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過比較像人的生活,也有時間看看報紙副刊,常常有吳音寧的詩作,對於自己曾經認識的人所寫的文章,總是會特別去留意。

 這篇文章並非文學作品,但看完之後,我嚴重的空洞感更為強烈,是整個體制殺了人!

雖然我沒有能力選擇我所走的道路、或是在我住的房子,它的砂石從那邊來,但我們能夠說與整個共犯結構毫無瓜葛嗎?

1997年我入伍服役,在駐地的高雄小港-林園之間,眼見都市邊緣的貧瘠農地,大批大批的被挖空成大峽谷,我只是把它記在我那篇「百里行軍慢慢走」的散文中,就這樣子而已。這幾年來忙著工作賺錢,太久沒有用心去看台灣的土地。

政治紛爭無解,政論家說,面對不義時的沈默,將助長暴行。我們的沈默與眼不見為淨,等於放手讓貪婪的人糟蹋我們應該好好交給子孫的土地

有人說野百合已經死了,然後再神話另一種花,像是孤挺花或野薑花什麼的,那是從政治人物的角度去看的。政治嚴重正干擾著我們的日常生活,逼我一再回想16年前自己做過的事,我常想起一首詩與一句歌的口白:

奎澤石頭的詩:

我是千千萬萬個你們之中的你............這迷幻藥太多的土地,你我都是反叛種子

廣場上的歌,最後的口白:....今生今世,我們要用智慧和生命來愛台灣

只有政壇上的野百合垂垂老矣,在台灣其他角落的野百合種子(或球根)都還沒死

期待關於楊儒門的報導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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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致命坑洞

2006.09.29  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吳音寧

    九月二十七日,這一天下午,我如常坐在書桌前,書寫被稱為「白米炸彈客」的楊儒門及台灣農業的報導,卻聽見村庄路傳來嗚伊嗚伊的救護車聲響;有事發生。不久後,我就在院埕聽見,剛剛有三個村庄小孩被淹死了,其中一個是我國小同學的小孩。我愣住,繼而淚下。

    三個彰化縣溪州鄉圳寮村的孩童,失足跌落,死於盜採盜挖砂石所形成的農地坑洞內;這已經不是我們村庄、不是溪州鄉,也不是全島各地農鄉的第一次。從八○年代末,房地產開始飆漲、黑道分子開始藉由盜採河川砂石獲取暴利,繼而參選或金援各候選人,建立起盤根錯節的政商關係,於是,全島河床附近的村庄小孩,也開始陸續成為「發展」下的祭品;被盜挖的河流形成漩渦,沿途吞沒那些到溪流母親懷裡玩耍的鄉下小孩

    二十幾年前,我們村庄就有好幾個小孩,被捲入河床的漩渦內,同時也和這次的情形一樣,一個小孩被捲入(掉落),其他小孩馬上想要去救,結果全部罹難。彼時「意外」發生時,失去孩子的農家只能悲傷往肚裡吞,並從此嚴禁小孩接近河流;事實上,直到今日,每到夏日,我們村庄的廟宇就會廣播,說神明有交代,要小孩子不可以到河裡玩水。除此之外,縱使意識到小孩的死因,和農鄉裡某些「地方仕紳」盜挖砂石賺取暴利脫不了干係,但能怎麼辦呢?那些擁有黑道背景、「敢的拿去吃」的非法獲利者,彼時大多由國民黨提名,透過選舉,成為民代官員了(譬如一度被稱為「中部的砂石教父」,在彰化縣議會副議長任內,開槍打死砂石車司機的粘仲仁等)。

    但今日的村庄小孩,都已經不敢涉足滿是砂石場、垃圾廢棄物掩埋場的濁水溪河床──河床底遍布的漩渦,改為吞沒那些,遠從東南亞農漁村來台打工、很會游泳、但往往不知有漩渦這回事的外籍勞工。

