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離譜的事情,我第一個感覺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林務局把對他有用的(有經濟價值的)部分取走,但是風倒樹一開始妨礙交通不處理,偷吃(搬走櫸木)之後也不擦嘴(殘渣也不處理)。
對照,原住民在自己家(傳統領域),維護環境(將風倒木移至路旁)、資源回收(將林務局吃剩的殘枝進行處理),卻被視為竊盜??!
想一想,這比「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還嚴重啊。
早上到林務局,部落來的人非常多,加上聲援的團體,大約一百人把他們口團團圍住。在警方違反集會遊行法二度舉牌之前(又在玩這個遊戲、這部惡法何時廢除?),收下布條派代表進入官署進行協商。
中午我離開之前,協商仍無結果,林務局承諾在高分院開庭時,願意幫原住民講話,但是已經成案的公訴罪無法撤回,就連這一點小小的事,林務局也不願意白紙黑字寫下來。
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寫假的嗎?
還是跟環境基本法一樣,條文看似進步,卻擺著好看,不會拿來用?
延伸閱讀:當部落遇到國家blog.yam.com/smangus
還清白、爭尊嚴,林務局向司馬庫斯部落道歉!
前年,泰利強颱造成通往司馬庫斯唯一對外聯絡道路崩塌,為快速讓部落學生下山就學、病患者能順利就醫,部落族人特別召開會議,決定動員部落族人自行處理。
一顆風倒木(櫸木)橫欄在路中,經部落族人們齊心將巨木移至路邊。一個多月後,林務局員工私自將這顆貴重櫸木鋸成數段,運下山。部落族人們覺得林務局太獨霸,至少應該善盡知會在地者,口頭致謝或補償些許工資才合理。司馬庫斯族人們雖然心感不服,但對林務局這般蠻橫的行逕,默默承受,也不予追究。
經司馬庫斯部落會議中建議將林務局鋸剩下的部份殘幹,可充份利用在部落意象(如木雕、建築..等材料用途之上),於是特派三位部落青年前往處理,卻遭新竹林管處依違反森林法移送偵辦,全案宣判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
對於這顆風倒木的善後處理,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們認為,我們生活以及使用這塊土地已經歷了20代以上的歲月,部落族人們認為在先祖的土地上善加利用枯倒的風倒木,本是愛惜資源、天經地義的事,怎會成為竊盜者、又要坐牢、罰锾實在難以理解。
針對林務局緒多粗暴、無理的行逕,司馬庫斯部落及全體泰雅族人們要求林務局就污辱並入人於罪,向司馬庫斯道歉!並以協助司馬庫斯洗刷「竊盜」污名作為道歉具體作為,我們將於實際行動展現我們的決心,力爭族人固有權利。
呼籲全體泰雅族人及關心司馬庫斯部落的朋友,感謝各位加入伸援的行列,請於以下時間及地點集結。
◎ 時間:2007年4月24日上午10時整
◎地點: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二號)
誠摯邀請各界的聲援與支持!
發起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司馬庫斯部落議會
聲援團體: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多元永續關懷協會、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新竹縣馬里克灣河川保育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泰雅爾文教關懷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鎮西堡部落議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籌備會

那原民法是設來做什麼的?? 不是阿扁頒的嗎?叫他出來說句話啊.......
看到這則信息,心情沉重。 我建議部落建構出不合作運動的意像及共識以堅韌的行動對抗國家機器(政府),否則就順服他。
漢聲﹐剛剛看了你的回應﹐我覺得有些基本的東西﹐是這個階段環境與原民運動需要的視野。兩個基本法的不work﹐除了說是民眾與官員的素養問題之外﹐必須進一步認識﹐所謂的素養到底如何能來﹐運動才能夠再一次突破。 底下轉貼敝學會過去幾年在花東地區開拓的經驗累積出的論述﹐是秘書長為前年開始啟動的部落永續發展計畫的序言﹐不僅是對於部落而言﹐對於所謂主流社會內部的不均質公民所演發的難以調解的公共議題﹐都是相同的問題結構﹐與各位網友分享~ 當部落必須要面對國家的時候 中華民國社會發展學會秘書長/李松根 不要鑽牛角尖了,把時空拉開來看問題~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也許能有比較高度的超然,讓人不必要站在特定的權力團體的立場,來回溯上一個世紀所發生的零零總總。 對於花東縱谷的延伸,涵蓋太平洋台灣島的東岸,上一個世紀的歷史,其時間與空間,是跟隨著有治理權力的國家體制的更迭,被賦予記憶的。