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主義

娜歐蜜.克萊恩《震撼主義》中文版發表會當晚,行政院才說尚有四百億元餘裕不需編列特別預算,但眾人仍對「災難資本主義」保持警覺。不到十天的時間,一千億元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就出爐,立法院立即決定召開臨時會將在下週迅速三讀立法,台灣版的震撼主義即將上映。政府官僚錯愈大獎愈多,政府無能反而急於擴權,簡直不可思議,其搶錢效率之高,令人驚訝同一批人為何毫無救災能力。

美國前布希政府在卡翠納風災初期,也是麻木不仁安逸於度假,但醒來之後,就趁機將公立學校大量外包,摧毀平民教育體系,同時拒絕災民重回國民住宅,欲將土地送給開發商,迄今極右派新自由主義仍稱頌重建帶來巨大商機。南亞海嘯則讓財團推土機開進泰國平民居住的美麗海岸,印尼與斯里蘭卡政府軍也順勢消滅了「叛軍」地盤。

 

台灣半核心半邊陲的歷史位置,不能完全硬套國外經驗,卻可體現資本主義因地制宜的特殊經驗。先是大企業競相捐助藉機營造形象,也鞏固了政府效率不如市場的意識形態,繼而支持千億元特別預算拉抬經濟成長率。原本因諸多弊案而喊停的官股釋出,也以籌措政府重建財源而重上議程,土地銀行坐擁大批未依市價重估的不動產,卻準備用淨值跳樓大拍賣,其每年盈餘繳庫約八十億元,卻要用四百億元出售四成股權,根本是將國家資產賤售給財團,因兩次政黨輪替而洗牌的政商關係也將撮合新政商權力集團。

 

簡陋的重建條例大意只有花錢與擴權,沒有災害真相的調查,更欠缺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機制,遠不如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相較中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包括過渡性安置、調查評估、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等程序,純就文字來看,台灣的重建條例更像是極權國家法律。尤其第十二條強制遷村毫無配套台灣人權水準嚴重倒退並有違憲之虞,可預見政府或捧著大筆善款的民間團體,不論是簡陋的永久性組合屋或好意的國民住宅,都將斬斷原住民的傳統文化與生活方式,對災民來說是「裹著糖衣的毒藥」

 

欲以「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不如民間治水聯盟所提落實水土保持法第十六條劃特定水土保持區,即可復育須特別保護者之環境敏感土地。這次人禍的結構因素早晚會水落石出,即水保與水利等官僚的長期怠惰,及政客的貪圖選票,在重建條例第十三條竟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竟讓最該負責的官僚的「機關會勘」擴權,把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閹割三年,根本是「請鬼提藥單」,草率重建將製造更大的災害,變成「災害重見」特別條例。

 

國民黨想散發千億遮羞費來卸責,消費災民急於重建家園的願望,民進黨卻附和支持更傳聞欲加碼到兩千億元,以「有執政經驗的在野黨」自詡的蔡英文再次令社會失望。過去水患治理及石門水庫整治特別預算,也是兩黨和原住民立委競相加碼到一千四百億元,如今不僅把錢丟到水裡、還把水弄髒,甚至可能是殺人幫兇。救災搶時效分秒必爭,臨時安置也需快馬加鞭,但永久重建更需要深思遠慮,萬萬不可急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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