是在談驗證和設備,但核四廠許多問題是出在很基礎的系統問題,甚至是土建工程。

林宗堯核四安全把關建議    

林宗堯的主張是,目前的試運轉小組與營運核四的人,都是同一批沒有經驗的人,已經完成七成的試運轉要重新歸零,1.並將試運轉小組和營運小組切割,試營運小組由核一二三有二十年營運經驗的老手,加上專家來組成,2.重新驗收為第一關卡,3.才逐項進行試運轉找出問題,4.最後交給營運小組。
至於外部監督和溝通:1.國際核能協會WANO和美國NRC,不能最後插入燃料棒前一週才來背書,必須現在就進駐試運轉小組。2.由立法院聘任六個專家工程師,四位在核四廠工地,2位在立院,不參與監工,只做蒐集資料與傳遞公開。3.原能會重組,負起監督責任。

 林宗堯核四安全把關建議

完整圖片見:http://talk.news.pts.org.tw/2013/02/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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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五成投票率的有效門檻,這是公投綁大選爭端的核心。
2.公投提案、連署門檻的降低,以及電子連署。(此次由立院提案就不必公民連署,但公民提案、連署的門檻仍應修法降低)
3.過程和結果同樣重要,強制舉辦聽證會,使結論有其法律效力,成為公投主文之外的附加條件。
4.核電廠週邊居民的影響程度,遠大於其他地方,在環境正義的原則下,應該擁有否決權。

    

核四公投修法 深化民主

載於2013/2/26中國時報

 

核四公投修法 深化民主

福島核災將滿兩週年之際,政府對於核四續建的立場出現鬆動,由於核電政策影響層面廣及每個人,不容易如國光石化的個案直接逆轉,由公民投票來「共同決定」幾成定局。但畸形的公投法,令題目提法就幾乎決定結果成敗,並衍生綁不綁大選的癥結,當年因恐懼統獨公投而扭曲的粗糙立法,已到了大幅翻修的適當時機,把公投從重視結果的政治對決,轉為重視過程的公共決策機制,洽是化危機為轉機,深化台灣的實質民主。

 

目前核四公投不論是新北市地方公投已達第一階段提案門檻,或者可能由立法院直接提出,為往後諸多公共政策爭議的妥適解決,提案門檻仍有必要調降。現行公投法提案門檻極高,只有兩大黨有能力發動,公投當然變成政治對決的選票動員殊死戰。如美牛爭議捲動每個國民,即使歷史悠久的消基會加主婦聯盟聯手,竟然都跨不過。提案應該降到百人以下,連署成案才需要避免過度浮濫的適當關卡,而電子繳稅都已行之有年,應該開放電子連署,讓電子民主與時俱進。

 

 廢核站出來

 

五成投票率的有效門檻,隱含未出席投票者皆反對,因為投票率本來就約七、八成,反對者只要鼓動不領票,就自動配得兩、三成的鐵票,贊成方則必須綁大選才勉強有可能過關,這是過去幾次政治性公投引發爭端的核心,甚至最近ECFA公投的提案,公投審議委員會以提案人立場與題目寫法相左為由封殺。一個寫在憲法裡的立國精神,升學和國家考試要背誦的人民權利,竟在立法施行時被搞成政治惡鬥工具,實在荒謬絕頂。

 

況且政客工於算計有時反而失足於天意。兩、三年前,義大利政府欲啟動核電而發動公投,不料突然發生日本福島核災,法院判決政府不能任意取消後,公投投票率過半,而執政黨因公開呼籲支持者不要去投自己提出的公投案,投票結果使反核得到近百的比率,也跨越五成有效門檻,不久政府即垮台。

 

公投本來就是為了解決重大爭端,其程序本身不應該再製造麻煩和對立。公投有效門檻應該降到投票率兩成以下,就算題目定為「你是否同意核四續建」,反核方也沒佔便宜,反之亦然。才不會像現在只有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特別排除五成投票率門檻,反賭團體還要到處宣傳,反對一定要去投票,不投票不代表反對。

核四影響範圍  

 

歐美如家常便飯的公投,更值得我們借鏡的是,過程和結果同樣重要,一系列的聽證會結論有其法律效力,成為公投主文之外的附加條件,不但人民動態參與公共決策過程,最終的投票抉擇自然有理性基礎,也共同負起責任。但我國已經舉辦的兩次賭場公投,暫且不談地方政府的既定立場,促賭方漫天亂開支票,政府背書開發商將負擔公共交通建設,甚至提出每人每月領取八萬元回饋金的離譜數字,都大大的不當影響投票意向;待馬祖公投過關後,開發商卻說七百億元公共設施也將只是墊款,還是要政府出資。

 

