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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依合約向建築包商索賠廿萬元,創下建商為弄死一棵樹付出高代價案例,新光華商場為一棵大樹改變建築配置,台北縣市也都有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台灣似乎正走向富而愛樹的社會。但松山菸廠蔚然成蔭的整片森林被從地表剷除,並造成百餘棵老樹橫死,卻未受到社會廣泛的關注,一個金融危機下搖搖欲墜的財團竟能呼風喚雨,讓樹木保護委員會束手無策,當生態保育遇到開發利益就低頭,仍只是個護樹不救林的矛盾社會。

 

建於1937年的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場,是亞洲第一個現代化菸廠,並引進工業村的觀念,普植林木理當是建築規劃的一部分,除了象徵南洋風情的各式椰子樹,防蚊驅蟲的白千層撫慰對瘴癘之地的恐懼,還有日人宗教信仰下偏好的森氏紅淡比。日本退休員工舊地重遊,見到手植三株黑板樹已達數層樓高潸然淚下,這是台日糾纏的殖民史活見證。

 

台北市政府在2003年大巨蛋舊環評報告,和2005年規劃報告書定稿本,皆引述台大生命科學系副教授郭城孟的研究,以樹種認定植栽年代,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依此推估,至少有489株符合樹保條例「五十年以上」應受保護的標準。但開發單位卻錯誤引申一篇雜誌文章,稱範圍內大多數為「台灣光復後」所植,而剔除於保護之列,已遭原作者台大園藝系退休教授凌德麟指其為曲解。

 

市府公燈處最早初估整個松山菸廠有千株可列入保護,但後來開發範圍內僅認定136株,其中有78株是樹小根淺方便移植的棗椰類,另有29株具園藝價值準備讓開發商再利用,在地方居民提出環評法公民訴訟告知程序,環保局開罰三十萬元並勒令停工後,樹保委員會才重新審議。一年來,民間努力蒐集各年代航照圖證明老樹一直都在,樹保委員會卻迴避樹齡課題,也未依其作業準則訪查當地耆老,最後勉強以人文歷史價值,增加保留南北軸線蒲葵等73棵。由於老樹移植存活率極低,在列入保護不到一個月內就被移走,根本是欺世盜名毫無意義,四年前決議的「本案受保護樹木仍以原地保留為原則」,徹底變成笑話

 

松菸老樹去年移植初期就枯死超過三分之一,令樹木銀行變成樹木墳場,開發單位卻向樹委會及環評會撒謊「移植的384株樹木皆存活」,甚至市議員現勘欲鋸開枯樹斷面以確認樹齡前夕,市府竟連夜將枯死老樹「毀屍滅跡」。三個月前開發單位補辦五年前就該舉辦的舊環評說明會上,簡報資料竟是僅枯死28株,在群情激憤下才坦承共枯死104株,官員對怪手粗暴推倒樹木的「移植」影片更啞口無言。

 

前夜我經過松山菸廠圍籬外,還散落未及清理的樹枝殘骸,樹影稀落的黑色天空下,開發商總部大樓藍色霓虹商標更加閃爍耀眼,令人百感交集。正在進行重辦環評程序的大巨蛋開發案,已立下先破壞再環評的惡例。當環評會尊重樹保委員會專業,樹保委員會也尊重開發單位聘請的專業顧問,誰來尊重老樹的生命與下一代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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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新聞,雖與巨蛋案無直接關係,

但遠雄可以大逆轉勝,

這位陳錦賜先生和其他幾位甄審委員,應該是「功不可沒」!

有必要瞭解一下他們的「豐功偉業」。

 

 

 

蠹蟲專案 台大教授等4人起訴

【聯合報/記者吳明良/台南市報導】 2007.01.17 03:22 am
台南地檢署執行「蠹蟲專案」,查出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在內的五
名專家學者,在擔任政府重大工程評選委員期間,涉嫌收受廠商賄賂,昨天依貪
汙罪將他們起訴,同案的廠商及官員也遭起訴。

涉嫌收賄遭到起訴的官員及學者包括營建署簡任技正兼公關室主任蕭文雄、中國
工程師協會祕書長陳淵博、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台大土木工程系
教授郭斯傑、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系教授王文博及建築系教授周鼎金。
建築師莊惠名、聖志企業公司副總經理王明豹被依行賄罪嫌起訴;涉嫌行賄評審
委員的陳萬、吳仁垂等人,尚有其他行賄案件待查。

