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演講,聽眾回應的常常圍繞在幾個問題上面...

諸如環保與經濟衝突、沒有電怎麼辦?
環評怎麼會這樣?
垃圾回收為甚麼還不夠環保?

就從最近的時事起頭,談了一些,一般人對環保運動的疑問。


在 全球金融海嘯尚未平息的當下談環保,許多人反射動作是先顧好腹肚再說,殊不知市場的波動只是短暫的景氣循環,而此次的經濟與環境雙重危機的相互加乘影響, 病因起於掠奪式資本主義的全球化。放眼能夠見到曙光的未來,不管傳統還是高科技產業,只有徹底轉型為循環型企業,才能在經濟與環境的嚴苛挑戰中打造百年基 業,否則將為高油價與的減碳高標所淘汰。

1992年第一次地球高峰會就已經標舉永續發展的大旗,講求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共存,經濟學與生態學源自Eco-家 的同一字根,更為人津津樂道。然而台灣社會的集體思維卻還深陷於環保與經濟對抗的泥沼中,不僅將憲法增修條文的「兼顧」當作表面文章,也不知環境基本法第 三條已確立「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只問大財團如何聚斂財富成為「經營之神」,而不問環境與社會成本外部化的「節省」;只管當代一家子的慾望享樂,而不管下 一代的集體生存需求。



由於台灣環保行政體系,是從衛生體系的清潔部門分立而出,一般對環保一詞的誤解,就是民眾撿撿垃圾、工廠減汙減排,歸因於個人道德、對末端管制的解決方案,而不檢討社會結構性的生活與生產方式。直線成長的錯誤假設,在不同的時代一再重演歷史悲劇。

一二十年前無處去的垃圾大戰,促成「一縣市一焚化爐」的荒唐政策,還用BOT方式欲節省公帑,現在垃圾收費減量後,變成沒有垃圾可燒的搶垃圾大戰,停掉焚化爐的縣政府卻面臨廠商求償,不敢想像當初若環保團體沒有結合地方社區封殺一些不必要的焚化爐,景況還會有多慘。

台 電假設用電量持續成長,內部核火工程處獨大的畸形結構下,以減碳誆騙社會推動核四速建、核一核二永久化、甚至核五核六伺機而動,高污染的燃煤電廠一座接著 一座(彰火等),或以更新為名行擴建之實(大林、深澳等)。台電用缺電的恐嚇言詞全台走透透,威脅反電廠或反高壓電塔、反變電所的民眾,不思彈性分散的再 生能源解決方案,或擴大時間差別電價的應用來消除用電尖峰。而高油電價格與節能減碳優惠的威脅利誘下,今年夏天台電短收17億元的電費收入(民眾減碳成果),卻減少高達70億元的燃料費支出!若我們不出手阻擋,未來子孫將面對一堆大而無當的核火電廠,環境成本將遠甚當前閒置的焚化爐。


毒 奶事件檢驗標準的反覆,讓社會見識到,政府實際上無法公正客觀的代表人民,科技對於訂定適當標準與嚴格檢驗也是力有未逮。故環保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是政 治折衝的制訂過程,更甚於科學理性的產物,一旦有加嚴或認真取締的傾向,「阻礙經濟發展」或「逼企業出走」等大帽子就扣上來,反而頻頻見到民意代表的積極 私下遊說關說,甚至是逆向放寬標準(如養豬廢水標準)。

廠 商衡量被稽查處罰的低風險與操作環保設備的相對高支出,在利潤極大化的「理性決策」下,便選擇冒險一搏。因而公布污染記錄等環境資訊,以社會形象或消費者 從供應鍊向上要求的壓力,是逼迫廠商將環境成本內部化的重要工具;當中國的環保團體都能利用環保總局的資訊整理出「污染地圖」,將跨國企業的惡行曝光,台 灣環保署長期執政的官僚,卻還藉詞推託保護污染者,曲解資訊公開法。

另 一方面,高科技產業的急速發展,人類對許多化學物質的特性尚未全盤掌握,就已經大量進入製程,而排污標準在政商關係下更難與日俱進,造成環境潛在風險。因 而新竹香山牡蠣遭受嚴重污染,政府束手無策;承受上游面板廠污水的新竹霄裡溪農田不易結穗、連福壽螺都難以存活,政府只好免費運水車給新埔鎮民。總量管制 是環境學界與社運界十幾年來的主張,也規定在環境基本法裡,目前環評幾個重大開發案中欲援引此原則,卻總是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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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