公投法應強制舉辦聽證會,不同於單向洗腦式說明會,也不會淪為辯論會信口開河、各言爾志或挑動民粹,公投法應強制舉辦行政聽證會。準備程序的預備聽證會,可以先蒐集多方意見,凝聚歸納為各個層次的討論提綱,方便正式聽證時聚焦。在雙方交換證據和交叉詰問下,必須言之有物、不能胡說八道,事實也得以呈現,便不會有江宜樺院長認為核電爭議只有民粹無法對話之憾。

 

最後,核電廠週邊居民的影響程度,遠大於其他地方,在環境正義的原則下,應該擁有否決權。如果低放射性核廢場都需要地方公投決定,製造核廢料的核電廠的安全疑慮更高,社區居民更要為後代子孫擔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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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輩子,投()綠黨

 

台灣綠黨剛滿17歲,卻還在為爭取「一席之地」而掙扎。我在綠黨七年全職也該告一個段落,來講講自己經歷的綠黨和認同的過程,期待有更多人的生命故事有綠黨,從『你們』改口說『我們』,當2016年她20歲的時候,可以真的轉大人。

綠黨若有核心,應該是一群人,不是一個人,不論是叫做黨主席、召集人或是秘書長,但七年來我持續處在核心群之一,此時也該交棒把中執委位置空出來,讓更多有心的人來豐富綠黨的多樣性,開出美麗的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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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入黨的幸運

生在196070年代的男生,高中的教官和部隊的長官勸你加入國民黨「是為你好」。在南二中童軍團的紅樓午后,夥伴們彼此爭論著,加入或不加入國民黨,才能改變他的不好。天真地關心政治,素樸的正義感,總覺得日行一善還不夠,更覺得要為世界做點什麼。當時才剛解除長達38年、世界紀錄的戒嚴,報紙還惡意叫那個「X進黨」,根本沒當作選項。

南二中童軍團教我的事  

大學重考那年,偶然養成每個月細讀人間雜誌的習慣,捲入野百合學生運動是必然,會變得積極活躍,則是偶然到國會旁聽席關心軍人組閣,卻被警察打到流血而登上首都早報頭版。很慶幸遇到一個好醫生沒讓我破相留疤,那早上,目擊醫務室裡老立委終身不必改選的悠閒,留下更深的創傷。我們追求民主,卻看不到黑暗隧道竟然會有盡頭,期待改朝換代,但對政黨沒有認同,直到在唐山書店,巧遇南方出版社兩本介紹德國綠黨的書。

 

『如果台灣有綠黨,我一定要加入』,『沒有的話我們自己來組黨』,後面這句玩笑話居然成真。支黨部草根政治的理念來自歐洲綠黨,政治代理人制度則取自日本生活者協會(台灣主婦聯盟的仿傚對象)。當國際綠黨的網絡漸漸形成,我們才知道最早的綠黨創於1972年的澳洲塔司馬尼亞,也認識反水庫領袖Bob Brown,是個公開出櫃的同志參議員,去年他退休前『一人一票、大同世界、普世價值(One person, One vote, One world, One value.)的演說,也是我的夢想。

全球綠黨2012Dakar_closing_group  

[全球綠黨大會合照2012@塞內加爾Dakar] 

 

這輩子,我會投票(vote)給綠黨,也會投身(devote)綠黨。

 

 

二、投身綠黨的機緣

1996125日台灣綠黨正式成立,稍早之前方儉也成立了不被政府認可的綠黨,雖然我認同自己是環保綠人,學生總是漂浮不定,想不起來為何沒有參加這兩次歷史性的成立大會。

綠黨國代選舉,劉俠(杏林子)願意掛名不分區候選人,我幸運地進入綠黨,卻沒更多機會認識偶像,負責文宣工作,常窩在全國競選總部鐵皮屋夾層裡過夜,那原址是年輕人愛去但沒錢常去的pub--Roxy I

X女生的綠色記事  

1999年退伍時綠黨辦公室有許多專職,資源比這幾年好太多了,但是我抱著發財夢,想要賺大錢再來回饋。後來綠黨載浮載沉,曾經只剩下堆積在某個地下室的歷史,各自維持著若即若離的關係。直到2005年渰雯和炳原返國,重新啟動綠黨,2006年我離開證券投資界的工作,參選市議員之後,全職投入綠黨。

 

我們廣泛邀請許多環保團體幹部入黨或成為中執委,雖然合議制集體決策,外界把我們看成秘書長單傳的一人黨,大家有默契要把極有限的資源集中,培養自己的政治明星,先選上再說,我漸漸被投射、塑造成那個"The One”隨著支持群的擴大,綠黨-個人的聯名品牌的策略也有不同意見拉鋸,社運-政黨的外在爭論也沒停過。最近三年的黨內衝突,雖有組織膨脹卻無法因應,和物質資源極端窘困的矛盾結構,我既是最有實質權力的核心成員,就應該概括承受與負責。