台南市警察局副局長蘇建璋、祕書室股長郭永定被控收受廠商張能一、吳龍謀賄
賂,因證據不足,均獲不起訴處分。

但郭永定及市警局後勤課承辦技士王明恭涉嫌洩漏評審委員名單給建築師莊惠名
,郭、王兩人坦承不諱,均同意支付十萬元給公益團體。檢察官將郭永定緩起訴
兩年,王明恭緩起訴一年。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昭凱在偵辦一件工程弊案時,意外發現營造廠商為了競
標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利用政府採最有利標發包,需遴選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在取得評審委員名單後,向擔任評委的學者行賄,要求支持。這些案件包括台
南市警政大樓新建工程、新竹市眷村改建及桃園航空站航廈防水等工程。

在桃園航站航廈屋頂防水統包工程中,業者王明豹、陳萬等人取得評審名單後,
由陳萬交付卅萬元賄款給擔任評審委員的蕭文雄。蕭文雄依約評選王明豹的建道
公司第一名。

新竹市政府去年編列廿三億元改建三個眷村,工程業者王明豹及陳萬先向評審委
陳錦賜、周鼎金兩人探得其他委員名單,並洩漏其他競標廠商的服務建議書。
陳萬等人再集資一千二百萬元向陳錦賜等九名委員行賄,要求評選時支持新亞公
司。

因工程經費龐大,且疑似其他競標廠商也發動銀彈攻勢,王明豹等人未能得標。
台南市警政大樓新建工程於前年八月招標,建築師莊惠名先取得評審委員名單,
再安排手下吳仁垂向評審委員陳淵博、陳錦賜行賄。陳淵博承認收受前金、後謝
共廿萬元,陳錦賜部分檢方仍在調查。
新竹眷村工程弊案偵結 起訴四名大學教授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十六日電)總工程經費高達新台幣二十三億元的新竹市第十七村、第十八村、第十九村統包工程弊案今天偵結,台南地檢署起訴五人,其中陳錦賜、周鼎金、王文博、郭斯傑等四名擔任評審委員的大學教授涉嫌收賄,另一人是涉嫌行賄的廠商王明豹。

新竹市第十七村、第十八村、第十九村統包工程採最有利標發包,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郭斯傑、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學系教授王文博、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周鼎金、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設計學系副教授洪慶雲、中華大學建築學院院長劉福勳、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副教授李麗雪等七人,全獲聘為評審委員。

南檢偵辦「蠹蟲專案」發現,王明豹等人先透過陳錦賜、周鼎金得知評審委員名單,去年三月間再集資新台幣一千兩百萬元行賄,計畫前金後謝各一百萬元,前金由集資金支付,評審日前展開行賄,涉嫌向陳錦賜、郭斯傑、王文博、周鼎金等四人各行賄五十萬元。

王明豹等人向李麗雪行賄時,發現李麗雪不在學校辦公室,就將賄款三十萬元藏在李麗雪的茶葉袋內,李麗雪發現後將賄款退回。

涉嫌收賄的洪慶雲及劉福勳,因滯留國外,南檢將再行偵辦。

 

 

營建署官員 涉勾串學者收賄

〔記者何瑞玲、林慶川、王俊忠、林毅璋/綜合報導〕「最有利標」又出包!檢調偵辦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防水統包工程收賄弊案,發現業者透過營建署官員行賄評審委員取得標案,昨天搜索桃園縣立委陳根德的建道營造公司等13個據點,約談陳根德、營建署公關室主任蕭文雄、北科大周鼎金教授等7人到案,漏夜訊問中。

其中營建署公關室主任蕭文雄被依貪污罪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聲請羈押,北科大教授周鼎金與文大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則當庭逮捕,移送台南地檢署。

今年1月7日開工的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屋頂防水統包工程經費8千6百萬元,由交通部負責發包,桃園縣籍立委陳根德經營的建道營造公司與聖志企業組成共同投標團隊,以最有利標方式取得。

檢調查出,業者為取得標案,透過評審委員之一的營建署公關室主任蕭文雄居中向其他評審委員北科大教授周鼎金、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北科大教授王文博等人行賄,以利建道共同投標團隊獲得評審委員評高分得標。

檢調進一步查出,該共同投標團隊透過蕭文雄向評審委員行賄30萬元現金,取得機場第一航廈防水工程後,又企圖以相同手法染指工程經費高達23億元的「新竹市第17村、第18村、第19村新建統包工程」,對評審委員行賄100萬元,沒想到卻意外落馬。

台北檢方配合台南檢方昨天指揮警、調前往桃園縣及台北市等13個據點搜索,並約談建道營造董事長立委陳根德、立多玻璃負責人魏新站、聖志企業王明豹、新亞營造陳萬及擔任評審委員的蕭文雄、周鼎金、陳錦賜等人到案。

 

