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叫我9/15到北投分局的通知書,上面文號有塗改,事由不清楚。
我們寫公文請警政署確認,並在當天至警政署陳情,馬上就再度發文過來。
這次,文號沒塗改,事由也更明確。
再看看這件事---
全國教師會集會遊行的申請被拒絕受理,看起來更嚴重阿!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馬上,北市就戒嚴?
繼青年樂生聯盟等團體因抗議新莊捷運機廠不當招標,被要求到案說明後,台北市政府又於日前駁回全國教師會預定於9月28日前往教育部進行定點集會的申請,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台北市政府的理由竟然是:國慶日典禮籌備期間(9月1日至10月15日),中華路、杭州南路、忠孝西路、愛國西路間之區域禁止集會遊行,台灣的人權水準顯然退回戒嚴時期。(範圍為清末整個台北城的兩倍大)
針對社運團體接連因違反集遊法而遭移送甚至起訴,以及此次全教會申請定點集會遭拒絕等國家公權力嚴重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情事,全國教師會表達嚴正立場如下:
一、針對北市府不准人民提出集會申請一事:
集遊法第6條有關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等禁止集會遊行之規定,違反民主政治基本原理甚明,早已備受各界抨擊,沒想到,北市府竟然變本加厲,以國慶典禮籌備為由,不僅進一步擴大了遊行禁制區,人民甚至連申請許可的機會都沒有,簡直視人民基本權利如無物。
集會遊行是言論自由的主要表現形式,馬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曾經說過:「集會遊行法首要保障個人言論自由,其次才是維護社會秩序」,看來關於保障言論自由,郝龍斌的尺度顯然不同於馬前市長。全教會要求北市府應提出禁止人民申請集會之法令依據,若無法律授權,即應儘速同意申請,並向人民致歉。
二、關於集會遊行法之廢止或修正:
檢視集會遊行法全文,有太多戒嚴時期殘留的遺緒,不但有違憲法保障集會遊行自由之意旨,甚至成為消滅或管制人民集遊的惡法,要言之,「事前許可制」、「遊行禁制區」、「警方裁量權」、「罰則」等,均有徹底檢討翻修之必要。
全國教師會呼籲國會各朝野黨團,應該將集會遊行法修法列為新會期之優先法案,全教會並將聯合各社團全力監督其修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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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私校工作者行動 連署破3000
力爭年金保障 拒當年金孤兒
全國教師會公益法人學校委員會所發起的上述行動,在八月二十五日經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並於上週全面展開,五天以來,已獲得超過3000人連署,並快速增加中,本會並將公布各校、各縣市的連署狀況。
台北市府日前在未有法律授權下逕自劃定集會遊行禁制區,不准本會申請,已引起各社團憤慨,並已有多位議員及立委將利用近日市政總質詢及行政院總質詢抨擊其不法,本會在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時前往教育部陳情之行動不受影響,照常舉行。(本會928陳情行動照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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