實踐必然遇上許多挫折,繼承漂浮天際的資產,也要拖拉人際間的負債和恩怨。過去我們所遭遇的,想必後人也可能碰到。我之於綠黨品牌,有加分也有減分,我反省自我的政治責任,也愈來愈覺得,自己可能變成組織發展的阻礙,而一次又一次的人際關係重組,和不穩定時有時無的收入,也是無法繼續承受的壓力。

 

 

三、綠黨組織的課題與經驗

現有兩大政黨,或可類比為中央廚房的「直營店」,參雜地方派系組織的「加盟店」,加上龐大黨產和畸形政商關係,以及民族主義情結,使得黨內民主矛盾難解。我們小黨本質上不同,在組織型態上看得到的借鏡,負面多於解答,戒嚴遺毒的人民團體法,和許多人在民間社團的經驗,也束縛了對於政黨組織的開創性想像。

 

全能的中央黨部秘書處,不切實際也不應該。在選罷法或政黨法「政黨補助款」門檻降低到綠黨領得到之前,我們不可能募足夠的資源,建立有強大能力的秘書處。另一方面,理念和傳統上,就不是一個人說了算,而更偏向是集體領導。

政黨補助款兩大黨   

在小黨或社運團體,有高度的志願工作性質,加上資源窘困,常常志工當兼職用、兼職當正職用、正職當兩三個人用。當熱情和動機強烈時,上上下下普遍有自營商的自我剝削傾向,甚至形成同儕壓力,但是,當自我實現受挫、認為組織內部資源和權力分配不均有問題時,便會出現嚴重的信任和情感創傷,過去已屢見不鮮,近兩年更訴諸公開的勞資爭議形式和途徑,則混雜了成員間勞僱關係和決策關係的認知差異或糾纏。

 

2011年初我推動「中央黨部組織辦法」,所引起的形式爭論和一年後發生的實質爭議,的確是中執委同時具有秘書處勞工身份的問題。接下來,中執委分工專職無薪投入的模式,雖然步履蹣跚,但不至於走上前幾年外部拓展成果豐碩、內部組織原地踏步的老路。正是中執委因無薪而無法盡全力的侷限,而讓我們更加察覺到,中執委會作為組織決策和工作流程的瓶頸,所導致效率低落和消磨黨員投入的熱情,我們應該擴大黨員組織的直接運作,縮小、扁平化中央黨部的架構

 

面對2014地方大選和2016國會大選,綠黨只剩下一年調整步伐和組織體質的黃金時刻。如果沒有穩定和開放的架構,引導黨員成為積極的組織者,勢難正式成年,若在此惡劣條件下竟幸運取得席位,也有前輩憂心將引來災難。

 

少數精英的地下黨或革命先鋒隊,都不適合綠黨和現階段台灣社會情勢。國際綠黨落實草根政治價值的經驗如何,應該有高度參考性。這一年我初步探循,台、日、韓綠黨組織狀況幾乎同樣稚嫩且有類似的課題,其他亞洲綠黨活動力大多還遠低於我們,非正式詢問發展較成熟的歐、美、澳、紐綠黨,除了政治環境和資源難以匹配,也尚未得到有類似情境可參酌的典範,還需更進一步的訪調。

 

 

四、對話力與開放性的政黨:綠黨2.0

台灣綠黨可以當作是全球綠黨在台灣的品牌代理,但並非永遠是獨家總代理,如果你信仰全球綠色憲章的六大核心價值,卻對台灣綠黨成員和作法不能接受,真的可以組另一個綠黨,國際綠黨也不乏案例。當然,我並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而潛藏這樣的可能性,也牽制台灣綠黨起碼不會往下沉淪。

 

促進和平的溝通和對話力

在我的記憶中,歷來綠黨內部都常有火爆衝突,但去年令我身心俱疲,綠黨也傷痕累累。國際綠黨的經驗,衝突的關鍵時刻,都會有人踩煞車化險為夷。台灣綠黨不能再把衝突以多樣性當作遁詞而不去處理,迴避學習人與人和平相處的能力,這樣也是需要互相培養的政治能力。如果,我可以和幾乎是敵對的、但必須一起處理公共事務的政府,坐下來舉辦會議,怎麼能夠不處理自己的問題。

如果我主動放掉決策的權力,平等對話有起點,我的意見和影響力,也會不被做過度解讀。

 

三十年前,國際綠黨起飛期,草根的特性需要高組織成本和面對面參與投入,因而可以揉合成員多樣性之間的劇烈摩擦。即便如此,各國還是會經過多重分裂、重組的過程。

這幾年的台灣綠黨,網路偏低的觸及成本,讓我們擴大影響力,但欠缺人際緊密互動,付出極高溝通代價

 

 

在這個兩難之間,我接觸到一種可能性,歐洲的海盜黨青年。他們被評論為三十年前綠黨世代革命再現,德國海盜黨創造「流動民主」平台,和當年德國綠黨黨綱由下而上的草根形成過程很相似,也成功動員群眾和選票。近年來「無組織的組織力量」所公平共享的「協作平台」,理論也跟著一些實務可行的機制和工具發展出來。好處是,小失敗的成本極低,小成功卻可以迅速長大