除營建署公關主任收押外 蠹蟲案情擴大 3交保1羈押
更新日期:2006/09/22 04:09 記者: 黃文博、陳志賢台南、台北報導
南北兩個地檢署共同偵辦的「蠹蟲」案,案情有擴大趨勢。包括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陳錦賜、台北科技大學教授周鼎金、建築師吳昌成及行賄廠商王明豹,因涉嫌重大遭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台南地院裁定陳錦賜、周鼎金各以五十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吳昌成二十萬元交保;王明豹羈押。另,台北地檢署聲押內政部營建署公關室主任蕭文雄,已經台北地院裁准。蕭文雄、陳錦賜及之前被羈押偵辦的陳淵博,都是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主要成員,也經常受邀擔任重大公共工程投標評審委員。


陳萬出面和業者談價碼

今年五月間,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偵辦台南市警政大樓新建工程弊案時,發現良晉企業公司負責人陳萬,和陳淵博、陳錦賜等廿多位重大工程的評審委員都很熟,而且陳萬經常和業者談到每件工程多少價碼內情。陳萬、陳淵博被羈押偵辦後雖然已陸續獲得交保,但前天南檢和北檢再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時,陳萬又被傳訊到案,由於他很配合檢方的訊問,被列為抓蠹蟲的重要關係人。

陳錦賜、周鼎金疑串證


昨天他並未再被檢方聲押,除陳錦賜等三位學者專家被聲押外,聖志工程公司負責人王明豹也被列為行賄的主要嫌疑人聲押。據指出,檢調懷疑在總工程廿三億餘元的新竹市眷村新建工程案中,材料商、玻璃商和營造商,都是透過陳萬、王明豹居中穿線,向評審委員行賄,再透過評審委員運作追加預算,不過陳錦賜、周鼎金等人均否認收賄,台南地檢署以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四人。

受賄評審委員約十多人


目前被台南地檢署列為「蠹蟲」名單的重大公共工程評審委員,約有十多人,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已逐一整理出由陳萬等集團運作綁標的公共工程,最近檢調還會有數波行動,除了持續調查弊案外,主要還是鎖定抓蠹蟲。另涉中正機場第一航廈屋頂防水統包工程的建道營造負責人、立委陳根德,檢調前天亦已約談他說明;陳根德否認行賄,依據檢調調查懷疑是聖志企業行賄評選委員,但檢調不排除再約談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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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風處如此放縱,結果不到一個月之後,

其中一位甄審委員陳錦賜因為他案貪污被收押!

請政風處等著監委約談吧!

 

至少三位巨蛋甄審委員接受招待!

「馬永成八王子宴」北市版?

2006/8/29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9日(二)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台北市巨蛋甄審委員中至少有三位府外委員在今年1月~5月間,透過第三人的邀約,與遠雄集團趙藤雄先生有所接觸,在甄審會投票決定遠雄未來能否可以變更協力廠商的敏感時刻,多位府外委員相關的行為,顯然已經足以令外界起疑與詬病,甚至有違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中第七條關於甄審委員應迴避而未迴避,足以認定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依照規定,甄審會召集人,也就是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應要求這些委員迴避,並得另行遴選委員會代之。尤其在相關餐會接觸之後,甄審會的結論大翻盤,從年初1月9日9比7反對變更,到6月19日9比2同意,這中間的變化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也讓人直覺是不是這些餐會發生影響力,還是另有內情呢?

黃珊珊議員指出,就在今年5月份,趙藤雄透過文化大學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系主任陳明竺邀約,找了北市前交通局局長,也是現任立法委員曹壽民,到台北市高檔餐廳---「馥園」餐聚,該聚會除了上述兩個人外,還有另一位甄審委員吳光庭
與遠雄集團趙藤雄,身為甄審委員,在那個時刻與趙藤雄碰面吃飯是否不妥,相信許多人的答案都是一樣,而且以曹壽民委員堅決反對變更的立場,趙藤雄都可以透過其他關係來邀約,那其他甄審委員的情形可想而知!而且,除了上述餐會外,至少還有一位陳姓府外委員在一月份,也曾與趙藤雄接觸碰面,目前甄審委員這些行為有無涉及不法尚不得而知,但是在觀感上是令人非議的。