所以,不管今天要如何的描述,不管說1911年是辛亥革命與中華民國的誕生,還是說日本發動侵華戰爭,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站在人類的命運來衡量這一些重大事件,站在悲憫人類不斷美夢幻滅的移情同感角度上,那些戰爭、衝突與掠奪,所形成的後果,都是今天部落邁向永續發展的啟始印記,而其中有一個關鍵,必須在此提出來,重新拿來檢視:要邁向未來的社會發展,台灣的原住民民族,不論這個發展計畫是稱呼為部落永續發展示範計畫,還是其他的名稱,總計在時間的連續性上,糾結了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而三個時間與空間的綜合向度裡,唯有能夠持續生產出轉變命運的過程,創造歷史改變的結構,今天的意圖與企圖,才不會成為明日的徒勞。 三個的向度的糾結中,歸根究底,不管曾是日本帝國的殖民,還是國府的遷台後的原住民政策,還是中華民國在2000年以後,新當權的主政團體,以民主進步作為伙伴關係來強調。主政者雖然更替,然而不變的,對於部落影響最大的,依舊就是那個在當代被視為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存在的社會單位─國家。這個體制的存在,讓原住民族在面對國家的強大,過往那以家族為單位的部落共同,包括部落的過往的優勢結構,維繫社群文化傳承的組織與結構,都因為糾結在當代的國家體制之中,非任何人為可以意圖的,逐漸崩解。不僅在產業經濟上,部落以傳統的農經難以與高度發展的國家體制之工商社會抗衡,文化上,因為以部落為核心組構的崩解,更促使部落社會文化世代產生前所未有交替的困境。部落新生的世代,一方面在權衡自己祖先的社會文化規範難以對抗當代國家體制的強大綜合體,有些族人堅持到成為固執,有些根本就已經放棄,甚至對自己的族群產生鄙視之意。總而言之,國家體制的出現,對於部落的衝擊,是全方位的,不僅在經濟上,讓部落相較於優勢的都市與鄉城,以農業面對工商,呈顯高度的落差與弱勢,文化的衝擊,更讓族群自信的喪失,新生的世代對於與己有關的相互依賴族群產生高度認同的危機,而此類認同危機,更加速了部落與族群的崩解。 國家體制的出現,可是非比尋常的事情~ 國家體制出現作為社會發展問題的解析方式,在當代的人文與社會科學的論述上,逐漸得到了重視。相關於國家的形成與建構過程,民主體制所形成的社會關係的改變與適應,對於未來人類透過經驗的認識來進行社會的治理與駕馭社會的發展,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留待未來才能評估。從部落面對國家所產生的困境出發,過往在國家政府行政上,大抵是以國家體制作為絕對的出發點,並且以此來做為部落建設與發展的思考基礎。現階段原住民族委員會的行政編組,依據部落結構性的要求,所區分的處室,產經的,教文的,衛福的,包括綜合性業務的推動,其實就是從國家體制行政科層上去作分工,按照執掌,在各局處室再行分工編組,以便能有充分的業務執掌。相關行政單位的治理,以萬能政府的模式,透過稅收來編列資源,以利建設,在國家邁向多元政黨政治之後,這一類的管理模式,卻逐漸要面對新的挑戰。有一顯而易見的民主化進程的挑戰,特別就呈顯在,當此一多元政黨政治體系必須依賴在人民行使其民主權力身上之際,換言之,國家行政的績效彰與不彰,現階段在政府與人民的權力關係改變之後,逐漸的依賴在人民行使其公民權的素質上。當一個國家的人民有長期執政的規範,其權利與義務關係表現在與人共同的行為制約與語言模式上,包括行使權利的自我與共同控制的默契與對待模式上。但是對於一個年輕的國家,特別是在其建構的初期,不斷的內憂與外患,好不容易離貧窮,也好不容易進入民主化來說,人民對於公共權力的行使,還缺乏充足的時間來演練與學習。換言之,民主共和國的基礎所依賴的公民,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仍然延遲在前面的社會發展階段的行為模式,無法一步登天。 從部落體制進入國家體制的艱辛~ 主流的社會如此,受到主流社會衝擊的部落,從依賴部落長老與核心人物為領導的部落組織,改變到要去面對以人民政黨作為社會權力的調節模式,這個跳躍的裂縫更大,所需要的時間更長,也更加的困難。而民主權力關係中,統治與人民的權力關係逐漸傾向人民這一邊,當產業經濟結構強的,政治經濟結構強的人民組織,在分配權力上,當然有更大的優勢。換言之,部落在民主進程的遊戲上,原本先天就有困難,在權力的競逐中,又因為文化的崩解,更為弱勢。過往原住民運動,原住民的知識份子,要求自治區等不一而足的訴求,某種程度在反應國家體制對於部落發展的衝擊與適應。 把國家體制出現當作問題,部落才找得到出路~ 一旦能夠將國家形成與民主化當成社會發展問題的解析對象,而不再以國家與民主化作為終極的目的與價值,部落營造的實際作為,其實就有全新的視野可以嘗試。而過往幾年在台灣所進行十多年的社會改造工程之一,社區總體營造,其成功與失敗,所累積的經驗,因應上述社會發展的困境,就能夠有新的取向與更新的作法與設計。 