德國海盜黨  

 

也要設計不同層次和程度的參與模式,我的想法是,更強調支黨部的自主性,以及黨員自主提案的專案工作小組。畢竟大團體內每個獨立個人間必然是稀疏的關連,只有透過許多小團體緊密互動,才能讓每個人之間即使沒有直接關聯,都有共同的緊密好友(六度分隔理論),增長橋接型資本,有助於異質性大團體的內部連結。平時有助真正異質的創意發生,在關鍵時刻發揮傳播至死忠支持圈之外的效能,並緩和衝突。(詳見<鄉民都來了 無組織的組織力量>第九章)

鄉民都來了  

 

差不多同一個時間,方儉多年來對台灣綠黨的組織建議,開始進入具體診斷和開藥方的階段。

我大致理解歸納為三個口訣:入黨很容易、黨部中立化、活動生活化。除了雙重黨籍問題若翻案會引起大爭執之外,實際的運作,本來也就慢慢往這個方向調整,正需要一個大刀闊斧的明確宣告。

開放我們的綠黨   

[我構想:組織扁平化、中央黨部變小,中執委會改名字,黨員透過支黨部或提案專案小組、直接投入綠黨的參與]

 

從傳統政黨過渡到開放和扁平的「綠黨2.0」,成功的關鍵前提是,要有一群人非常在乎綠黨。否則他就會走到兩個失敗的端點:慢慢冷卻而收斂為一小撮、高同質性的緊密同人團體,或是急速發散而失控內爆。

 

 

五、來說『我們綠黨』吧!

 

一般建言『你們綠黨應該......』,除了虛心接受的態度,蠻難對一般來電或街頭上的選民,要求有公民意識自己做主人,還好像強逼他卸下沈重的日常枷鎖,做更多參與政治的實際行動。但對於「自己人」還說『你們綠黨』這樣的發語詞,實在是不能承受的重。雖然,這其實是指稱「現在掌舵者」的省略簡稱。

 

只要參與過任何一場環境議題,都不難看出政治部門是從源頭解決問題的要害,但很少人願意在這惡劣的情境下,進廚房煮菜弄得一身黏臭,雖然兩大連鎖餐廳根本食不下嚥,還是說自己廚藝不好,偏偏政治這鍋飯不能自己獨善其身在家裡煮

 

23萬票的期待,讓綠黨1.74%擠身第五大品牌,但民意如流水,沒有取得席次之前,這都只是虛的數字,唯有足夠的人從託付別人的政治分工關係,轉向投入參與共同體的營造,才能實現希望

 

我總是會接到黨員抱怨其他黨員的言行。

較低的層次是,「不想和那樣的人同一個黨」,可以反過來想「為何他也會認同他是綠黨」,來包容一樣米飼百樣人、孕育綠黨的社會多樣性。

較麻煩的狀況是,實在「不想被那樣的人所代表」,尤其你不喜歡的人比你更積極參與綠黨,好像可能下個月就變成中執委,或兩年後成為綠黨候選人、甚至當選,怎麼辦。

 

簡單說,要嘛自己比他更積極付出,不然找另一個比他更優秀的人來跟他競爭。我們既要做一個開放性政黨,實踐全球綠黨憲章,就不能設想有個權威機構或權力集團來認定誰可以、誰不是綠黨,甚至代表綠黨。或者你說,綠黨該有選舉學校來做基本的篩選,那誰來做。

TW_greenparty   

未來這兩次大選,將是政黨版圖重組的分水嶺。當前台灣特別需要關鍵的綠黨,估計在某些選區當選機率很高,以趨勢來看,大概是跨上去的最後一階了。如果我們依舊沒贏得席次,或是讓還沒準備好的人當選,當人民再次創傷,恐怕反挫更強。

 

兩大黨都已經大到很難藉由加入、積極參與來改變成我們所要的政黨,意識形態和政黨取向上也都是世俗的全民政黨。任何一個要重新成為進步價值陣營的親密盟友,還需要很漫長的磨合。

 

但是綠黨可以,就算你對綠黨還非常不滿意,綠黨仍是最可能由內部改變的政黨,而現在還沒有黨內高度共識、又很具體確定的機制,你的投入就會雕塑出未來綠黨的主要面貌。自己來搞自己的天地,這是年輕人都想做的事,自己的黨是我年輕時的夢想,如果你也曾經這樣想,何不用綠黨的國際品牌開展自己的志業。我希望你看見、珍惜這樣的可能性。

我確信,綠黨會是青年投身政治、改變世界最佳的平台

 

曾經投票給綠黨,二十三萬分之一的你,還在乎綠黨嗎。

曾經加入綠黨,四百分之一的你,還愛綠黨嗎。

想問問你,願不願意來談這場戀愛,改口說『我們綠黨...』。

 

 