黃珊珊議員表示,這就好比國外的陪審團,陪審團成員在審判過程中,都是禁止與原告或被告有所接觸,避免有利益糾葛而影響審判的公平性。巨蛋甄審委員在這個案子尚未定案前,就跟當事人在正式會議外有所接觸,談論本案的相關細節與過程,在法理上、道德上都足以令外界批評與不解,更何況,整個甄審會議的結論又在這個時刻有了180度的轉變,這中間的內情是不是有不能對外界說明的情事,市民實在有權利了解,因此,臺北市政府應立即調查有多少府外委員在這段時間跟遠雄集團的相關人等,在正式會議之外有所接觸,並將這些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由調查局來了解這些接觸與過程是否涉及不法,然後北市府再來決定是不是與遠雄簽約,這樣的處理程序也才能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也才能杜絕外界悠悠之口。否則,就像馬永成與蔡明忠、林明成在八王子餐會,被邱毅委員質疑是不是為了華南銀行董座人事案而密會一樣,如果,台北市政府在尚未對外界釐清這些府外委員參加了這些聚會,是不是與巨蛋案有關前,這些甄審委員將永遠留給外界一個質疑的眼光。

此外,黃珊珊議員也對台北市政府處理巨蛋甄審的一些過程感到不解。例如,之前由於竹中工務店的退出引發所謂智慧財產權爭議,台北市政府還特別交代法規會研究,是否有涉及爭議,結果法規會找來專家學者,寫了甲說、乙說與丙說,結果連體育園區籌備區人員都笑說,其實是「什麼都沒說!」因為,他們也不敢拿原先設計的巨蛋來使用,以避免扯入不必要之糾紛。但是問題來了,當初在巨蛋甄選會議過程中,遠雄曾簽署許多切結書,其中有一份就是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切結,在該份切結書中第三點,「具切結人所提送之投資計劃書各項內容及構想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機關,主辦機關有權因本計劃業務需要使用或轉授權他人使用該等資料內容及構想之權利」,就這個切結內容與法規會甲說、乙說、丙說的會議後,台北市政府與籌備處相關人等,對於往後能否使用這些權利,也都不敢有所決定,也因此有了所謂由甄審會決定是否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結論,以避免智慧財產權之爭。但是,籌備處與甄選會卻忽略掉一個關鍵,就是在巨蛋案申請需知第
5.5.1關於不合格標之定義規定中,第六項註明「申請人違背申請切結書中有關規定」,因此,從上述情況看來,遠雄的確有違反第六項「申請人違背申請切結書中有關規定」之虞,依規定,此一案件早就應該視為「不合格標」。怎還有後面所謂變更不變更的問題!再反過來說,竹中工務所要是去主張當初遠雄所簽署的這份切結書不實,進而要求主辦機關認定為不合格標時,市政府該怎麼因應?會不會出現像ETC案,都已經上路了,法院才判決違法,由全民買單的狀況,就連籌備處人員也不敢保證!

最後黃珊珊議員表示,馬英九市長千萬不要為了要趕在任期完成巨蛋案的簽約而簽約,這個案子過程中充滿了瑕疵,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重新招標,重頭來過,老實說,就算重新招標,以目前準備的狀況,遠雄集團大概也能順利獲得甄選會的青睞,最後脫穎而出,何必盡在這個有問題的程序中打轉,市政府也應該審慎思考,與其放任這樣一個甄審會,委員風格遭懷疑,程序有瑕疵,不如就研擬重新招標,如果一切順利,也趕得及在馬市長卸任之前完成相關作業,馬市長也能完成他對市民的承諾。不然,屆時要是真如ETC翻版,興建到一半喊停,馬市長將成台北市最大的罪人!

 

 

大巨蛋案評審逆轉 北市議員要求政風處調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二十九日電)台北市議員黃珊珊今天在議場質詢時表示,台北市巨蛋甄審委員中至少有三位府外委員在今年一到五月間,透過第三人的邀約,與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餐會接觸,她質疑與評審結果逆轉有關,要求北市政風處在兩周內完成調查。

黃珊珊在質詢前先詢問巨蛋甄審會召集人、秘書長李述德等人今年有沒有接受趙藤雄邀宴,多數市府官員的甄審會委員都表示沒有,李述德則表示在北市建築公會餐敘等場合曾見過面,屬正常社交活動。

黃珊珊質疑甄審會多位府外委員與趙藤雄餐會接觸後,甄審會的結論大翻盤,從一月九日甄審會九比七表決反對變更,到六月十九日以九比二的表決結果同意變更,讓人質疑其中變化可能另有內情。

李述德認為府外委員的府外活動,市府不宜干預。至於巨蛋興建計畫是否改變?他說,確實已有改變,但應該是愈變愈好,才會符合招標準則的規範,全案後續投資計畫仍未獲市長馬英九核定,一旦核定後,將進行都市計畫審議及召開公聽會等後續流程。

黃珊珊強調,由於大巨蛋案即將於十月初正式簽約,甄審會投票決定遠雄未來能否變更協力廠商的敏感時刻,多位甄審會府外委員與趙藤雄會餐的行為,顯然已經足以令外界起疑與詬病,她要求政風處應趕在簽約前,在兩周內完成調查。

