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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早上,台北賓館前黑壓壓一片,大家為妓權運動官姐聚集起來

最後媒體還是集中在報導衝突場面,沒講到什麼訴求,TVBS還說是反扁第一炮。

很久沒有像最近這樣密集參加街頭運動了,對於警察與民眾之間的關係,感覺有點不一樣。

用冥紙引燃陳水扁的照片,引發警察的干涉,我和一些朋友去阻擋,警察叫我們不要抓(滅火器噴管),我指責他這樣會噴到人,警察於是繞道比較沒有人的另一邊。然後就是我們在媒體上看到的一片白煙。現場是相當恐怖的,白色粉末讓人無法張開雙眼,更無法呼吸。警察便達成了他們的任務。看來,海龍滅火器比「利刃型拒馬」還強。

其實那個照片不知為何燒不太起來,還重新點了好幾次。那一點小火連照片都看不出來,根本就不會有什麼「公共安全」的疑慮。

回到家,寶叫我趕快去沖洗,因為那都是有毒的。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到韓國那一次學術交流,在地鐵站聞到逐漸散去但仍有所殘留的催淚瓦斯,應該也是有毒的吧。滅火器的粉末與激發的氣體,其毒性無庸置疑,效果也不輸催淚瓦斯,以後警察應該會常常拿出來用吧。

 

 

以下附件是論述與主要訴求:

2006.08.22  中國時報

底層性工作者就該罰?

彭渰雯、陳美華(彭渰雯為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陳美華為東海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本月初,前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投海自殺。這個消息夾雜在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貧困殺人事件當中,並不比其他令人鼻酸的自殺新聞更為突出。但我們相信,對九年前曾經因為廢公娼事件而激烈「交戰」的相關決策者和婦運工作者而言,看到這起新聞,不可能同情過後就算了。因為我們都深知壓倒駱駝的那根關鍵的稻草是什麼。因為我們都為這幾年來沒有採取更積極的性交易修法改革行動,而感到愧疚。

    台灣的婦女運動因為公娼事件的分裂而元氣大傷。事件過後,大家各自忙各自的議題,妓權運動只剩下「日日春協會」在推動,在窘迫的資源下努力爭取性工作除罪和去污名化。這期間,唯一一次的修法契機曾經出現在二○○四年一月,內政部考量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將現行明顯具有差別待遇的「罰娼不罰嫖」政策,改為「娼嫖皆不罰」,也就是讓從事「性工作者」除罪化,不需要因為擔心被抓而賄賂警察、依靠黑道或忍受惡客。然而,這則新聞當時被媒體誤導為「性產業」除罪化,引發一群反色情婦女團體的緊張,迅速組成「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向內政部抗議,明確要求應將法令修改為「罰嫖不罰娼」,也就是不同意單獨取消「罰娼」條款。「推動縮減性產業聯盟」認為,性交易市場的存在,很大一部份得歸因於資本主義市場利用女人在男權社會底下的劣勢,讓男性嫖客的慾望可以無止盡的延伸。在「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懲罰嫖客就能打擊性產業」的簡化邏輯下,「懲罰嫖客」頓時取代「不罰娼」成為該聯盟的核心訴求,該聯盟甚至揚言「不罰嫖,就不修法」。內政部眼見婦女團體沒有共識,遂也不再推動相關政策修改,致使「罰娼不罰嫖」的惡法延續至今。

    我們想問的是,為什麼對於「懲罰男人」的堅持,要優先於「保障女人」?根據警政署資料統計,去年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而被逮捕的一九七○位女性當中,三十歲以上的就有一四五七人,超過四十歲的更有八九五位。換言之,每四位被逮捕的性工作者當中,就有三位超過三十歲,有將近一半超過四十歲。在性產業裡,超過三十歲以上的女人稱為「中年」的弱勢者並不為過,換言之,現行社維法第八十條,很明顯地就是一道有著明顯年齡與階級歧視的條款:它懲罰的主要對象,就是在性產業內相對弱勢的底層性工作者。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警方往往是選擇性的執法,越是規模大的酒店、理容院,越是安全;相對的,越是跑單幫、站街頭的個體戶越是容易成為警方鎖定的目標。

    社維法第八十條是否廢除,對於在高級酒店、俱樂部上班的小姐而言,也許「無關痛癢」,因為她們的工作有合法、光鮮的門面保護,即使「做S」也是在五星級飯店或是高級俱樂部,鮮少有警察敢抓。同樣地,我們可以預期,如果未來反娼女性主義倡議的「罰嫖不罰娼」條款得以通過,這些高檔性產業也不會因此而關門大吉(畢竟台灣不乏有錢的大爺);可以預期的是,底層男性為了避免被抓,而不敢再上街找小姐──因而,會直接受到打擊的又是底層的性工作者。目前反娼女性主義者汲汲要求的「罰嫖不罰娼」,也很可能只造成底層階級的男性被抓的「階級歧視」效果。

    台北市廢公娼九年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維護了女性尊嚴,實在難以回答。但我們很清楚的是,它迫使許多底層女人更走入絕境。官姐之死,對我們造成很大的震撼,我們相信對於反娼女性者和當年參與決策者也應該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牽扯的利益與價值雖然複雜,但是身為婦運者和人道主義者,應當對於一個主要目標有所共識:那就是改善弱勢女性的處境。以這樣的共識為基礎,現在就是我們重新開啟政策對話,加速修法的時刻。

 

 

 

政策冤魂官秀琴向廢娼兇手陳水扁討公道

九月六日,是陳水扁廢娼的九周年紀念日,日日春本來就有規劃活動,但沒想到,這個需要官姐來帶隊向陳水扁抗議的日子,居然,她先走一步!她居然沒有來得及等到阿扁下台,就選擇跳海結束自己的生命!有人震驚,有人無力,有人難過 ...,秀琴不是廢娼以來的第一具浮屍,她也不是最後一具浮屍。她雖然走的滄涼,但是,我們都永遠不會忘記,她過去的抗爭名言---「公娼精神,永不妥協」。因為她過去的勇氣,我們不會讓她默默死去,我們要讓社會知道她為何而死,我們要讓惡政不再繼續殺人。

官姐需要你,星期三站出來,挺她,挺其他在崖邊也快落海的上班小姐。

日日春需要你,需要你一起讓官姐的抗爭勇氣,一起向政客討回公道。

自九年前陳水扁廢娼以來,官姐是台灣第一個挺身和違法濫權的陳水扁鬥爭到底的先鋒。而九年來,多少合法公娼生計的依靠被錯誤的政策粗暴剝奪,被迫轉入地下成為流鶯流落街頭,不斷承受掃黃惡法的壓迫,苦苦在體制的邊緣掙扎不墜。九年來,公娼阿玲投水自盡、公娼白蘭昏迷癱瘓、流鶯高太太冤死刀下,還有許多無名的性工作者被錯誤的政策逼上絕路。官姐不是第一個錯誤政策的冤魂,但希望能成為最後的一個。

823 日星期三上午,日日春協會偕同各界友好團體,要到總統府前向執行錯誤廢娼政策的陳水扁討公道。

訴求

1. 要陳水扁為九年前的錯誤廢娼政策道歉,向眾多冤死的性工作者亡靈道歉。

2. 向所有還被錯誤性產業政策壓迫的底層人民道歉。

3. 立即修法,讓性工作合法、除罪。

集合時間:8/23(星期三 ) 上午9點半

集合地點:台北賓館門口(公園路、凱達格蘭大道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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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