<脈絡揭露及相關訊息>

我今年不參選綠黨中執委,將以黨員身份參與地方支黨部、議題支黨部,以及國際事務的工作。

本文像是畢業感言,從去年下半年醞釀,上個月開始提筆,一直改來改去,不寫出來不行了,弄到四、五千字,有點出乎意料。有位詩人說,如果知道要寫啥,那幹麼要寫,大概是這個意思,我也不矯情說什麼自己卸下沈重的責任,鬆一口氣。

2/27中執委選舉登記及大會討論提案截止日,3/17黨員大會,相關訊息請見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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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於2013/3/5蘋果日報,添加首段]    法務部拆除華光社區舊房舍,特地保留門牌給曾經在此地長大的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工人對一旁民眾說可以帶些屋瓦回去。政府連城市的歷史記憶,都當作是私人的故事且有大小眼,並不把它當作集體記憶的公共政策。

2013舊台北監獄南圍牆

 

當城市已經被拆毀了,我們的記憶該如何保存?』這是作家米果的新書<台北同棲生活>扉頁題辭。就我們這些來自府城台南,在台北首都落腳的城鄉移民來說,要發給這城市一封情書還是告別信,最在意的不是永遠別想征服我們「歹嘴斗」的美食,而是那青春奮鬥歲月中的空間歷史有沒有被善待。

 

 我們初到這大都會的入口,老台北車站或是淡水線旅客的第六月台,早已縮寫為北車永不復返,並幻化成一座繼續愈來愈複雜的地下立體迷宮。這並不是要提倡抗拒時空變遷的無力鄉愁,用空間木乃伊阻礙效率的運作,而是追求一個偉大又安全的正義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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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江政府新春開工第一天就好可怕,害我趕忙收心,這篇開工文如果覺得讚,請分享~別讓他們把台灣的未來拿去賭!

 

中國離島洗錢特區的大賭注

國際賭業集團推出「福州住、馬祖賭」的兩岸博弈特區藍圖,台商郭台銘則提出新北市博弈產業特區的新春三願之一。博弈觀光很可能是中國最後的泡沫經濟,台灣正一步步陷入這個洗錢漩渦,海峽兩岸政府和財團聯手打造中國離島洗錢特區,台灣玩得起這個大賭注嗎。

  

<公視報導是所有電子媒體最好的,但還是沒有反賭聯盟的平衡報導空間>

 

1980年代以來的自由化與全球化,在公共政策上講求鬆綁和去道德化,本世紀高科技泡沫和地產泡沫破滅後,跨國資金擠進黑色經濟逐利,合法的界線正逐漸模糊。博弈觀光化便是把毒藥裹上糖衣的包裝,地方政府只想吃掉外顯的利益,卻不願承擔檯面下的負面惡果,實際上是刀口舔血的不可能任務。美國的實證資料顯示,賭博州的犯罪率明顯居高不下,地方政府雖獲得稅收和帳面上的發展,負面的社會成本卻得不償失,許多原住民自治區底層人民困苦依舊。許多促賭言論舉新加坡也開賭為例,卻忽略了該國是高度管制的人權和民主低度發展國家,資訊不公開的狀況下,極可能也是高估獲利低估成本。

 

台灣搶發博弈財的政客,大多是失敗無能的地方政府。自己把地方搞得民生凋敝,反而作為開賭的藉口,唯賭可翻身的說詞宛如敗家的賭客附身。立法院過去十幾年來的博弈角力,政治黑箱交易下的默契是,先讓離島建設條例開小門,等博弈公投過關,需立博弈專法,再全面讓本島開賭

郭台銘幫新北市政府開第一槍,為套牢十多年的淡海新市鎮解套,並加大第二期徵收農地的不當壓力,新北市已是五都之一,只能說是利慾薰心。

 

 20130218 郭台銘推博弈

 

台灣民間嗜賭,政府作莊辦彩券,地下賭盤依然火炙,就算開放博弈特區,必然消滅不了地下賭場,就算限制本國人不能進賭場,有兩本護照的人多的是,然而主要目標市場還是中國。

 

中國改革開放二十年來,藏污納垢的黑錢不少,香港開放自由行,鑽石、貴金屬和奢侈精品產業市況熱絡,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週邊鄰國也看好洗錢的龐大商機,從海南的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澳門,到東海的濟州島,紛紛設置大型賭場,甚至俄羅斯也在海森崴釋出賭場牌照,通通鎖定中國先富起來的少數人。賭場必然要裝扮成適合闔家老少咸宜的健康形象,才便於道貌岸然的人去洗錢,所以中國境內不開放合法賭場,表面上是分享經濟發展的利益,實則以鄰為壑

 

然而在賭言賭的最低道德標準來看,「福州住、馬祖賭」的兩岸博弈特區模式,連糖衣都要分一大口給中國,台灣全然承擔管理壓力和負面社會成本的毒藥,真是輸到脫褲子。這也清楚表明,馬祖腹地狹小、水電等環境承載力限制下,根本無法大展身手的發展揮金如土的高強度博弈產業。