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則對府外委員是否與趙藤雄餐會一事表示,依行政程序法,確實有禁止程序外接觸的規定;政風處長楊石金也表示,將進行瞭解。950829

 

接受廠商招待?甄審委員:只是朋友聚餐

中國時報 2006/08/30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昨日在議會民政部門爆料,台北市巨蛋甄審委員曹壽民、吳光庭及陳錦賜接受遠雄邀宴招待,之後甄審會大翻盤通過變更協力廠商資格審查,遠雄「孵蛋」敗部復活,令人有「馬永成八王子宴」北市版的聯想,她要求政風處調查,若有不法即移送調查局。 

    遭點名的淡江建築系教授吳光庭昨晚說,他是透過一位大學長邀請參加聚會,並沒有什麼澄清或不澄清的問題。立委曹壽民則強調,他是接受建築師陳明竺邀宴,事前並不知趙藤雄在場,而餐會中也完全未提巨蛋一事 ,其實他從頭到尾都反對遠雄繼續標案,他是主張重新招標,他無法接受黃珊珊的說法。 

    北市人事處長鐘昱男表示,甄審委員審查案件時是執行公務,相當於刑法上「最廣義的公務員」,委員若有決策權,即是執行公務的公務員,必須遵守行政程序法規定,不得有程序外的接觸。

    黃珊珊指出,今年一月,甄審委員陳錦賜曾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接觸碰面,今年五月,趙藤雄透過某學者邀約,找立委曹壽民吳光庭兩位甄審委員,在台北市高檔餐廳「馥園」餐聚,餐會後甄審會的結論大翻盤,從一月九日9比7反對變更,到六月十九日9比2同意,其中變化令人匪夷所思。

    黃珊珊質疑,在甄審會投票決定遠雄能否變更協力廠商的敏感時刻,多名府外委員接受邀宴的行為,足令外界起疑與詬病,更違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甄審委員應迴避而未迴避,足以認定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

    黃珊珊話鋒一轉,點名甄審會召集人、市府秘書長李述德為何不依法要求委員迴避?甚至也和趙藤雄吃飯。李述德承認確實和趙藤雄吃過飯,但是在台北市建築公會餐會,餐會主人也非趙藤雄。

    李述德強調,台北市巨蛋甄審委員共17人,府外委員有9人,依法委員需利益迴避,但府外委員在外的各種活動,只要不違反規定,市府無法禁止。但法規會主委陳清秀急撇清,他自己「百分之百沒和趙藤雄吃過飯」,按行政程序法規定,甄審委員禁止有程序外的接觸

    由於市政府與遠雄即將於十月三日正式簽約,黃珊珊具體向市府人事處、政風處檢舉3名接受遠雄招待的甄審委員,要求政風處2周內完成調查,若有不法移送檢調辦理;政風處長楊石金承諾將約談相關人士調查。

 

採購防弊 市府規範評委倫理[2006/10/11中國時報]

新聞點閱數:395次

 儘管台北市長馬英九即將在十二月底卸任,但推動廉能政府的要求並未停止。為確保市府各機關辦理採購評選不致發生弊端,市府政風處與工務局共同研商後頒布「台北市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明確規範市府遴選民間學者專家擔任採購評選委員,不得與業者間有不當的程序外接觸,除非有職務上之必要並經報備,否則一律予以解聘、除名。

 這是各級政府首度明確規範採購評選委員的方案,為馬英九在北市府推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後,再度推出的廉政措施,以避免來自府外非公務員的採購評選委員,逃避相關法律的監督。

 近來屢屢傳出政府多項採購弊案,來自民間擔任採購評選委員的學者專家涉入,使得政府採購評選委員的操守受到關切。據了解,北市府辦理大巨蛋的甄審過程中,也傳出甄審委員與相關業者之間有程序外接觸,在市議會受到議員諸多關切,若依市府通過的倫理規範將可有效處理。

 百萬以下購案 有效管理

 參與草擬「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的市府政風處科長劉廣基說,上述規範主要是針對100萬元以下的採購案,特別是採取最有利標的案件,評選委員權力相當大,所以希望透過倫理規範,讓遴選自民間的採購評選委員能夠自律,否則就予以除名,並承擔該負的法律責任。至於100萬元以上的標案,中央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有相關的規範。

 不當接觸廠商 評委除名

 劉廣基表示,倫理規範的精神在於希望能夠避免弊案發生後對機關的傷害,以及減少弊案發生後的調查成本,也就是防範未然,希望採購評選委員若有不符倫理規範的行為能儘早告知市府,讓市府能提前做後續必要的處理,而非現在等到問題發生後才做危機處理。

 根據北市府採購小組甫公布的「台北市政府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採購評選委員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評選廠商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評選程序外之接觸,否則將予以解聘並建請中央相關部分在人才庫上予以除名。

 劉廣基表示,市府訂定倫理規範是希望明確遊戲規則,大家照著遊戲規則走,就算外聘自民間學者專家的評選委員也不例外,希望達到弊絕風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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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也太會掰了!

