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節後載於2008/03/08自由時報,標題改為「公投法還缺什麼?

 

傳聞民進黨將以公投大選脫鉤與國民黨交換降低投票率門檻,為兩黨公投案皆不通過來解套,但公投法的補正,必須處理目前所面臨的兩大危機,不僅公投遭政客貶為選舉工具,而地方政客也磨刀霍霍準備玩弄公投。

 

台灣民主舉步蹣跚的前進過程中,我們期盼屬於草根人民所發動的公投議題,無奈近年公投法的實踐,在黨派私利算計下,領票與否的立場對峙紛擾淹沒內容爭議,導致部分中間選民因而排拒厭惡公投,保守陣營把公投法整本玩爛的計謀得逞,公投神聖性一再被侵蝕毀壞,人民公投若喪失其直接民權的正當性,未來如何制衡一黨獨大的代議國會。

 

降低公投門檻,不僅是後端的投票率門檻,更應包括前端的提案與成案門檻在提案門檻八萬兩千人和成案門檻八十二萬人的兩座萬仞高牆下,目前公投只能成為主流政黨的禁臠。讓公投發動權回歸人民,提案門檻應該取消或大幅降低,以對外連署作為實質門檻。過半投票率門檻,使公投反方只要發動拒領就能讓公投案不通過,形同將各種因素不出席投票者皆視為公投反方,這也是兩大黨政治惡鬥延燒到領票/拒領的根源所在公投案通過的門檻應設在贊成票的高低,而不是投票率的高低,或可考慮增列「以上皆非」,提供民眾抵制政黨發動假議題公投的選項

 

高雄市教師會發動「降低班級人數」地方公投,是首次由人民自主催生的公投,高雄市選委會應為全國樹立良好典範,在公投進行過程中彰顯直接民主精神,包括基本的資訊公開和平等的媒體接近權、開放公共論壇的營造與多元主張的溝通,及草根民眾參與。以西雅圖老舊高架道路拆建案為例,不僅提供豐富的財政、工程、交通等各層面的資訊,還為少數族裔準備漢字等母語版本,最後州政府破壞景觀的高架案並未過關,市民表達了對回復水岸空間的期望,卻也同時否決市政府昂貴的地下化方案,讓卸責和欲加稅的政客完全討不到便宜。

 

除了公投內容討論過程的實質民主內涵,重大地方議題的公投也應該有「雙重同意」的設計,以避免多數暴力與部落主義的兩個極端。如新建核能電廠,不僅需取得全國民意支持,也必須獲得地方的認可。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皆將澎湖地方公投作為設置賭場的前提,不難想像地方利益集團在先前搞出假公投鬧劇後,會如何以被遺棄的自卑感操弄地方民粹力量,把各種永續發展的替代方案妖魔化,將理性辯論排除在外,公投有淪為推土機許可證的危險。另一方面,兩位總統候選人皆對開闢蘇花高持保留審慎的態度,地方利益集團除了以廢票相脅,間接促使環評過關,在引導式民調與脅迫式普查炮製民意之後,更有可能挾公投號令中央

 

台灣的形式民主正逐步建構起來,實質民主更有待眾人努力。公投法不僅應降低門檻等程序補正,更應加入審議民主與資訊公開的實質內涵,才能深化直接民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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