 

博弈產業是黑色經濟,黑錢漂白和組織犯罪暴力的陰影總是揮之不去,而原本砲火與水鬼交織的前線,竟為黑錢大家賺而握手言和,實是歷史的諷刺,「那邊貪污、這邊洗錢」對兩個政府的統治正當性都是巨大衝擊,海峽兩岸公民社會應該一起攜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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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很討厭在路上突然被政治干擾,更應該讓公共決策過程變得更透明具穿透性,與其體制外抗爭製造不確定性,不如讓他們在體制裡面吵,甚至有政治席位。消費者和勞動者應該攜手,共同要求政治部門面對民意,刪減民主赤字,而不是互相仇恨謾罵自己的另一個身份。

 

消攜手 削減民主赤字

[載於2013/2/7中國時報]

因為勞委會以訴訟向勞方追討十六年前的代位求償/貸款,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在台北車站臥軌抗爭,引起許多旅客反彈。當政治體制失能擴大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政府無法解決社會衝突,甚至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民意喪失體制內發聲管道,自然被逼上街頭自力救濟。然而後現代社會,複雜的政治議題不如淺薄的消費事件吸引注意力,連傳統向官署抗議都被框定於特定領域,弱勢受害者經常投訴無門,長久之下行動必然激烈化,可預期勞動者和消費者的表面對立將愈來愈常見

 

130205臥軌-苦勞網王顥中  

<圖片引自:苦勞網王顥中> 

 

經濟社會中,勞動者和消費者其實是家戶部門的一體兩面,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內在衝突產生戲劇張力。抗議的勞動者,表面上似乎爭取私人的權益,實際上卻是在幫整體消費者作為勞工身份的制度性權益打拚。生活常軌被干擾的消費者,因當下的憤怒而口不擇言,卻可能在另一個舒適安逸環境,欣賞像「悲慘世界」歌劇裡的血汗,產生普世價值的共鳴而潸然淚下,這差不多是我們罵政客「換了位子換腦袋」的個人版,活鮮鮮錯把恩人當敵人。

勞動市場和商品市場

<底圖取材自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25028694-個體經濟學筆記1>   

 

特殊冷戰歷史脈絡的台灣民主化,透過和平選舉完成兩次政黨輪替,但沒有全面、徹底、且正面的轉型正義過程,不但在法律體系充斥著,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等等戒嚴遺毒,大多數人心底還存在著「去政治」的小小思想警察

因而非常狹隘、個案式的所謂消費者利益至為發達,但對於制度結構性的消費者權益卻極為疲弱,抓政府稽核不周全的檢驗報告式記者會容易博得版面,但美牛美豬、核電、基因改造食物,卻被歸類為政治議題而無感。十幾年前,台灣旅行團霸機在航空界惡名遠播,曾經是台美貿易談判的課題之一,但不易形成組織的台鐵旅客,可以吞忍台鐵經常性長時間誤點,卻不能容忍半個小時的勞工臥軌抗爭,這是對政治嚴重過敏的症候群

陳韋綸   

<圖片引自:苦勞網 陳韋綸>

 

從威權解體迄今進行考古,文化霸權大多還被牢牢掌控在保守的意識形態。當時某部國片,以救護車被遊行阻塞無法送醫而死亡的情節作終,狠狠修理常見的「公理何在」標語。雖然學術界已經解構這套反動的說辭,但日常新聞和綜藝節目諷刺短劇無厘頭的醜化依舊,常民被反覆洗腦下,將抗議者貶低為自利者。多數第一次被政府踐踏的受害者,總需要心理建設來擺脫這種身份認同的污名,出去陳情抗爭前,我們這些「社運流氓」若不大費周章解釋集會遊行法,警察也常雞毛當令箭地把抗爭搓掉。

130205臥軌-四報頭版  

<圖片取自陳秉亨臉書>

 

文化霸權總是用放大鏡盯著枝微末節,誇大抗議者的「社會成本」,極小化統治者的責任,不對等的成本效益評估後,「你們的訴求很對,但錯誤的作法無法得到社會認同」彷若天條。台灣的遊行要一直用大聲公跟週邊的人說對不起,經過學校醫院要噤聲,不應該丟雞蛋或牛豬糞尿,活動結束要把冥紙和垃圾撿乾淨,不然清潔隊弱勢者很可憐。而中產階級歡樂且有秩序,無害於統治結構的活動,則得到掌聲讚揚。人民的抗議就這樣被馴化和諧了!