2006年黃珊珊及周柏雅兩位跨黨派議員分別質疑,

市府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胡先生居然「睜眼說瞎話」?

 

另外關於老樹移植的事,

被歸類為「保護」的老樹,不是不移,只是暫時不移,

除非上天出現我們日夜期盼的奇蹟,終究還是難逃市府魔掌。

被歸為「非受保護」的老樹,已經開始在移了,

官民、議員到場現勘時,

就是這位胡先生在現場咆哮,

公然說謊「樹保會議同意變更移樹方式」,

我們拿出會議記錄,他轉而講電話,

如果環保局不對他們開罰,只是一直等「開發單位的說明」,

如何對得起老樹?

 

再記一筆,7/24教育局在松山高中的移樹說明會,

教育局副局長被我們的影片羞愧得無話可說,宣布散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4370

會後記者追問時,我逼問林副局長「你第一次看到嗎?」

他羞愧的說「是」,我說「樹保委員也都沒看過」,

這位胡先生也在旁邊補充說,都看過了,

他可以大言不慚地毀掉老樹,有良心嗎?

 

實在不想對一個小公務員生氣,

但就是有這些長年捧鐵飯碗的事務官,在破壞台灣環境還領高薪!

 

 

----------------官員亂說話的新聞---------------

大巨蛋合約涉圖利? 北市府:一切依法

【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2008.09.30 05:06 pm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與綠黨今天到監察院檢舉台北市政府的大巨蛋BOT合約涉嫌圖利財團、簽約前甄審委員接受廠商招待以及開發過程中有上百棵老樹死亡,檢舉案由輪值監察委員黃煌雄受理。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表示,招標過程一切都依法辦理。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台北市政府以新台幣兩百四十億元取得松山菸廠,文化園區部分BOT給富邦與誠品,權利金達十二億元以上,外加營收的百分之五作為營運權利金,但面積更大、地段更好的體育園區BOT給遠雄企業,卻沒有任何權利金收入,涉嫌圖利財團。
他指出,甄審委員還接受官員招待,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卻以外聘委員非公務員不處理,他希望監委能深入調查。
潘翰聲也說,開發過程中,原本預計保護一千棵樹木,但實際列入保護只有兩百零九棵,移植作業不當還造成上百棵老樹死亡。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秘書胡培倫表示,籌備處委託公園處招標,請承包商移植三百多株未受保護的樹木到保湖國中預定地,期間造成上百棵老樹的死亡,將請承包商依合約規定處理;受保護的老樹,目前仍在松山菸廠內,並沒有進行移植。
胡培倫指出,至於松菸聯盟指控BOT過程中有甄選委員接受廠商招待,他不知道有這回事,無法回應;他說,相信招標的過程一切都依法辦理。

 

----我們的會後新聞稿---------------------

打破BOT神話,向監察院檢舉大巨蛋三大違法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於30日上午向監察院提出檢舉,台北市政府辦理大巨蛋BOT案涉及三大違法,包括BOT合約涉嫌圖利財團、松菸老樹無辜慘死、甄審委員接受廠商招待等。該聯盟成員許多都是當地的年輕父母,扮演樹人並高舉藍色地球,也帶著小孩來陳情,高呼「山也BOT,海也BOT,孩子的未來不能BOT」改編自電影「海角七號」的口號。接見該陳情案的值日監委黃煌雄表達高度興趣,有成立為調查案的可能。

