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菸廠樹木保護爭議案背景說明】
大巨蛋開發案2003年舊環評倉卒通過後,即著手拆除舊房舍,並將樹木移植工程發包,後因巨蛋團隊變動而於2004年11月停工。
2006年BOT簽約後,2007年初樹木移植復工,許多樹木被當作「雜木」直接丟棄,在地方居民抗議下,才搶救下384株移往寶湖國中預定地的樹木銀行。
由於老樹移植存活率極低,松菸老樹移植初期就枯死超過三分之一,樹木銀行變成樹木墳場,開發單位卻向樹委會及環評會撒謊:「移植的384株樹木皆存活」,直到環保局接到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檢舉,去年9月對教育局違反環評法開出兩張各30萬元罰單,才被勒令停工迄今。
教育局則提出環評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企圖為樹木移植工程解套,在該聯盟代表提出異議後,遭環評大會擱置,待樹委會確認老樹數量後再審查。另一方面文化局樹委會也正在審查民眾所提送資料,在環評會及樹委會未同意前,教育局並無法動工移樹。
「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二條「樹齡五十年以上」為應受保護樹木。
爭論對照表 |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說法 |
台北市政府說法 |
老樹數量 |
至少489株 |
136株 |
2003年環境影響說明書 |
體育園區BOT開發範圍內於日治時期種下樹木共有489 棵。 |
僅是概念性的描述 |
凌德麟教授報告之解讀 |
凌德麟認為市府錯誤引用,並表示白千層等樹種應該都是日治時期所種下。 |
引用凌德麟報告,主建物周圍樹木應是光復後所植。 |
錫留基金會角色 |
為接案的利害關係人,與市府長期配合關係密切,應迴避 |
可判定樹齡的專業機構 |
移植後大量死亡原因 |
老樹移植存活率低,移植過程未按標準程序作業。 |
地下水位高,導致根部腐爛。 |
認定標準 |
為廠商量身訂做(註) |
未回應 |
樹木測量 |
樹高、樹徑測量不實 |
聯盟擅自換標籤 |
資訊公開 |
曲解政府資訊公開法 |
尚在進行審查程序故不公開 |
去年中停工原因 |
違反環評,遭環保局勒令停工 |
配合夏季樹種移植季節 |
光復南路大門B區樹木移植 |
都市設計委員會要求不搭天橋以免危害景觀,樹木保護委員會要求不予開挖 |
遠雄認為,巨蛋與百貨公司若僅以地下連通,而不開挖將樹木移植,也不能保證該區樹木能存活。 |
違反環評之改善措施 |
停止違法移植的開發行為,重新調查樹木樹齡。 |
要求環評委員會通過變更內容對照表,將移樹排除於開發行為之外 |
(註)教育局所提送的136株當中,有78株是樹小根淺方便移植的椰子樹,方便達到工程合約「受保護樹木存活率百分之百」的要求,另外29株則具有園藝價值(9株大葉山欖、15株楓香、2株錫蘭橄欖、3株海檬果),可供遠雄集團未來規劃為楓香南北道、及南洋風情的行道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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