議題必定被設定、導引到抗爭技巧的層面,以便媒體實現「你們的訴求被激烈手段模糊了」的自我預言,其實掌握發言權的權力集團,壓根不承認訴求是正當的,遑論手段。

 

臥軌的社會抗爭,終究還是要透過體制做政治解決,再來一趟深刻的民主洗禮,補修我們沒做完的功課。如果你真的很討厭在路上突然被政治干擾,更應該讓公共決策過程變得更透明具穿透性,與其體制外抗爭製造不確定性,不如讓他們在體制裡面吵,甚至有政治席位。消費者和勞動者應該攜手,共同要求政治部門面對民意,刪減民主赤字,而不是互相仇恨謾罵自己的另一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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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期待台灣社會對於公共爭議,可以至少先把事實釐清,要做價值抉擇也才有所本。
為何投入政治?因為政治就是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來解決社會衝突的的重要機制,但現在的政府變成政客的公關公司,對於選票情勢未明的混沌之局,總是「企高山看馬相踢」。
把政治搶回來之前,我們自己來做真正的民主溝通,這是我的努力,雖然還沒成功。 


慈濟案你來評理  

 

我在1/26說明會的簡報更新版,放在臉書相簿中,文字也貼到相片說明欄,請花個十分鐘看看,為你的憤愾或支持,添一點道理。

 

 

 

 

包括文林苑的都更爭議、師大夜市的住商混合等等衝突,台北市政府彷彿置身事外,失去政治應有的中介角色。最近慈濟內湖園區的保護區變更案,2010年底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做出不置可否的決議,要求慈濟多做溝通,前幾個月「透明、對焦、對等」的雙方共識已被擱置,更引起宗教界、環保界、內湖居民之間及各群體內部的紛爭,許多民眾質疑市政府為何在雙方的說明會皆缺席。

人類社會必然有衝突,掌握權力的人在專制時代靠壓制來解決衝突,台灣進入民主時代才二十幾年,慢慢發覺單純投票數人頭的形式民主還不夠,代議制度也有侷限,都市計畫和環評等獨立委員會審查,也難逃政治和利益團體的干預,我們需要透過公私協力,建立一套可被公眾接受的公共決策機制,打造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

 

 

慈濟做許多環保回收工作,理念上和環保團體有共通之處,可以不走到開發和環保對立的死胡同。

兩年前我對慈濟發言人何日生等人,提出兩個面向的建議:一個是,社會對慈濟有所期待,好事要在對的地方做,不要用「別人都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的邏輯,太像令人討厭的開發者。第二個面向,關於不同意見,盡量在送入都委會以前公開溝通,一旦啟動審查很難避免公開對陣的零和遊戲,最好市政府出面舉辦行政聽證,也建議用同等的規格和溝通模式,進行對焦討論和釐清。

蔡堆擔任專案召集人後,透過環保界和學界前輩邀約,去年八月說要和環保團體溝通修改後的內容,剛好當天案子已排入都委會審查程序,利害關係人的社區居民卻完全沒有人事先知道,慈濟也堅持不給計劃書內容。直到四場說明會全部辦完,今年初才上載到內湖環境教育協進會的網站。

一般的說明會,總是主辦者依其邏輯簡報,再讓與會者限時三分鐘發言及回應,論點零碎發散,甚至擦槍走火使僵局更難解,難有實質溝通效果,往往徒具形式,更不用說許多開發業者刻意偷偷摸摸,知道的人愈少愈好。

130202慈濟案你來評理-2  

守護聯盟上週舉辦的說明會,特地分成三個段落,就淹水、地質等在地議題,和適法性、歷史與現狀、開發必要性等爭點,分別聚焦討論,因守護聯盟先前刊登點名證嚴法師的廣告,慈濟公開拒絕參加,但有許多慈濟支持者也到場發言。支持和反對開發的雙方民眾,竟有驚人的共識:

一、都不喜歡園區現況醜陋且不舒適的鐵皮屋,尤其不透水的柏油路面應該挖掉,僵持延宕下去則是多輸。歧見在於:有沒有現在不能做的法令依據,或變更保護區之後再做。

二、水患風險是地方最關心的議題,都認可慈濟園區和大湖里、秀湖里社區的水同樣流向大湖公園,兩個次水系有連動並非沒有關係。需要釐清的包括:基地原本被填平的滯洪量約四萬立方公尺,慈濟規劃兩千八百立方公尺的滯洪池,應該加計透水草地彈性滯洪空間的滯洪量,而現有柏油鋪面一直不處理也增加洪患風險。

三、共同要求市府負起責任。歧見在於:相不相信政府,以及審議過程是否不受干預。

四、慈濟是慈善事業,和國防、經濟無關。而慈濟做很多善事,為何引起很大的爭議和反對,是很多人關心本案的動機。

五、證嚴法師已經知道本案引起爭議。但歧見在於:應不應該訴求證嚴法師,或是針對慈濟基金會的現任執行者。

十五年前慈濟購買了破壞保護區、填平美麗溼地的土地,現在是要將違法現況就地合法並擴大開發,還是藉由慈濟的手把環境變得更好,不但考驗著各方智慧和對下一代的責任,政府更不能迴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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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在126下午於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希望蔡堆實踐承諾,來現場說清楚,請不要再做違法的事,也希望郝龍斌能出來面對市民:

1.購入破壞山林的違建就地合法。
2.違反都市計畫程序,應重辦公開展覽。
3.應以原自然地形送審,而非默許、繼承破壞的現況。
4.規避環評,是台北市的「美麗灣」。
5.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應該直接駁回申請案。(最嚴重的!)
保護區將名存實亡,因骨牌效應而崩潰!