日前馬英九總統說「不要迷信BOT或委外經營的神話!」,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也公開表示「不再參與BOT案」,引發全面檢討BOT的聲音。前監察院參事張萬福在台北巨蛋BOT案,收取廠商300萬元活動費,台北高等法院適巧做出宣判,顯示本案牽涉相關利益甚為巨大。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剖析,BOT不全然是壞事,但橘逾淮為枳,到了台灣就變樣,「問題在於官員太笨!不知道手上的公共資產有多寶貴,該和財團交換什麼回來」。小一點的事,像台北市公車站的廣告BOT出去,只換了不好用的街道家具,但巴黎和馬賽市政府的BOT,卻用公共看板換來大量便利的自行車租賃系統,台北想要學著推動卻要自己花錢。大一點的事,市府花240億元取得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給富邦與誠品開發權利金12億元以上,外加營運權利金為營收的0.5%,但面積更大、地段更棒的體育園區BOT給遠雄卻無任何權利金收入,有議員依市價估計,財團因此獲利數百億元。市府如此作賤市民財產,卻只換到不到十天的大巨蛋使用權,既然花博幾十億元都可以花完就消失,怎會沒有錢自己蓋巨蛋而要BOT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分析,原始招標須知BOT草約規定,業者必須負責興建及營運,但最後確定的合約卻允許遠雄出租和轉讓,得標廠商等於只要負責興建,BOT精神蕩然無存。甚至一旦層層轉租出問題,或未來經濟情勢不佳,遠雄擺爛解約,依照合約市府將被迫買下所有建物,這需要多少預算?誰來營運?將致使台北市政府陷入無邊困境。最近全球金融風暴,連上百年國際級大財團都會接連倒閉,政府怎麼能夠將我們的土地隨便BOT給一個建設公司五十年呢。

大巨蛋案開發過程,松山菸廠上百棵老樹慘死,也顯示出台灣的BOT官民不分,企業經營效率的好處尚未發揮,政府卻已變成財團的開路先鋒。松山菸廠在市府早先的規劃報告中,預計列為保護樹木者達一千多株,但實際上開發區僅有136株列入保護,在民眾努力調出航照圖之後勉強增加73株,但最終還是要全部移走;但先前公燈處粗暴、不合程序的移植作業,已造成三分之一的樹木死亡,環保局也配合將移樹工程排除於開發行為之外。

而遠雄更換協力廠商之風雨不斷,確認簽約前甄審委員還接受廠商招待,市府政風室竟以府外委員非公務員而不處理,顯然是市政府各單位相互掩護的集體犯罪行為,而該案建築師羅興華也牽涉故宮等多項弊案,還曾在小巨蛋案綁標致市府被糾正,亦請監委一併調查巨蛋更換協力廠商過程有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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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片「海角七號」票房破億元,台北市長郝龍斌早在七月十日就邀請男主角范逸臣到市府的人工沙灘宣傳,並購買一百張電影票請議員觀賞。23日下午郝龍斌市長至議會作施政報告,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以「山也BOT,海也BOT,什麼都被BOT」的電影台詞作口號,高呼「孩子的未來不能BOT」,郝龍斌接下陳情書後未發一語揮手離去。該聯盟並公布大巨蛋BOT合約三大疑點,要求舉辦公聽會,重新檢討松山菸廠的兩個BOT案。周柏雅和李慶鋒議員強調,本會期將要求郝市長到議會就本案作專案報告,大巨蛋實際上並無興建的必要,林奕華議員也表示支持本案應列入專案報告。

 

總統馬英九日前以其市長任內的貓空與北投纜車為例說,「不要迷信BOT或委外經營的神話!」再度引發檢討BOT的聲音。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剖析,當初貓纜是因為廠商評估無利可圖,才由北市府自己興建經營且根本未做環評,雖然累積五百多萬人次搭乘還是沒賺錢,而北投纜車是廠商為了掩護在國家公園蓋溫泉旅館才BOT出去,爆發弊案後廠商為免落實民間指控,只好硬著頭皮賠本作下去,規避環評的問題尚未解決,市府不應該讓他復工。BOT不全然是壞事,但橘逾淮為枳,到了台灣就變樣,「問題在於官員太笨!不知道手上的公共資產有多寶貴,該和財團交換什麼回來」。台北市公車站的廣告政府BOT出去,只換了不好用的街道家具,但巴黎與馬賽的市政府的BOT,卻用公共看板換來大量便利的自行車租賃系統,台北想要推動卻要自己花錢。

 

101大樓BOT利益包括206億元權利金,和每年兩億多元的租金與兩億多元房屋稅,但是市府花240億元取得松山菸廠精華地段,體育園區BOT給遠雄50年卻無任何權利金收入,僅以公告地價1%計收土地租金,但市府向民間租地租金一般為公告地價的6%,有議員依市價估計,財團因此獲利數百億元,令人不禁懷疑其中有嚴重弊端。市府如此作賤市民財產,卻只換到不到十天的大巨蛋使用權,既然花博幾十億元都可以花完就消失,怎會沒有錢自己蓋巨蛋而要BOT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分析台北大巨蛋BOT合約的三大疑點:賤租市產,允許轉租,遠雄違約市府解套。當初招標須知的BOT草約規定,業者必須負責興建及營運,但最後確定的合約卻允許遠雄出租和轉讓,得標廠商等於只要負責興建,BOT的精神蕩然無存。而一旦層層轉租出問題,或是未來經濟情勢不佳,遠雄擺爛解約,市府將被迫買下所有建物,這需要多少預算?誰來營運?將致使台北市政府陷入無邊困境。最近全球金融風暴,連上百年的國際級大財團都會倒,政府怎麼能夠將我們的土地隨便BOT給一個建設公司五十年呢。

