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選票道歉,何不向公義道歉?
握有權力的人多謙卑,就能檢驗台灣社會有多民主。民進黨已將下野半年了,也要等野草莓靜坐超過半過月,蔡英文才到廣場為過去八年執政未修集遊法及樂生拆遷、新移民政策等侵犯人權道歉。而馬英九總統為選舉政見六三三跳票而道歉,選前為四傻衝進謝總部道歉,都是向選票道歉,卻堅持不願對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侵犯人權道歉。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社會上最擔心的就是「老國民黨回來了」,馬英九何不向公義道歉,走出總統民調低迷時找極端支持者取暖的窠臼。
大法官會議第445號解釋宣告集遊法部份條文違憲,迄今已超過十年,第四條仍限制「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早已不合時宜卻遲遲不修,立法怠惰極為嚴重。上次紅衫軍為城時曾是修法的契機,卻因落入政黨惡鬥而功虧一簣;如今野草莓學運引起社會更大的討論,卻又重複政黨惡鬥的歷史鬧劇,1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次審查,兩黨立委仍是作秀第一、遲遲不進入實質討論,也拒絕學生及公民團體進入旁聽。27日立法院公聽會邀請六名教授與會,竟無一名支持野草莓的學者,主張廢除集遊法的廖元豪也未被邀請,內政委員會召委是馬家軍的吳育昇,令人懷疑馬英九是否有心「傾聽人民聲音」?
蔡英文對過去執政八年因「不夠注意」未促成修正集遊法道歉,但實際上,紅衫軍時民進黨是「反對」修法;這次多位黨籍民代為自己在街頭被暴警襲擊而流淚,並未引起社運界共鳴,蔡英文可能因此才警覺到執政負債傷痕之深必須道歉。因大量社運基層工作者在民進黨執政後期被起訴判刑,兩年前數十個團體因而組成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並討論出民間共識版本,國民黨朱鳳芝版本即源於此,民進黨黨團版本也幾乎雷同。
在這個修正集遊法的關鍵時刻,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另一位提案立委鄭麗文,也在國民黨內鷹派抬頭的氣氛下,低調表示「時機不宜」。過去八年的政黨惡鬥留給台灣社會極為深刻的傷害,馬英九獲得七百六十五萬票的支持,多少寄望社會更為和諧,不料這半年來對立依舊;由於牽扯到陳雲林來台引發的對立情緒,此次修法必然成為兩黨鷹派嗜血狠鬥以吸取選票的場域,站高位者必須對民粹力量的誘惑有所節制。
馬英九這次的政治操作,算計選票超過對公義的堅持,透過媒體放大流血衝突的社會不安情緒,模糊先前警方禁止國旗出現及強制關閉上揚唱片事件,並將野草莓學運定位為敵對陣營所發動,鞏固支持者的陣地;再將學生訴求焦點轉移至集遊法修正,立法院則以拖延化解壓力,政治責任的道歉要求便消失於無形。如果最後集遊法修成保守的內政部版本,則馬英九總統「把街頭還給人民」政見將變成一個口號,即使在這場戰役上贏得漂亮,也會輸掉社會良心支持的戰略,原本謙卑要求修法的中間派也會被逼成廢法的基進派(Radical)。

社會的不和諧, 主因就是對國家認同的差異, 選馬英九的, 就是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選謝長廷的, 就是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 因此, 雖馬英九以高票數當選, 社會的對立仍然不會停止. 此次發生暴力事件, 說穿了就是因為打張銘清, 嗆陳雲林. 既然馬的支持者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那麼打張銘清, 嗆陳雲林的人, 就是敵人, 既然是敵人, 那挨警察打也是剛好而已, 如果馬道歉, 那就是向敵人低頭, 萬不可以.就算退10,000步,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好了, 但"兩國交戰, 不斬來使", 打或嗆來訪使節都是國際公法所不許, 在國際間這樣的行為也必然遭到警方的強力攻擊. 如果忽略掉這一點, 自以為公義, 要求執政者道歉, 這才是真正的不公不義.
此則為私密回應
您一定要有意無意忽略"打或嗆來訪使節都是國際公法所不許, 在國際間這樣的行為也必然遭到警方的強力攻擊"這句話嗎? 就算社會沒有兩極對立, 這句話也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潘先生, 我的表達能力真的這麼差嗎? 我說的明明是"打"或"嗆""都是"國際公法所不許, 換言之就算張銘清事件沒有發生, 陳雲林事件仍然是國際公法所不許的事! 無可否認, 如果沒有張銘清事件, 警方對陳雲林的保護不會這麼嚴密, 但結果會如何? 除了讓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一個野蠻國家之外, 什麼益處都不會有.張銘清事件之後, 藍軍支持者想到的是引起一次大戰的"斐迪南事件", 萬一陳雲林遭遇不測, 成為老共統一台灣的藉口, 而且師出有名, 國際想幫台灣都幫不了. 這是逞一時之快的野草莓所不會想到的.
比爾蓋茲可不是啥外交使節啊, G8抗議沒畫封鎖線? 你唬我啊? 還有圍毆載走是民進黨媒體和那個造謠成癮的民進黨員林昶佐(藝名Freddy)在造謠, 根本沒這回事...現在的問題應該是"管制區"的問題, 警方強調他們的一切行為都發生在管制區內, 而貴單位因為不希望管制區無限上綱, 所以要求修集遊法, 沒錯吧? 所以還是那句話, 既然警方是依法行政(就算它是應該要被修掉的惡法), 層峰都沒有道歉的必要. 如果後退一步, 成為警方道歉, 藍綠共同修法, 或許衝突會少一點, 要求馬劉道歉就是罪大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