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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參選記者會,台灣綠黨到場要求宋楚瑜先繳稅

-反對大富翁式的選舉補助款與高額選舉保證金-

 

【會後補充稿】

在今天宋楚瑜先生的宣布參選市長記者會上,台灣綠黨中執委潘翰聲於現場發問,針對宋楚瑜贈與稅補稅案詢問宋楚瑜,對於己敗訴定讞的逃漏稅額2926萬繳交了沒? 潘翰聲表示,宋楚瑜此次參選,除強調『選賢與能』,也聲稱要作跨黨派市長,為了反貪腐,也強調未來三等親不得介入政商關係,因此潘翰聲希望宋楚瑜能夠先繳稅再參選市長。

    雖然意外,宋楚瑜仍有風度地回答,他在「寧為劉銘傳」一書中即說明清楚,他支持公費舉制度,他並一再說興票案為政治打壓,是他生命中最大的陰影,他說興票案的資金都是國民黨的錢,何有違法之有,對此,潘翰聲再次強調,不是問興票案,是要問贈與稅是否繳交的事,希望宋先生明確答覆有沒有交。最後因為在場支持者的推擠中,被請出會場,但是潘翰聲還是很遺憾宋楚瑜在參選記者會時,未能明白答覆這個疑問,希望媒體朋友可能幫忙詢問宋楚瑜這些贈與稅到底交了沒?

(2006.10.17. 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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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發送之新聞稿】

-反對大富翁式的選舉補助款與高額選舉保證金-

 

 

台灣綠黨請問宋楚瑜:

一問:贈與稅的行政訴訟,己敗訴定讞的逃漏稅額與罰款到底繳了沒?

(己二審敗訴定讞要繳2926萬、發回更審的一件要繳8956萬)

二問:逃漏稅額在這些年的孳息,超過市長二百萬保證金幾倍?

(逃漏稅總額六件達一億6530萬,1%就有165萬)

三問:打行政訴訟的提存金,是自己交的還是大陸好朋友陳先生給的?

    (打行政訴訟應交標的金額的半數,約要8265萬)

 

台灣綠黨質疑,宋先生有錢繳法院提存金打官司卻不乖乖繳稅? 有錢選市長,卻沒錢繳補漏稅? 光延後繳稅十幾年的孳息,可能遠遠超過市長保證金的十幾倍。

因此綠黨要求宋楚瑜先補稅再選市長;綠黨希望宋先生放棄上訴、別再浪費司法資源,乖乖把逃漏稅與罰鍰繳清。台灣綠黨中執委潘翰聲說,誠實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一個曾經參選總統、副總統,這次還要參選市長的候選人,竟然還有快二億的逃漏稅在打行政訴訟,纏訟十年,這在先進國家是不可思議的;而不繳清欠稅就要參選市長,實在侮辱誠實納稅的台北市民。

 潘翰聲說明,興票案中資金往來十幾億,但財政部只就其中近億元部份,借用多個人頭戶匯往國外宋鎮遠與溫久慧的戶頭,事證最明確者,才核課贈與稅與一倍罰款,總計六件七筆,合計金額達一億6530萬。然而每一件宋先生都縝密地「依法辦理」,從訴願、再訴願,一直到行政訴訟,纏訟十年,目前六件中,在一審是五敗一勝,在二審台北最高法院兩件己終局定讞(要繳2926萬),但涵蓋陳由豪所捐助的一億元,金額最大(8956萬)、唯一在一審宋勝訴的案件,則在今年4月27日撤銷原裁判發回更審,依法界實務,未來應會敗訴補繳。因此相當於六件全輸,二審的三件中,二件定讞,一件更審。

但是潘翰聲表示,宋先生卻濫用法律保障的訴願與行政訴訟權利,從這九本裁判書的內容,不論事實如何不利,連事後三年的消費記錄、或稱用於甲地、卻提出乙地消費的單據,或者就直接推說時日久遠或只是借用帳戶投資理財,實在浪費司法資源,從事實發生的83年迄今己浪費了十幾年光陰,宋先生還一路從參選總統、副總統、到今日參選台北市長。

  潘翰聲表示,現今選舉太花錢,但像宋先生這麼有錢的富人參政,在83年競選省長時,除了鉅額的政治獻金,事後還可以錦上添花獲得補助款,有理想的年輕人為了參選,卻在高額的保證金門檻前被剝奪參政權利。他認為應將目前錦上添花式的事後補貼,改為雪中送炭式的事前補助,實行公費選舉制度,而保證金的參選門檻也應一併取消,因為保證金減緩參選爆炸以避免浪費國家資源的目的未必能達到,卻會大幅降低人民參選意願,使政治場域成為欠缺競爭的寡占壟斷市場,是走向平等參政權的重大阻礙。

  政治市場的進入障礙過高,顯然是造成當前台灣「政治失靈」的重要原因,為了開放政治市場,促進政治新陳代謝,與公民社會多元意見的呈現,綠黨主張廢除保證金與公費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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