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4上午 補充說明

這件事情,一部分是綠黨發展路線、對組織做事方法的討論,另一部份則是溝通方面的問題,官網是否刪文以及所有相關人等、發言者的動機都被拿出來講。在苦勞網的討論到後面,網管都出來警告討論已經失控,感覺很大的負面能量。

赫然有人提到,綠黨官網並未放置這份「中央黨部組織辦法」,只有黨員才有收到文件,那麼非黨員是在瞎子摸象中如何說話?所以先放在我自己的BLOG上供大家參考(我將時間序列置於前一篇文章),也會建議綠黨官網放上這個文件,但尊重秘書處的職權。

我建議黨員有意見,就循程序提案,不論是在中執委會或是黨員大會,都可以,具體的提案主旨、案由、說明的格式,請洽秘書處。

另外,上次中執委會,有決議要辦黨員大會會前會,我不知為何提出質疑的黨員,卻沒看到會議記錄的這一項。2/22台中已經確定時間地點,暫定21在台北、23在台南、24在高雄,21已經有人願意出面承辦,但還要看相關配合的資源,23、24時間地點尚待確認。



對於綠黨中央黨部組織辦法質疑的回應(2011/2/11)

一、政黨本來就不是社團

1.就法治層次而言。現有的人民團體法,是戒嚴時期所訂定,政府箝制人民結社自由的惡法,而以管理社團的法規來管制政黨,更不符合憲政原理。行政院所提政黨法草案,對於政黨組織型態即未做細緻規定。故人團法對於社團理、監事的規定,不能套用於政黨中執、評委。

2.就實務層次而言。國、民兩黨巨大的組織架構都相當類似,但人民對組織的想像不應該只有政府那一套,小黨則顯現相對彈性,有秘書長(新黨)或一級主管(親民黨)列為全國委員會當然委員之規定(新黨之全委會近似中執會,親民黨則似黨代表大會)。

 

二、專職/兼職與支薪課題

1.各黨中執委為兼職故不支薪。黨主席專任或兼任,名目上多不支薪求政治效果,實務運作則有特支費。若中執委為專職的情況,何以不該支薪,難道政治只能是有錢有閒者的專利。

2.從網路搜尋資訊得知:國民黨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都是總統兼任黨主席時,領總統薪水,不領黨主席薪水。連戰不馬英九2006臺北市長卸任專任主席, 黨部打算發薪,馬表明不支薪,每個月有十萬元特別費。民進黨主席名目薪水12.6萬元,實務上多不支領,但主席公共關係費某一年曾因暴增三、四倍,近兩百萬元而遭質疑。

3.綠黨等小黨在大黨的諸多惡法限制下,致令財務長期極為窘困。綠黨創黨主席散盡家產後,停止運作長達數年,近年恢復運作,歷任三位秘書長薪資皆處於不穩定的狀態或欠薪未領。目前綠黨並無大量積蓄可供未來專職非兼職的中執委支薪花用,專任的中執委必須以運作績效衝刺募款收入,在高於房租、基層人事開銷等基本開支後,才可能在社會公開透明檢驗下是個別狀況支薪。

4.很多企業、基金會和學校董監事自肥,是因為道德淪喪、資訊不公開、其權力及財務來源可不顧社會觀感。綠黨中執、評委,一來無肥可貪,二來若為輿論所不容,就會立即流失選票、鈔票,因此關鍵在於資訊公開與監督。順帶一提,許多小到不行的環保團體,不就是因為被政府框定的「兼職」理監事而長不大嗎。

 


三、權力制衡與監督課題

1.再重申「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綠黨草根民主讓黨員可參加中執委會提案(黨章#6),必要時可由下而上召開臨時會(#10),其他政黨的代議制才是只有一年一次黨員大會監督。

2.制度可以是中性的,權力運作的解釋則是相對的。批評組織辦法為中執委擴權,實際上是秘書處一級主管賦予決策權,並要求中執委捲起袖子不要只是動口。批評中執委掌控地方支黨部,實際上可以視為地方支黨部進入決策核心(#8),並要求中執委負起經營地方黨部的責任(#13),及黨章中草根民主的原則。批評把秘書長一個人分散成六個人,不如正面看待為,再多找三個以上的專職一起來共同承擔。