    因應市場不停需索,盜挖砂石的範圍,也已經一路由河床到國有林地、山坡地、海岸地,進駐到務農難以維生的村庄內。盜挖農地的主要模式,是先將農地拿去向農會抵押、借貸,然後讓挖土機挖土挖砂,挖出農地內深達數十公尺的大洞,將土砂運去賣,再往農地的「破洞」、「傷口」內,回填未經處理的惡臭劇毒;是所謂「一魚三吃」的模式。一分地「一魚三吃」後,可分贓的利益約有二百多萬、兩分地四百多萬、三分地六百多萬……,但直到二○○一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完成前,盜挖農地依所違法的「區域計畫法」,只會被科處三千塊錢罰金。

    等到農發條例通過後,農地得以自由買賣,更讓農地盜挖的情形更為普遍;雖然同時也將罰鍰提高到六萬至三十萬,但相較於原料砂石飆漲的價格,六萬到三十萬也只是小兒科。更何況,那得要罪證確鑿,行政單位才可以開罰單。尤其今年中國宣布停止對台灣出售原料砂石後,砂石的利潤更高了。

    在這款情況下,民進黨政府竟然於日前制訂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砂石審查作業要點」(請參閱九月十六日貴報徐世榮教授所寫〈一場農地的大浩劫?〉),雖然法令定出許多但書,但一旦開放、取締又不嚴格,無異是要讓農地盜採盜挖就地「合法化」。屆時,還要有多少村庄小孩,失足死於自家附近、危險的農地內

    事情發生的這個下午,我甚至不敢走出家門,不敢走到離我家沒幾步路的事發現場。我害怕聽見村庄人們說小孩要照顧好、不要讓小孩到處亂跑(他們只是在村庄內啊);我害怕聽不到村庄人們怪罪那些讓村庄生活空間變得如此危險的非法獲利者(他們可能身兼地方民代、官員的身分);我揣想失去孩子的我的同學,將如何面對從此在心底埋下的、一輩子的痛;我也不斷想起死去男孩的身影、面容,想起才不久前,我才到他家,而他的母親──我的國小同學──對他介紹我說:「這是我的同學……你知道什麼意思嗎?意思就是,我們通通都是念圳寮國小的。」

    而圳寮國小,我們的村庄小學,如今學生人數也少到將面臨廢校或被裁併的命運。能不能、能不能不要這麼過分?能不能、能不能重新檢討島嶼的砂石政策,不要讓少數人傷害土地獲取暴利,而留下被邊緣化的農村。 越來越多的破洞,一而再、再而三的取走弱勢者的生命。(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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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30  中國時報
當心,美麗島變癩痢島
葉昱呈/屏東(前取締盜採砂石小組成員)
    日昨拜讀作家吳音寧撰寫的「農村的致命坑洞」一文,讓我想起一段往事。

    民國八十四年,筆者任職公部門,負責取締農地盜採砂石。某日,與同僚前往一處農地執行取締,到達現場後,只見該農地已被不肖業者挖出大坑洞(深達十二公尺),宛如大峽谷,由於坑洞週邊土質鬆軟,筆者在丈量坑洞面積時,不慎跌落坑洞內,幸虧深諳水性,在浮出水面那一剎那,及時抓住同僚拋下的繩索,方能倖免於難,事後筆者曾預言,若無法遏止盜採農地砂石的歪風,遲早會鬧出人命,果不其然,十一年後三個孩童不幸溺斃在積水的農地坑洞內。根據官方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省各地仍有上千個大大小小的坑洞,因欠缺良質土壤來源而無法回填,部分坑洞甚至已遭回填有害廢棄物,形同一顆顆不定時炸彈。

    筆者在此沉痛地呼籲政府,臺灣並無開放農地採砂的條件,一旦貿然開放,雖取得砂石,卻同時扼殺了農地的生命,不啻是「殺雞取卵」,將使台灣淪為到處佈滿坑洞的癩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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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農地大浩劫?

