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告發台北市政府偽造文書

(大巨蛋BOT開發案)

 

時間:2007年4月11日(週三)上午十點半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市博愛路131號)

主辦單位:松菸森林運動公園催生聯盟

 

出席人員:

 

林樹山(立法委員)、李財久(信義區新仁里里長)、陳金花(大安區華聲里長)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游  藝(光復國小生態復育志工小組組長)

張淑芬 (信義區居民 台灣母語教育學會理事長)

松山菸廠週邊居民及綠黨等環保、教育團體數十人,十一日上午至台北地方法院具狀告發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及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偽造文書,在大巨蛋BOT開發案範圍內,明顯符合「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標準的老樹未列入保護,以及諸多疑點,要求檢察官偵辦。

立法委員林樹山也到場聲援民眾保護老樹的行動,並援引幾年前雲林縣某蕭姓里長盜賣虎尾糖廠三棵百年茄苳老樹遭判刑八年的案例,呼籲檢方應詳加追查松山菸廠老樹的下落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李慶鋒研究室也表示,將在市議會本週開始的教育文化部門質詢的議程中,要求市府採取行動

松菸森林運動公園催生聯盟成員,在現場將演出「誰害老樹斷頭」行動劇,諷刺郝龍斌市長一邊種小樹營造環保形象,市政府卻在另一頭迫害老樹,聯盟成員並高呼「誰砍老樹頭,誰摘烏紗帽」、「老樹要回家、官員要下台」等口號,要求市政府:立即停止所有樹木移植工程,將所有老樹送回松山菸廠的老家,並追究失職官員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本身也是松菸週邊居民的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從台北市政府的環評報告書及規劃報告書可知,大巨蛋開發基地共計有489棵於日治時期種下,樹齡明顯超過六、七十年,屬應受保護樹木(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2條第1項第4款),然而台北市政府所提出受保護樹木僅有136棵,顯已涉嫌偽造文書。充滿地方生活記憶的50年蓮霧樹,似因未具園藝價值,且移植不易,已橫遭砍除,大安區華聲里里長陳金花對此感到憤慨。大巨蛋所在地的信義區新仁里里長李財久也表示,光復南路169巷附近有一株年年開花的山櫻花,居民都很喜歡,在先前拆除地上物時,就已經消失不見,行蹤成謎。

光復國小生態復育志工小組組長游藝,展示該聯盟於松菸現地測量所拍攝之相片,明顯發現樹籍資料卡錯誤百出,有同樣標示為樹徑50公分的兩棵樹,一棵不及成人手掌大小,另一棵則至少有兩三個手掌寬,市政府明顯縱容得標廠商恣意造假

該聯盟也發現136棵受保護樹木,多為樹小根淺方便移植或園藝價值較高的樹種,扣除20株珍稀原生植物台灣海棗外,剩餘116株受保護樹木中,有78株為生長快速無真正保護價值的椰子樹(含8株大王椰子、62株細小的亞歷山大椰子樹、8株黃椰子),另外29株則具有園藝價值(9株大葉山欖、15株楓香、2株錫蘭橄欖、3株海檬果),可供開發商未來規劃為楓香南北道、及南洋風情的行道樹使用。該聯盟抨擊,市政府列冊的「保護樹木」難道是為財團量身訂作

由於椰子樹大概只需十年便可以長成現有老椰子樹的標準,將成長快速、容易移植椰子樹列為保護樹木,對於承包廠商而言相當有利,因工程合約有「受保護樹木存活率百分之百」條款,即便移植過程造成樹木死亡,賠償相同樹種相同大小的負擔也不致太大,該聯盟質疑市政府拿椰子樹來濫竽充數,可能有圖利廠商之嫌。而園區內其他日治時期種下、眾多移植不易的老樹,每一株都達到受保護樹木的標準,卻多歸類為非受保護樹木71株楓香僅保護15株,83株白千層已全數移植或消失,132株蒲葵及49株羅比親王海棗均歸類為非受保護樹木),未來即使移植失敗,廠商也無責任,但松山菸廠的珍貴生態卻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該聯盟強烈要求,市府應立即將這些老樹送回松山菸廠的老家

該聯盟也指出,環評或規劃報告有記載,但市府卻未列冊管理的樹木有百餘棵,這些「憑空消失」的樹木,究竟到哪裡去?是慘遭不測,還是被盜賣中飽私囊,檢調也應積極介入調查

 

刑法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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