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於2012/6/8聯合報,標題改為『李部長 「碳減稅」才環保 』
內政部長李鴻源「挑戰環保團體」為何不支持油電雙漲,雙方將開始進行政策辯論的細節準備,在此之前必須先澄清,綠黨認為能源價格的合理化,只有課徵能源稅調降所得稅才能真正達到節能減碳,這就是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克魯曼所說的「碳減稅」。如果油電雙漲是因為能源稅,能源效率較佳的企業和過環保生活的人民,都會得到減稅獎賞而有利可圖,在可預期稅率的市場機制下,將自動轉向節能減碳的行為。在歐洲的實証經驗,以價制量的效果,許多家戶的總能源支出(附加能源稅的油電價X謹慎使用的油電量)是減少的,到了繳所得稅的時候,還能再次享受降稅的好處。
台灣不是產油國,本來就不該設定政策目標為東亞最低油電價格,在全球化的世界更不可能長期維繫。李部長和我在同一個電視節目上說「就算不漲民生電價,至少工業電價不能不漲」,這也是今年全國NGO環境會議的重要意見之一。台電的民生用電平均售價(每度2.94元)高於帳上平均發電成本(2.82元),工業用電(2.45元)則明顯偏低;而工業用電量每年約1240億度,大約是民生用電434億度的三倍,各佔全國發電比重的53%、18%。以此推估台電對工業用電近五年來的補貼(2007~2011),就超過2340億元,這才是台電虧損的主要來源,對民營燃煤電廠的長期保價收購,當然也需要修改契約。
移除不當補貼,是走向社會公平正義的第一步,或許就能逐年弭平台電虧損缺口。台灣低於競爭對手的能源價格差距,剛好有一個產業結構轉型的政策空間,兩年多前賦改會能源稅版本,大約是用十年的時間把稅率緩步調高到韓國目前的水準,已經是非常厚道的作法,卻在裕隆汽車嚴凱泰等大老闆的高聲反對下夭折。這次遠東集團徐旭東說「過去我們都像被寵壞的孩子」,若是指這些資本家倒是沒錯。
徐旭東說「誰叫我們選舉的時候選票比較少」,但經濟部能源局想依照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公佈能源效率強制標準,就受到工業界的龐大政治壓力。以國內電弧爐煉鋼業、水泥研磨業、電子業來看,其平均耗電率,都比國內技術最佳值高出兩成以上。偏低的工業電價,讓高耗能產業不思節能和轉型,繼續賴在台灣擴產,這才是國光石化爭議的源頭。那些反對工業用電調漲的工商團體,說漲電價會喪失競爭力,得了便宜還賣乖,李部長更應該課責有錢有勢的工商團體,而不是苦哈哈的環保團體。
「碳減稅」理論和實務上都採行租稅中立,不能變成政府增稅的手段,需同時整合現有隨車徵收的汽燃費、牌照稅等稅費,左手(能源稅)徵到多少、右手(所得稅)就要減多少,還有鼓勵大眾運輸等配套,生活越環保退稅效果越大。因中低收入戶繳的稅金比較少或不必繳,則應給予特別補貼,以避免額外增稅(能源稅)的社會不公。能源稅制度下,便可討論該給予身障者多少補貼,以維持生命及移動工具等基本需求的額外支持,但現行的油電雙漲,就需擴編政府支出,推動上較為不易。
我們在街頭演講能源稅,鼓吹「圖利人民」而非馬總統講的「公德、私德」,紅綠燈變化的短短幾分鐘都能讓民眾接受、支持。但監察院長王建煊把現行的油電雙漲說成能源稅是不對的,因為民眾多出來的負擔都進到中油、台塑、台電的口袋,而沒有減稅的效果,也會因為油價中短期的回跌而失去「以價制量」的效果,我們實在無法支持。
<原文4/27投書未刊,這次修得較順一點,改投聯合報就刊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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