 

 慈濟別做違法的事  

 

 

慈濟內湖園區申請保護區變更的都市計畫書大篇幅強調做善事,那就該負起相對的社會責任,但即使用法律的最低道德標準,也有諸多違法。地方居民刊登公車廣告,也在花蓮地方報頭版買廣告,希望證嚴法師可以看見。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應該捍衛市民權益,而非協助配合違法通過此案,圖謀一百三十萬會員支持,讓卸任後官途更上層樓

 

開發案背景簡介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示意週邊圖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配置概念圖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計畫圖   

 

 

1.購入破壞山林的違建就地合法

慈濟說社會福利是保護區允許的土地使用項目,避而不談面積上限三千平方公尺(約一千坪)慈濟從1997年購入土地,接替前手的破壞到現在都處於違法狀態。推動本專案的蔡堆一再保證『慈濟不會做違法的事,如違法使用,市府官員早就會來取締了』。其實2007年都市計畫委員會就確認違法,並認為變更前應先裁罰,如果一直沒做是市府怠惰瀆職,因為被認定「既存違建暫緩不拆」,慈濟才能持續使用鐵皮屋違建,但依然是不合法。

 

既成違建會議記錄  

 

若在限度內使用,並沒有變更保護區的必要,若變更是貪圖數倍樓地板面積,那慈濟就得說明他與建商的差異在哪裡。本案不只是就地合法,還計畫擴大開發量體為九千坪,也就是擴增為保護區可用上限的九倍

 

 

2.違反都市計畫程序,應重辦公開展覽

目前計畫內容、範圍都和2005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同,依法要從頭跑,重辦公開展覽三十天,讓民眾提出正式意見,辦理公聽會等程序。慈濟不辦公展說比照公展方式,便宜行事想速速過關,欲速則不達

 

 

3.應以原自然地形送審,而非默許、繼承破壞的現況

這就是被破壞前的溜地(溼地)的美麗,雖然現在的鐵皮屋不是慈濟蓋的,但他就不用負任何責任嗎?佛教的因果如何解釋呢?至少,資本主義的企業社會責任,是要概括承受的,如果不懂的話,請問台碱安順廠的戴奧辛污染吐案,接手的中石化要不要負責?答案是「要」!

 慈濟內湖保護區舊照  

 

蔡堆強調,溜地(溼地)在慈濟接手前被人為填平,雖名為保護區但實則已是破壞區,但名實之爭背後有法律效果市政府地政處認為應以原自然地形認定坡度,但慈濟卻違法以現況地形圖申請變更案,更有機會鑽漏洞規避環評

 

 

4.規避環評,是台北市的「美麗灣」

 

本案在都委會爭論排水、順向坡、斷層、舊礦坑...等環境敏感因素,還不算是環評法第五條 「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嗎?說本案是台北市的「美麗灣」應該不為過。

(實質問題,慈濟也有說法,都沒問題,再開另文討論)   

慈濟內湖保護區環境地質圖說明  

 

其原始地形山坡地顯然超過一公頃,違法填平後約略在一公頃邊緣,有16.5%是三級坡(15~30),平地佔77%,慈濟卻公開宣傳「都以平地為使用空間」。當居民在其說明會上再三追問,山坡地面積有多少,慈濟假裝聽不懂,重覆堅持說整體申請面積4.48公頃來搪塞: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文教設施開發面積未逾5公頃依法不需環評,這跟一般開發商的標準說法一模一樣

然而本案屬《認定標準》第四條園區之開發,以及第三十一條十二款的老人福利機構,山坡地一公頃以上需辦理環評

 

慈濟內湖保護區坡度分析圖說  

坡度分析表  

 

 

5.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應該直接駁回申請案。

 

最令人擔憂的是後續骨牌效應,慈濟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竟未如早先那樣直接駁回,反而配合辦理。如果社會福利都能說成「善經濟」而變更保護區,未來只要先破壞,財團再轉手由旗下慈善基金會申請變更,市政府有何理由不准,保護區將名存實亡

慈濟不是變更保護區首例,蔡堆所舉「前例可循」包括,2008年北投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和2010年松山慈惠堂宗教特定專用區,都是就地合法的惡劣案例,前者更和南投廬山溫泉造災因子如出一轍,在內政部都委會遲遲未通過,以救災和環保自詡的慈濟,竟墮落到向環境破壞者看齊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在126下午於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希望蔡堆實踐承諾,來現場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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