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充滿宗教意味的日子。

 

週日中午左右我帶女兒去行天宮收驚,還好自己也收了一下,當朋友好意跟我說「環保署說要告你」,沒被嚇壞,環保運動也不是被嚇大的。

 

立法院曾被農民拆過招牌,台電核火工程處當然不能倖免,經濟部被噴漆塗鴉是常有的事,杭州南路一個不知名的機構,那個藍色車輪也被抹了。

現在,大家對官署的招牌都很容忍,他們卻對人民的心聲感到刺耳難忍?!

 

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解嚴初期,上學就是等著上街頭,郝柏村從國防部長高昇行政院長時,保警在立法院送我一個首都早報的頭版,把哥哥爸爸從台南叫上來。

幾年後,一次反核運動攻破立法院大門,直抵群賢樓頂層的委員會,民眾糾察隊自制守住門口,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見到悟弘,他叫大家不要擠了,大家都乖乖聽話。好像從那之後,我就沒有做過像拆人行道欄杆之類的事。

 

 

在讀過地藏經之後,就不太敢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之類的話,地藏王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大願,我們凡人誰能做到呢。

但是,「為政好修行」這句話,應該時時刻刻銘記在心。

 

 

環保署在農曆六月三十的傍晚,發出這封聲明,怎麼越看越像「戒嚴令」?

 

如果,被政府控告能換到環評的資訊公開,那就請環保署週一上班就去提告吧!

環評委員說他心中有一把尺,

我相信檢察官、法官心中也有尺,而且他們的尺量出來的結果,都敢公開。

 

陳重信署長上任的時候,有安排與環保團體座談,好像是說環保團體是胳膀之類的話。如果現在署長在安排與環保團體座談,有沒有人可以問問他四十年的美國經驗,

美國環保署怎麼樣控告環保團體?美國政府有沒有告過小記者?

還是回台灣幾年,還來不及對台灣環境有重大貢獻,就已經學會民主落後國家對付人民的司法恫嚇手段?

 

【奇文共賞】-----------------------------

【環保署重申環團指控與事實不符 嚴正表示抗議】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Sun, 12 Aug 2007 16:26:33


        
針對媒體報導環保團體指控環保署環評黑箱作業,新任環評委員淪為橡皮圖章乙事,環保署發表聲明表示,各開發案件之審查均依環評法之規定辦理,各項資訊與審查過程均可接受公評,對於團體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此外,新任第七屆環評委員皆為各領域之專家學者由社會各界推薦遴選所產生,這樣毫無根據的指控與抹黑嚴重傷害委員名譽,對新任環評委員並不公平。

       
另對於周姓記者昨日(1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環保署官員於環評會議時使用暴力情節,明顯與所述事實不符,環保署表達強烈抗議,其妨礙會議之進行,致使會議中止,環保署將收集相關資訊,不排除提出告訴的可能,將事實藉由法律偵查還原真相。


       
環保署表示,新任委員第一次環評會議,是討論未來環評運作程序及了解尚未審結之案件辦理進度,並未對單一開發案件進行討論,同時為尊重委員自由討論與表達意見之權利,已於會議開始之初接受媒體採訪與拍攝,並承諾將於會後詳細報告會議結論,並未有如媒體所指稱採秘密會議或資訊不公開之情事發生;另對於團體質疑會議不公開與不可對外發言部份,該次會議中也針對該事項進行詳細討論,為避免個別委員對外發言或擅自引述曲解,導致外界誤解個人意見為整體環評會或環保署之意見或結論,所以建議由環評會執行秘書擔任發言窗口,有效提供資訊與回答媒體疑義,對於審查之過程也將由環保署全程錄影、錄音,供民眾或團體依資訊公開法規定申請借閱,同時相關會議紀錄與結論亦已公開上網供各界查閱,並未有資訊不公開、黑箱作業之疑義。對部份報導環評搞戒嚴及官員使用暴力等,明顯與事實不符,環保署重申,環境保護與維護資訊公開的努力不容質疑,如再有類似不實或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指控,必要時將收集相關資料一併提出告訴。


       
環評會議之舉行均依環評之規定與程序辦理,不容外力或特定團體藉由阻礙會議進行的方式來影響委員專業之討論與審查效力,同時環保署也秉持資訊公開、全民參與及監督的理念,希望可以讓全民及媒體共同參與;對於部份媒體與記協提及希望制定環評會議旁聽之互信機制,環保署也將審慎評估並於最短時間內研擬出可行方式與所屬記者聯誼會討論後定案,以保障資訊資訊公開與民眾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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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