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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片面宣佈終止「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BOT契約,理由是開發商柏德「欠缺推動社福計畫的能力和意願」,對照遠雄各方面的蠻幹,大巨蛋BOT更該立即解約,除非郝市長對建商大小眼,不敢得罪副總統候選人吳敦義一路相挺的「麻吉」。


 為了搶救民主的根基,只有訴諸更強大的直接民意,未來兩場遊行(102日簽約五週年/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主辦,123日全球抗暖化同步行動日/綠黨主辦),是凝聚市民意志的高潮,必定在總統選舉掀起波瀾。年底郝市長就任滿週年,市民更要提出罷免案,用憲法的公民複決來確認民意也是可行途徑之一。

一、樹木保護     二、審議過程    三、求償風險   四、弊案層級  五、地方民意   六、善後處理

 

 

 

 


一、從樹木保護來看,大巨蛋若不解約,等於壞學生得到鼓勵,難怪廣慈的建商「感到錯愕」。廣慈園區756棵老樹,多為戰後所植,在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力爭之下,樹保委員會令開發商修改設計,日前最後一次簡報資料,移植比率已降到六成。但遠雄的大巨蛋園區將日本人種的一千多株全面淨空,尤其第一階段移植過程就死亡三分之一,2009年抱樹運動主角高齡九十的老樟樹,其遺體目前還在松山菸廠文化園區。因為大巨蛋爭議的教訓,廣慈的合約將移樹責任丟給開發商,但太早交地的結果,現在反而可能要打訴訟才要得回來,市政府為圖自己的方便,把國家珍貴資產不當一回事。

 

二、從審議過程來看,大巨蛋根本不必等1116日之前遠雄有沒有拿到銀行團融資,現在就該解約,怎可一再補考。廣慈案,柏德依契約應於今年六月十五日前取得建照,才第一次申請展延,就被解約封殺。大巨蛋案,曾經環評被否決,遠雄卻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展延,連違約罰款的總額上限都不遵照合約。在兩項BOT合約中,各種審議都屬「非承諾事項」,市政府不必保證幫業者通過樹保計畫、都審、環評等各項專業審查,這些外聘委員組成人選也是由市府決定,尤其官派主席和委員總是主導議程進行,是政府捏在手上可圓可扁的工具。

 

三、從求償風險來看。廣慈案,市府不但不怕業者求償,還強硬向業者要地。大巨蛋案,早在2007年初當時教育局長吳清基(現任教育部長),就公開坦承,若是環評等沒有通過,解約不必賠錢;但私底下,許多議員一直被市府蒙在鼓裡,以為要賠償鉅款,直到最近才知道「政策改變」而解約不必賠,甚至現在遠雄違約狀態下,逕行解約也不用賠,但郝龍斌卻再度給遠雄展延四個月。

 

四、從弊案層級來看。兩個案子都是馬英九定案,郝龍斌執行。廣慈案,牽涉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的政風事件,日前結案。大巨蛋案,當年爆發甄審委員接受廠商招待,2009年台北市政府被監察院糾正,至今仍不理會,郝龍斌似不怕監察院彈劾,協調委員會成員與決策都是黑箱,BOT合約諸多疑點未曾釐清,根本是弊案進行式。

 

五、從地方民意來看。廣慈案,地方上對於森林公園或商業開發並無共識。大巨蛋案,地方居民七八成要森林公園,信義區所有里長、大安區36個里長連署反對大巨蛋,市議會也無異議通過要做森林公園,但郝龍斌霸道地橫柴入灶。

 

六、從善後處理來看。廣慈案,未來社會福利設施的規劃不會改變,也會保留部分公園綠地。大巨蛋案,市府一直幫遠雄「生米煮成熟飯」,包括先砍樹再環評,審議期間放任建商預告動工時間,未來還有變數的情況下,幫遠雄解釋現在的違法動工為準備工作,製造遠雄動工後解約求償的籌碼,反過來把一件不對的事情說是「定案」,一錯再錯做到底而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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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