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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在126下午於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希望蔡堆實踐承諾,來現場說清楚,請不要再做違法的事,也希望郝龍斌能出來面對市民:

1.購入破壞山林的違建就地合法。
2.違反都市計畫程序,應重辦公開展覽。
3.應以原自然地形送審,而非默許、繼承破壞的現況。
4.規避環評,是台北市的「美麗灣」。
5.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應該直接駁回申請案。(最嚴重的!)
保護區將名存實亡,因骨牌效應而崩潰!

 

 慈濟別做違法的事  

 

 

慈濟內湖園區申請保護區變更的都市計畫書大篇幅強調做善事,那就該負起相對的社會責任,但即使用法律的最低道德標準,也有諸多違法。地方居民刊登公車廣告,也在花蓮地方報頭版買廣告,希望證嚴法師可以看見。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應該捍衛市民權益,而非協助配合違法通過此案,圖謀一百三十萬會員支持,讓卸任後官途更上層樓

 

開發案背景簡介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示意週邊圖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配置概念圖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計畫圖   

 

 

1.購入破壞山林的違建就地合法

慈濟說社會福利是保護區允許的土地使用項目,避而不談面積上限三千平方公尺(約一千坪)慈濟從1997年購入土地,接替前手的破壞到現在都處於違法狀態。推動本專案的蔡堆一再保證『慈濟不會做違法的事,如違法使用,市府官員早就會來取締了』。其實2007年都市計畫委員會就確認違法,並認為變更前應先裁罰,如果一直沒做是市府怠惰瀆職,因為被認定「既存違建暫緩不拆」,慈濟才能持續使用鐵皮屋違建,但依然是不合法。

 

既成違建會議記錄  

 

若在限度內使用,並沒有變更保護區的必要,若變更是貪圖數倍樓地板面積,那慈濟就得說明他與建商的差異在哪裡。本案不只是就地合法,還計畫擴大開發量體為九千坪,也就是擴增為保護區可用上限的九倍

 

 

2.違反都市計畫程序,應重辦公開展覽

目前計畫內容、範圍都和2005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同,依法要從頭跑,重辦公開展覽三十天,讓民眾提出正式意見,辦理公聽會等程序。慈濟不辦公展說比照公展方式,便宜行事想速速過關,欲速則不達

 

 

3.應以原自然地形送審,而非默許、繼承破壞的現況

這就是被破壞前的溜地(溼地)的美麗,雖然現在的鐵皮屋不是慈濟蓋的,但他就不用負任何責任嗎?佛教的因果如何解釋呢?至少,資本主義的企業社會責任,是要概括承受的,如果不懂的話,請問台碱安順廠的戴奧辛污染吐案,接手的中石化要不要負責?答案是「要」!

 慈濟內湖保護區舊照  

 

蔡堆強調,溜地(溼地)在慈濟接手前被人為填平,雖名為保護區但實則已是破壞區,但名實之爭背後有法律效果市政府地政處認為應以原自然地形認定坡度,但慈濟卻違法以現況地形圖申請變更案,更有機會鑽漏洞規避環評

 

 

4.規避環評,是台北市的「美麗灣」

 

本案在都委會爭論排水、順向坡、斷層、舊礦坑...等環境敏感因素,還不算是環評法第五條 「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嗎?說本案是台北市的「美麗灣」應該不為過。

(實質問題,慈濟也有說法,都沒問題,再開另文討論)   

慈濟內湖保護區環境地質圖說明  

 

其原始地形山坡地顯然超過一公頃,違法填平後約略在一公頃邊緣,有16.5%是三級坡(15~30),平地佔77%,慈濟卻公開宣傳「都以平地為使用空間」。當居民在其說明會上再三追問,山坡地面積有多少,慈濟假裝聽不懂,重覆堅持說整體申請面積4.48公頃來搪塞: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文教設施開發面積未逾5公頃依法不需環評,這跟一般開發商的標準說法一模一樣

然而本案屬《認定標準》第四條園區之開發,以及第三十一條十二款的老人福利機構,山坡地一公頃以上需辦理環評

 

慈濟內湖保護區坡度分析圖說  

坡度分析表  

 

 

5.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應該直接駁回申請案。

 

最令人擔憂的是後續骨牌效應,慈濟引用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有急迫性的「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迅行變更,台北市政府竟未如早先那樣直接駁回,反而配合辦理。如果社會福利都能說成「善經濟」而變更保護區,未來只要先破壞,財團再轉手由旗下慈善基金會申請變更,市政府有何理由不准,保護區將名存實亡

慈濟不是變更保護區首例,蔡堆所舉「前例可循」包括,2008年北投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和2010年松山慈惠堂宗教特定專用區,都是就地合法的惡劣案例,前者更和南投廬山溫泉造災因子如出一轍,在內政部都委會遲遲未通過,以救災和環保自詡的慈濟,竟墮落到向環境破壞者看齊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在126下午於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希望蔡堆實踐承諾,來現場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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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