徐世榮(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原載於2006/8/16《中國時報》

台灣的農地正面臨一大浩劫,許多的優良農田或將因為經濟部的決策而成為砂石開採之後的大峽谷、毒龍潭。而同樣讓人恐怖驚心的是,在有害廢棄物的回填之下,它們或將成為有毒農作物的生產場所,其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將對全民的健康帶來極為嚴重的威脅。再者,有毒物質滲透入土壤、地下水層及自然環境之後,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不是我們所能預測及想像的
面對著砂石業者的壓力,及創造經濟成長的狹隘思維,經濟部在今年制訂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審查作業要點」,取得坡地的土石採取同意權之後,如今正進一步的由礦業司緊鑼密鼓的研擬「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平地土石採取試辦計畫」及「經濟部平地土石採取示範區推動計畫」。試圖劃設數千公頃的「平地土石試辦區」,再逕行採取「容許使用」的方式開放申請採取土石,這表示非都市土地中的農牧用地都將成為可能的土石採取區

根據去年統計,台灣農牧用地共約八十萬七千餘公頃,其中編定為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就佔約四十五萬一千多公頃,而這些土地皆有可能成為「平地土石試辦區」,其中,又以經濟部所能掌控的台糖土地將是首當其衝的開挖標的。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的規定,原則上土石採取是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然而,為了規避環評的要求,經濟部擬採取「容許使用」的巧妙手段來予以因應。問題是,作為農業使用的土地又如何能夠與土石採取相容使用呢?當表土及深達十至十五公尺的砂石皆被挖走了之後,農作物又將如何來附著呢?這正是所謂的「皮之不存,毛將附焉」,因此,所稱的「容許使用」只是一個掩人耳目的障眼法,二者之間根本是無法相容的!
正當的途徑,應該是要依循「區域計畫法」第三章分區變更的相關規定來辦理,也就是要遵照制度的管道來規劃土石採取專用區,而不是運用「容許使用」來便宜行事,並讓所有農牧用地成為潛在的開挖場所。不過,這其實也正反映出我國土地管理的一大弊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往往站在本位主義的立場,不依循正常計畫程序來進行土地使用的變更,在業者的強力要求之下,祭出經濟成長的大纛,意圖藉由「容許使用」或其他的方法來暗渡陳倉。
再者,農地開挖之後的大洞又該如何的處理?一些過往的經驗顯示,這些大洞或將成為非法事業廢棄物的回填處所。
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的申報資料顯示,全國事業廢棄物的申報量約為一一九四萬公噸,其中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的申報量約為一一二二萬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申報量約為七十二萬公噸。但重要的是,根據環保署的推估,二○○二年全國事業廢棄物的產生量約為二二六九萬公噸,其中一般事業廢棄物約為二一六六萬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約為一○二萬公噸,這表示推估值與實際的申報值有了相當大的差距,申報值大抵僅佔推估值的百分之五十三
此隱含的意思為大量的事業廢棄物在未經處理的違法狀況之下,任意傾倒於台灣的大地,如此一來,不僅造成環境的嚴重污染及自然生態的破壞,也成為政府及未來世代後續處理的難題。而這些成本經濟部有將其計算在內嗎?處於政策上游的經濟部是否須有整體的考量,勿將此政策所產生的負面效果轉嫁給其他部會、或由後代子孫來承擔事後的補救?
永續發展的願景是台灣大多數人的共識,政府也才甫通過「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做為未來施政的主要依據。在綱領中,特別提及了「保護土地資源」、「防治土壤公害」、「防治廢棄物公害」等重要項目,惟落實於實際的執行面時,若由上述農地開採砂石的政策來看,創造經濟成長依舊是最主要的優先,其他有關於環境的重要考量都要因此而退讓,這豈不悲哉!如此不依循正常制度管道的平地農牧用地開採砂石,將造成國土的滿目瘡痍及傷痕累累,並成為永續台灣的一大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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