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期待台灣社會對於公共爭議,可以至少先把事實釐清,要做價值抉擇也才有所本。
為何投入政治?因為政治就是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來解決社會衝突的的重要機制,但現在的政府變成政客的公關公司,對於選票情勢未明的混沌之局,總是「企高山看馬相踢」。
把政治搶回來之前,我們自己來做真正的民主溝通,這是我的努力,雖然還沒成功。 


慈濟案你來評理  

 

我在1/26說明會的簡報更新版,放在臉書相簿中,文字也貼到相片說明欄,請花個十分鐘看看,為你的憤愾或支持,添一點道理。

 

 

 

 

包括文林苑的都更爭議、師大夜市的住商混合等等衝突,台北市政府彷彿置身事外,失去政治應有的中介角色。最近慈濟內湖園區的保護區變更案,2010年底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做出不置可否的決議,要求慈濟多做溝通,前幾個月「透明、對焦、對等」的雙方共識已被擱置,更引起宗教界、環保界、內湖居民之間及各群體內部的紛爭,許多民眾質疑市政府為何在雙方的說明會皆缺席。

人類社會必然有衝突,掌握權力的人在專制時代靠壓制來解決衝突,台灣進入民主時代才二十幾年,慢慢發覺單純投票數人頭的形式民主還不夠,代議制度也有侷限,都市計畫和環評等獨立委員會審查,也難逃政治和利益團體的干預,我們需要透過公私協力,建立一套可被公眾接受的公共決策機制,打造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

 

 

慈濟做許多環保回收工作,理念上和環保團體有共通之處,可以不走到開發和環保對立的死胡同。

兩年前我對慈濟發言人何日生等人,提出兩個面向的建議:一個是,社會對慈濟有所期待,好事要在對的地方做,不要用「別人都可以,我為什麼不可以」的邏輯,太像令人討厭的開發者。第二個面向,關於不同意見,盡量在送入都委會以前公開溝通,一旦啟動審查很難避免公開對陣的零和遊戲,最好市政府出面舉辦行政聽證,也建議用同等的規格和溝通模式,進行對焦討論和釐清。

蔡堆擔任專案召集人後,透過環保界和學界前輩邀約,去年八月說要和環保團體溝通修改後的內容,剛好當天案子已排入都委會審查程序,利害關係人的社區居民卻完全沒有人事先知道,慈濟也堅持不給計劃書內容。直到四場說明會全部辦完,今年初才上載到內湖環境教育協進會的網站。

一般的說明會,總是主辦者依其邏輯簡報,再讓與會者限時三分鐘發言及回應,論點零碎發散,甚至擦槍走火使僵局更難解,難有實質溝通效果,往往徒具形式,更不用說許多開發業者刻意偷偷摸摸,知道的人愈少愈好。

130202慈濟案你來評理-2  

守護聯盟上週舉辦的說明會,特地分成三個段落,就淹水、地質等在地議題,和適法性、歷史與現狀、開發必要性等爭點,分別聚焦討論,因守護聯盟先前刊登點名證嚴法師的廣告,慈濟公開拒絕參加,但有許多慈濟支持者也到場發言。支持和反對開發的雙方民眾,竟有驚人的共識:

一、都不喜歡園區現況醜陋且不舒適的鐵皮屋,尤其不透水的柏油路面應該挖掉,僵持延宕下去則是多輸。歧見在於:有沒有現在不能做的法令依據,或變更保護區之後再做。

二、水患風險是地方最關心的議題,都認可慈濟園區和大湖里、秀湖里社區的水同樣流向大湖公園,兩個次水系有連動並非沒有關係。需要釐清的包括:基地原本被填平的滯洪量約四萬立方公尺,慈濟規劃兩千八百立方公尺的滯洪池,應該加計透水草地彈性滯洪空間的滯洪量,而現有柏油鋪面一直不處理也增加洪患風險。

三、共同要求市府負起責任。歧見在於:相不相信政府,以及審議過程是否不受干預。

四、慈濟是慈善事業,和國防、經濟無關。而慈濟做很多善事,為何引起很大的爭議和反對,是很多人關心本案的動機。

五、證嚴法師已經知道本案引起爭議。但歧見在於:應不應該訴求證嚴法師,或是針對慈濟基金會的現任執行者。

十五年前慈濟購買了破壞保護區、填平美麗溼地的土地,現在是要將違法現況就地合法並擴大開發,還是藉由慈濟的手把環境變得更好,不但考驗著各方智慧和對下一代的責任,政府更不能迴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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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