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

 

針對十日上午,環評大會發生環保署官員暴力驅趕女記者的事件,環評監督行動聯盟於十一日下午召開「環評戒嚴」記者會,受害的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也出席發表聲明。環評監督行動聯盟除了聲援環保記者採訪權與人身安全,要求環保署署長陳重信公開道歉、嚴懲失職官員,並再次重申資訊公開在環評程序中的重要性,嚴詞抨擊環保署搞環評戒嚴,是台灣環境的「一週一利空」,主張讓陽光照入環評黑箱。

十日上午環評大會違背以往開放民眾旁聽之慣例,禁止媒體採訪。環評監督行動聯盟發言人潘翰聲質疑,究竟有何不可告人之事?而所謂內規訂定的結果,竟是將權力集中於環保署長及綜計處官僚,環保署是不是要搞環評戒嚴?難道陳重信署長過去在美國環保署就是這樣搞嗎?如果環保署要將環評審查重新放到黑箱裡面做決策,聯盟絕對堅決反對到底。

遭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以暴力驅趕的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指出,此事令她身心俱疲,為了捍衛新聞媒體的採訪自由與資訊公開原則,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挺身而出,詳細說明整個事件經過。台灣記者協會也發表聲明指出,基於媒體監督公部門與政府資訊公開兩大原則,環保署應將環評會議審查相關資訊充份對外公開,並與該線記者協調採訪公約。(詳見附件)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強調,他在台大教授環境影響評估法,一再告訴學生,環評制度與一個國家的民主程度有關,目前在環評程序中的案子合計高達兩兆元的開發金額,當然應該是公開說明與審查,環評委員的決策應該向歷史負責。環評法有否決權的尚方寶劍,環保署卻畏首畏尾,不敢拿出來用。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質疑,如果資訊不讓民眾知道,民眾如何參與?如何監督?當初陳重信因為戒嚴的黑名單,待在美國四十年,現在卻在台灣實施環評戒嚴,相當諷刺。

針對環評會開會新規定,錄音錄影需由會議主席同意始可進行,而由環保署統一錄製存檔,又不准委員對外發言,這種「戒嚴」心態,在解嚴二十年之後,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環評監督行動聯盟再次強調,會議實況影音應對外轉播、公開上網,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只有將一切攤在陽光下,環評委員才能不畏政府與業者壓力,秉持專業審查。環保署要求委員要貫徹利益迴避精神,聯盟則建議仿造金融業的行規,環評委員應主動申報過去幾年內,接過哪些政府、環保署、開發業者的委託案。

署長陳重信在環評大會所強調的專業化、效率化、單純化、法制化、政策溝通化等原則,獨獨不見環評監督行動聯盟所主張的資訊公開化,只是以一句「可以公開的資訊都已上網」來搪塞。聯盟回應,請環保署具體說明,為何開發單位舉辦說明會必須在十天前通知相關人員或刊登新聞紙,但環評會議往往只在三五天內通知環評委員,這是不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環評會議議程及相關書件為何「不可以」對外公開?環評委員出缺席及表決紀錄為何「不可以」定期公開?

環保署新增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以三次為限,及開發業者補件期限的規定。聯盟認為,這等於還給第六屆環評委員一個清白,環評不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而是業者倨傲地不願照實補件,才造成環評時程的拖延。未來環評審查時程的縮短,在展現效率的同時,環評委員必須證明自己不是「橡皮圖章」,陳水扁總統指示「一定要蓋」的蘇花高,以及「應該有條件通過」的的台塑鋼鐵,以及在專案小組審查中有具體決議「不應開發」的台南縣樹谷園區、「不同意變更」的核一廠用過核燃料棒乾式儲存廠,等開發案都是重大指標

環保署也要求開發業者提高環評報告書品質,並考慮增加審查規費,讓專業顧問公司進行初審,聯盟則認為是捨本逐末,目前環評報告書的癥結在於,開發單位是撰寫報告的顧問公司的業主,因而常有刻意隱蔽重大環境資訊,甚至造假的狀況發生。讓環保署公開招標辦理是一個斬斷兩者關連的方法,對環評顧問公司課以更大的責任,像會計師對上市櫃公司的公開說明書負責,也是環評制度改革的可行方式之一。

「環評監督行動聯盟」加盟團體包括:綠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新竹公害防治協會、綠色主張工作室、反彰火聯盟、環保聯盟彰化分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綠色陣線、主婦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廿一世紀議程協會、地球公民協會籌備處

新聞聯絡人:潘翰聲0935-295815(環評監督行動聯盟發言人、綠黨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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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富美之聲明稿

                                                            2007.08.11

 

  我於八月十日上午十時許至環保署列席環評大會,雖事先已表明身分並說明旁聽之意,仍遭到環保署政風室施以暴力拉扯逐出場外,事發至今,接到諸多問候與各方壓力,身心俱疲。報社昨夜召我回報社仔細詢問,關心之情溢於言表,並給予諸多寶貴意見與建議,銘感在心。

 

  環保署長陳重信曾在美國環保署擔任公職十多年,深諳民主素養與自由人權精神之可貴,昨日首度接任第七屆環評大會,卻展現霸權箝制資訊公開的精神,並坐視政風室屬下對媒體施用暴力同時出言恫赫,侵害媒體工作者之人身安全,並擅自濫用警察權,將博愛特區警局的人民保母視為呼之即來的私家打手,迄今仍未道歉,對於媒體要求資訊公開的訴求,也未正面回應,令人深感遺憾。

 

  若應邀出席環保團體舉辦的記者會,將面臨更多工作上的困難與挑戰,未來之路恐將有更多阻礙;如果不出席,是否等同於默認了環保署縱容暴力、封鎖資訊的粗暴行為?徹夜難眠,幾經思索,茲表達兩點訴求如下:

 

一、籲請環保署落實資訊公開原則,開放媒體列席環評各項會議參與旁聽,並將開會記錄與過程上網公開,提供社會大眾查詢。

 

二、環保署長陳重信坐視屬下公然施用暴力,請儘速公開道歉,以正視聽。

 

                                                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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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96.8.11

 

針對環保署召開環評會議中,發生環保署政風人員與記者衝突事件,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如下:

 

一、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主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攸關台灣環保生態之維

繫,屬於公眾利益之範籌,基於媒體監督公部門與政府資訊公開兩大原則,環保署應將環評會議審查相關資訊充份對外公開。

 

二、環保署昨天在環評會議中,政風人員公然與記者發生衝突,在在顯示環保署與記者之間的互動出現嚴重問題,這也使得記者的新聞自由與新聞採訪權可能受到侵害,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主張,基於環保署一向公開審議環評案件之慣例,環保署應立即與環保署線上記者共同協調出既能保障環評委員審議作業,又能尊重記者新聞採訪權的採訪公約。

 

三、記者人身安全應充份受到保障,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認為,環保署在與記者出現認知落差時,應採良性溝通方式,派出政風人員與警察驅離記者已屬過當,環保署長應就此事件深刻檢討,記者也應學習嚴守採訪分際,維護記者採訪尊嚴。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www.atj.org.tw

           Association of Taiwan Journalists           本會為國際記者聯盟(IFJ)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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