也許是歷史的時機,也是過往實踐的累積,陳水扁總統上任文告以落實原住民伙伴關係與標準國與國關係,來做為政府改善原住民族發展的執政意圖,除了原有的各類原住民產業與經濟,教育文化,衛生福利等建設事項,還要從稅收中編列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終於在2002年,由當時的游院長,以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為名,整合在「新故鄉社區營造」的計畫之中,跨部會的要促使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開啟部落邁向未來永續發展之自主營造的契機,中長程計畫,委以「部落永續發展」做為重點示範,企圖翻轉部落在面對國家,能夠有新的典範的實踐與作為。 此一創新的行政措施,代表著過往國土資源投擲到部落建設的問題與瓶頸難以突破與解決,以人民為主,要將權利回歸到人民身上,所謂的「由下而上」,與地方人做地方事等新典型文化建設工程。除了要作部會科層的行政革新,從中央到地方,企圖能夠扭轉行政習性,糾正過往政府單位逐漸各行其政,所造成的資源使用不當與浪費外的困境。 進入國家體制,很多國家都付出慘痛代價~ 但是,如上所述的,要人民當家作主,是需要時間來演練的。而民主共和國的公共行政管理的模式,高度依賴在地方人與部落人自主與行為能力,其是否能夠在面對國家資源注入之際,能夠有較好的參與理性與行為控制,才能讓好的政策達到效應。換言之,國家的行政管理,其實是依照民主共和國所需要的人民素質的發展程度而定。但是,任何進入民主共和的當代國家社會,所共同有的困境,不僅在台灣,在其他以民主共和體制作為生存單位的年輕國家,都有相似的命運。 德國在1918年後,威廉二世下台,所成立的威瑪共和國,依照其社會機構與民意機構的設置,以議會民主作為其國家權力的形式,卻在前一階段軍冑的價值與意義體系延伸的人民性格中,被鬥垮,並且造成強人與法西斯的獨裁,讓德國陷入大戰,造成二十世紀人類社會最大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民主體制的穩定與否,其實依賴在人民的過往發展而來的族群性格上,是否能夠存在著類似的社會集體的行為規範轉換與自我行為規範的契機,可以提供彼此來面對公共的議題與資源。當社區與部落要面對公共的資源與權力之際,按照過往部落或者社區的結社的行為準則,一者,也許因為才脫離貧窮與威權統治,在行為與語言還高度依賴在命令與聽命的他律制約上,而此類的人格結構,在處理民主化社區與部落公共事務之際,往往無法能夠轉化成為公共事務所需求語言溝通與政治妥協模式,造成社區總體營造過往推動困難,這些例子,不計其數。民主共和國所需要的,是人民有特定的忍受張力的能力與性格,不會傾向極端與暴力衝突的控制能力,此一需求,在台灣發展的現階段,其實已經逐漸形成了,但是並未能夠有著延伸的普遍性,所以,當社區營造以社區為單位之際,社區內缺乏優勢的民主人格,往往也造成社區營造成為寡頭的事務,無法在社區或者部落的其他人身上得到轉介與支援。以致於,社區營造後來倒果為因,逐漸成為獲得國家資源補助的一種手段,被特定團體與個人壟斷,以各種分割的社區營造活動內容,來製造獲得資源的事實,並且以此來從事其所認為的社區營造的事務與項目。另外一類,不是以社區營造之名,但是以社區需要之名,考量選票,或者其他目的,讓地方自治的縣市議員的小型工程款,可以假部落建設之名義,行吞噬資源之實,表達在那不必要陰溝建設,檔土牆,部落風貌,入口意象中。讓國家的資源,無能為力幫助部落或者社區,耗損國家的稅收。 從民主化國家的人民條件開始訓練,部落就會走在國家前面~ 當部落面對國家的時候,過往國家存在的行政機制無法到位的首要原因,上述的行政機制,無能為力能夠針對部落民主人格的轉化的課題,能有任何的能力教育與設計,是其關鍵困境。這一方面的能力與認識,即便擺在當今的大學研究所,不管是那一個文化與社會系所,或者是在其他族群關係的研究上,相關於行為轉換的問題,不僅沒有任何的論述,甚至不在其研究與教學的範圍之中。沒有能夠使用民主權力的人格與行為作為領航,讓民主權力能夠對部落有所幫助的資源到不了位,相對的,所造成的困境,也製造了一個要求行政革新的歷史時機,挑戰2008的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的政策,在主政者下台後,也政隨人亡了。作為挑戰計畫最後的香火,原本是要以社區營造的創新作法來拯救部落的發展,現階段反過來,以部落要邁向永續能否成功,來拯救名不存,實也不在的2008計畫。而累積的經驗,比過去更清楚的,首先所要進行的,以前車為鑑,必須在造人上,能夠有所突破。換言之,正本清源,政府作為,要得到部落未來高度的參與,形成真正的部落運動,是必需要有突破的作為。而這一類的人格結構的訓練,以部落的擂臺賽,來激發部落參與在此一競合過程中,示範性的,首先是要創造出部落邁向永續的部落營造的人才網路,促使其能夠有同演與同夢的學習,並且在所參與的遊戲模式之中,發展出治理與控制自己的行為與轉換的能力,做為基礎,逐漸擴大成為新世代的原住民知識族群,能夠以部落永續發展創意的模式,獲得資源,生涯,收入,以及生命存在的意義,透過世代的交換,重新連結到自己的族群與文化身上,以新典型的部落,做為二十一世紀,分散性,低能源,生態,生活,生產能夠再度合而為一的存在單位,為人類的未來開創先驅性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