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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競選總部插旗的重大違規事件在綠黨立委候選人潘翰聲提出檢舉之後,市政府2日下午會勘後,已經拆除。但潘翰聲發現,費鴻泰與馬英九聯名的違規布條,仍在選區到處懸掛,並且已經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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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翰聲質疑,像這樣惡性違規的狀況,市政府何不祭出重罰?依選罷法 第52條第2項及第110條規定,處以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端正選風!政府是人民的公僕,不該一直幫特定的權貴立委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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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對媒體回應說,「規定競選辦事處附近20公尺內可以插旗,他看以前許多候選人都在安全島上插旗,並不知道安全島不算在範圍內。」潘翰聲認為,最需要檢討的是心態。所有規定的細節,都非常詳盡,不該做選擇性的閱讀。

 

由於14日立委選戰起跑,整個城市都將淹沒在紊亂的旗海當中,難怪被選為台灣街景最醜第一名。潘翰聲呼籲,乾淨的政治從乾淨的選舉開始,當我們看到「搶救」的旗海把市容搞成腥風苦雨以及一大堆難以處理的垃圾汙染,其實真正需要搶救的是「脆弱的地球和市民的眼球」。選委會也意識到插旗文化的不當,逐年減少可以插競選旗幟的地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選民以選票監督,在立委選舉一起督促各政黨「裁軍」,減少使用宣傳旗幟,讓提不出政見,靠宣傳車擾民、亂插旗幟當選的候選人通通落選,一起為台灣環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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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翰聲指違法插旗 費鴻泰:願拆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2.01.03 04:09 am

 

1月4日立委法定競選時間還沒到,台北市部份立委候選人已開始插旗。昨天北市第七選區綠黨籍候選人潘翰聲舉行記者會,質疑對手費鴻泰於松山路安全島上違法插旗。
費鴻泰回應,若接到北市府的要求拆除通知,願意配合拆除。「北市競選旗幟及布條管理須知」規定競選辦事處附近20公尺內可以插旗,他看以前許多候選人都在安全島上插旗,並不知道安全島不算在範圍內。

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20公尺規定」不受競選時間規範,但「北市競選旗幟及布條管理須知」明文規定,候選人只能在競選總部左右20公尺的人行道上,以不妨礙行人通行為原則設置旗幟;安全島或人行陸橋等地點,都不算是合法範圍。

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表示,已派同仁前往現場探勘,將會立即通知候選人,希望最快能在明天進行拆除。

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1月4日至1月13日是立委法定競選期間,候選人在此期間內才能在競選總部以外的地點插旗,包括「大型公園」、「主要幹道之綠地、安全島」、「人行陸橋」及「跨河橋樑」等四大類公共設施。合法地點已公布在網上。

 

全文網址: 台北/潘翰聲指違法插旗 費鴻泰:願拆 | 立委選舉面面觀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820578.shtml#ixzz1iOGiUW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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