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日中國時報有投書「汽車欺鐵馬、鐵馬嚇行人」,二十四日聯合報也有投書批評「閃靈」自行車,點出交通工具在安全上的強弱勢順序。其實,行人抱怨單車或機車仇恨公車等日常交通困境中,弱勢者因搶奪有限資源而互相踐踏,源自強勢者霸佔了優渥的資源,弱勢者應當團結起來,合力打開更大的行動空間,而非凸顯差異

 

人均佔用道路面積、使用資源效率、製造污染強度、生命健康與安全威脅、實際移動體驗等標準來比較,以私人小汽車的強勢最為突出,其他機車族、捷運族、公車族、單車族,都屬於相對弱勢者,而不論採用何種方式,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身兼徒步族,直接進入建築物停車場的小汽車駕駛則是徒步距離最短的一群。

 

這次地球日「單車上路爭路權」活動,雖然沒有沒有政府動員與企業贊助贈品的吸引,仍有近千位民眾共襄盛舉,展現單車族對於爭取更安全、友善空間的渴望;而在未封路的情況下,不僅面對汽機車穿越性的安全威脅,和難以忍受的廢氣與緊迫喇叭聲,許多年輕父母陪著四輪小車上的兒童躲巴士,更令人心酸。

 

十幾年來,全體市民一起忍受施工期間開腸剖肚的交通黑暗期,全國納稅人共同支付數千億元的工程費用,北台灣的濕地、河川、山谷默默承擔無法再利用的污黏廢土濫倒,以成就捷運光鮮亮麗的進步象徵。然而,小汽車的數量仍是向上攀升的趨勢。公車族以每年約增加兩千萬人次的轉換速度,鑽入充塞著商業廣告的地下捷運,讓出了地面空間,但汽車族使用的道路面積並未縮減,以還給行人與單車,公車專用道的拓展更陷於泥沼之中。

 

師法國外進步的大城市,除了單車尊重行人等弱勢優先原則普植人心之外,因地制宜的硬體設計與法令規劃,單車上捷運與附掛公車等整體交通系統的配套也相當必要。在歐洲一些單車族數量龐大的城市,如單車佔通勤者三分之一的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自行車道多獨立於人行道之外,設有專用號誌,部分道路還作槽化設計區隔,法令也強制單車騎士裝設夜間照明警示燈等安全措施,甚至小孩學習騎車階段還有小旗子示警。人口較稠密的日本,一些單車族比例較低的城市,幹道的人行道則與單車共存,小巷道禁絕停車,讓行人與單車均能安心活動。

 

以目前台北市的主要幹道幅寬來看,要同時享有寬敞的人行道,以及最低限度一米寬的單車道,在技術上都不是問題,關鍵在於政治與社會的角力中,強勢的小汽車要讓出多少空間給弱勢者。已完成捷運的羅斯福路與忠孝東路,縮減路面的提案無疾而終,即將完成土木工程的信義線、正在削減人行道以備施工的南京東路,能不能在回復林蔭大道的過程中,擴增人行道與單車道,將是檢驗郝市長「低碳環保城市」口號能否落實為行動的指標

 

另外,市政府要免除最近對巷道停車收費的「搶錢」質疑,最好是禁絕巷道停車的政策一次到位,才能真正有效將汽車趕入正在養蚊子的停車場。更長遠來看,每年數十億元的停車管理基金盈餘,究竟要蓋更多停車場來服務小汽車,還是轉為鼓勵大眾運輸與零排放的單車,有效改善都市交通壅塞,需要政治人物與專業規劃者更多的決心與創意。

 ------------------------

「閃靈」自行車 行人我怕怕

【聯合報/王達民/文字工作者(台北市)】【2007/04/24 聯合報】

自行車族群要爭「路權」,我們贊成,可是大家是否忘記了,路上占更大多數的行人,正被自行車壓迫得無路可走

行人們常見迎面而來的自行車,「瀟灑的」蛇行,教行人驚惶躲閃;更可怕的是,由背後殺出的「幽靈式」,如果是老人家,背後的自行車可以「絆倒」你,讓你摔斷骨頭。

騎自行車原本應是怡然自得的,卻見許多騎士都似衝刺賽快,在人行道上眼見前方有人群,就是不肯停車,兩腳就是不肯「著陸」;有人以鈴鐺逼人讓路;有人以戛然的煞車聲,在背後嚇唬行人,在在表現出不耐煩。行人感受到極大的威脅與壓力。行人若想轉身看一下商店櫥窗,卻怕身子一偏,就可能遭突如其來自行車撞上。

 ---------------------------------


汽車欺鐵馬 鐵馬嚇行人

邱旻晟/北市(徒步族) 中國時報 2007.04.25 

    二十四日貴版有投書提到單車族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作為倚賴大眾運輸的徒步族,筆者認為除了「給單車族自由」,更要給行人在人行道走路時「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常步行於台北市的人行道與騎樓,雖然北市的騎樓與人行道讓行人得以舒適行走,除了需要與違規行駛人行道的機車爭道,自從北市鼓勵大眾騎乘自行車後,合法行駛人行道的自行車便成為行人第二個威脅。

    自行車因無法與馬路上的車輛霸王競爭,而被核准駛於人行道與騎樓,但是許多自行車在人行道變成了小霸王。以我的幾次經驗為例,有一次是在狹窄的人行道與自行車正面衝突,對方竟然無意減速或避讓,我只能趕緊避開以免被撞傷。另一次則是在人潮擁擠的騎樓行走,有數位騎自行車者竟然在人群中緩慢行駛,對於週遭行人均造成不便。其餘像是在人行道漫步時,被後方自行車輪撞到腳踝,或是被按鈴的情況,更是常常遇到,更遑論高速行駛的自行車造成危險。

    自行車值得大眾使用,但是自行車騎士應有的交通安全素養與禮儀需要重視,否則路人行的權益將嚴重被侵害,連最基本的走路權利都無法擁有。

---------------------------------- 

 
免於恐懼的路權

孫亦文/北市(鐵馬族) 中國時報 2007.04.24

    熱愛單車的民眾在地球日發起「給我單車道」爭路權活動,作為一個單車族,我認為固然要「給我單車道」,更要「給我在單車道行車時免於恐懼的自由」。

    以台北市為例,在淡水河、基隆河、景美溪等河濱公園所設的單車專用道,經常有汽機車闖入,對單車騎士和行人造成嚴重的威脅。前幾天我在雙園河濱公園單車道騎車時,親眼看見兩輛計程車闖入,不但把專用道當大馬路,而且按喇叭催促自行車和行人讓路,簡直目無法紀。

    日前我到新竹南寮漁港濱海公園遊玩,當我騎著單車欣賞美景時,忽然有好幾輛機車呼嘯而過,完全無視禁止汽機車進入的告示牌,公然進入風景區行駛專用道,並將機車停在公園內,快樂的賞景、拍照。廣設單車專用道立意甚佳,但若軟硬體不能配合完善,豈不枉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nha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