3.組織辦法的訂定,是在不修改黨章的狀況下,將目前貌似大黨的運作模式,調整回歸黨章及全球綠色憲章的草根、分權原則。茲將黨章中權力機構的關係提示如下:

a.黨員大會為最高意思機關(#9),黨綱、黨章、檢討、重大議案的決定、選舉罷免(#11)。

b.中執委會為執行機關(#9),制定內規、編制預算及決算、人事、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應是指議題支黨部或特種黨部)(#13),向黨員大會報告(#11)、募款和招募黨員(#14),每一項都是實權與責任,不是監督機關。召集人提名秘書長經中執會同意(#17),而中執會是合議制(#14),所以應視秘書長為中執會幕僚長(並未禁止秘書長由中執委擔任),中執會與秘書處是一體的,不是分立的「行政-立法」監督關係。

c.中評會為評議機關(#9),監督中執會推行黨務工作、內規及預算備查、審查決算、獎懲(解釋黨章是在獎懲決定時) (#16)。若認為目前中評會效能不彰,應是提強化方案,而非硬要將中執會變成監督機關。

 


四、懷疑政治明星等信任課題

全世界綠黨都是社運起家,所以對製造明星戒慎恐懼,台灣近年狀況更讓兩邊的人都心理重傷。綠黨及其政治人物會不會變壞,是實踐題多過理論題,願大家一起來實踐。就讓綠黨權力基礎來自各位民間的支持力量,而不是像其他黨來自於企業財力,因綠黨不願意也沒辦法用大黨花大錢的方式來選舉,也持續致力於選制等政治改革,而不是像大黨一樣順從「現實」的邏輯,暫時無法太快選上,但也不會變壞。

2007~09年年中,綠黨的資源集中培植了「潘翰聲」這個綠黨明星,外界和競爭對手當然會集中以此為箭靶,然而黨內如果沒有起碼的信任,那就失去了「人」的同志情誼,且信任讓組織不會因為靜摩擦力的耗損太大而無法前進。這並不是說完全信任聖君,全球綠黨生態智慧與多樣性的核心價值,超越了道德vs制度的兩難困境。

2010的市議員選舉,我們勇敢地大量提名,正看到綠黨品牌群星效應可能性,也目睹新人稍有聲勢就被可笑荒誕的流言中傷。這個組織辦法,的確就是接近黨員怡秀所說「創造n位政治明星來壓抑單一政治明星 (翰聲」,但不只是四個,為了向政黨票五%的門檻邁進,我們必須要有n個明星,至於集中與分散資源的拿捏,考驗集體智慧。

 


五、中執委募款及參選相關課題

中執委募款,必須是透過綠黨的品牌,依政治獻金法進入綠黨帳戶,就是要避免資源個人化的伺從體制,企劃部主任也不容易對外募自己的款,而不論是專案或是地方支黨部,都會有管理的辦法及資訊公開。

宏林在2009年下半年以召集人兼任翰聲所留下半年秘書長任期,同時還要外面專任維生工作,2010年辭職專任秘書長卻欠薪;前一任翰聲時有時無、在前一任炳原完全沒有。三個秘書長輪流接棒燃燒自己,綠黨永遠這樣子「栽培」人才,要選上只能靠奇蹟;秘書處近一年把線上小額捐款等瑣碎行政後勤機制都逐漸弄起來,也讓這群社運高手見識到一個秘書長處理黨務永遠處理不完,那怎麼募款養綠黨和自己?而兼任性質的中執委,歷年來能募款的也不多,有自己的工作、甚至自己擔任幹部的環保團體要顧。設計這個制度,是要讓敢為綠黨賭上自己薪水的人來當中執委去募款(秘書處部門主管並無募款義務),成功的機率比現在高太多了。而得高望重的前輩,就設置無薪給智庫或顧問職,比中執委更能發揮。

中執委或黨務工作人員參選,是現階段無法完全避免的事(組織辦法也不是所有中執委皆是候選人),除非3/5黨員大會之前,天上降臨至少十個區域立委候選人,加上四個不分區候選人。不容否認,現在就是綠黨找候選人比找工作人員難十倍以上,還要候選人自己可以活下來再難上十倍;另外,地方支黨部募款總是比區域立委候選人個人政治獻金專戶更公共,反對沒有道理,難道要援交被逮才聲援。而未來只要綠黨過五%,或當選好多地方公職,或一年可以募到兩千萬元以上,屆時就可以養得起很多打死不參選的黨務人員,這樣稍嫌潔癖會較好?

 


 

六、溝通課題

對於就事論事的意見,理當虛心接受,無論匿名與否、或是否具備黨員身份。先前已經有過第一次的回應(當時秘書處的會議記錄不清楚),但過年前夕在網路貼文,要人立即第二次回應,似乎也太強人所難,春節過完遲了三天才回,這我感到抱歉,竑廣的辭職及退黨對綠黨是很大損失,希望這個說明可以回心轉意。

強烈建議對黨務發展有意見的黨員,兩個具體的處理方式,依程序在3/5黨員大會提案(這也是1/29中執委會的決議),另一是出來參選中執、評委,進來來做監督的事。

對匿名網軍人身攻擊、惡意扭曲之言論,則不予回應,並為侵蝕公民文化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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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