 

「海角七號」將台灣與過去日本殖民的歷史串聯起來,而松山菸廠的老樹其實就是這段歷史的活見證,菸廠的日籍員工來台,見到過去手植的樹苗蔚然成蔭便感動落淚。現在將這段歷史BOT給廠商,五十年後大家都不在了,但子孫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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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9/23郝龍斌市長至施政報告,1:30議會門口集合!

 

午時的豔陽,看滿地乾枯的樹枝,猛流汗!

樹又不是人,不會站起來嗆聲,被砍了也不會滿地紅,只是留下一堆枯枝。

而市政府官員麻麻的,似乎不能奈他何,只有等待正義。

 

環保局很無奈,只能說根據「程序」,去函開發單位,等待說明回覆再處理(開罰、勒令停工),只怕等不到那時,開發單位就趕緊把樹幹掉,造成既定事實。

 

文化局科長,只能一再宣讀保護樹木增加73棵、成為二百棵(可是幾年前市府早先的評估是1千多棵),對於「那些已經死在寶湖國中預定地的樹,你們就不管了嗎?」無法回應。

 

最可惡的是教育局官員,

明明爭執點在92年舊環評,卻一直講樹保會議結論,

而我們現場翻出那次樹保會議結論,根本沒有移樹程序的變更,

他們就是一直皮下去,反正就算被罰也不是自己的錢,犯錯也不會被懲處。

 

數十年的樹木都不珍惜、還能寄望百年樹人的教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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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新聞稿]大巨蛋違法一錯再錯 市府「郝」自為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因大巨蛋開發案違反環評法,去年95日遭環保局開立兩張各三十萬元罰單並勒令停工。其樹木移植工程已於本月10日復工,但仍未依照92年舊環評審查結論辦理,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已對市政府再度提出公民訴訟告知,18日在徐佳青等市議員陪同下,進入松山菸廠勘查市政府違法開發行為,由於市議會在下週即將開議,大巨蛋開發案將成為本會期焦點。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指出,92年所通過之舊環評說明書第八章表8-3、表8-5植栽統計表明確指出,蒲葵、羅比親王海棗、黃椰子、亞歷山大椰子樹等,均須一次斷根後始得移植。但開發單位的並未依程序進行斷根,而以怪手直接挖起粗暴移植,尚未開始移植之亞歷山大椰子樹,其樹籍牌亦標示「不需斷根」,顯然已違反環評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環保局應該立即開罰並勒令停工。

 

徐佳青議員指出,文化局對於松山菸廠老樹的樹齡認定一直有問題,將枯死老樹鋸開數年輪是最容易的方法,但去年公園路燈管理處竟在議員現勘前夕將證據全部銷毀,不僅藐視議會,更透露出本案內情並不單純。而市府對本身的違法行為開罰,只是左手罰右手,錢轉來轉去都還在市庫裡面,所以教育局根本毫髮無損。教育局與公燈處才膽敢一再累犯同一個違法行為,完全視法律為無物,是因為沒有任何公務員在這個過程中受到懲戒,市政府應該要有官員為此負責下臺,而環保局也應該硬起來立刻勒令停工。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抨擊,市府粗暴地違法移植397棵樹,已證實造成其中103株樹木不幸枯死,是市政府跨部門的集體犯罪行為,郝龍斌市長一再包庇下屬難辭其咎,將擇期至監察院告發,務必要讓涉案的高層官員領不到退休金,因為市民沒有必要花錢養這樣害死上百株老樹的官員。

 

新仁里李財久里長也控訴市政府,先前在地方舉辦的數木移植說明會造假說謊,教育局無法面對民眾的質疑,居然草草結束會議,現在又違法動工簡直無法無天,當地里民有九成以上都反對市政府這樣的行為,民怨沸騰一觸即發。

 

華聲里里長陳金花也提出柔性訴求,最近暴紅的國片「海角七號」,將台灣與過去日本殖民的歷史串聯起來,而松山菸廠的老樹其實就是這段歷史的活見證,菸廠的日籍員工來台,見到過去手植的樹苗蔚然成蔭便感動落淚。片中「山也BOT了,海也BOT了,還有什麼不能BOT」的台詞也令人心酸,最近全球金融風暴,連上百年的國際級大財團都會倒,政府怎麼能夠將我們的土地隨便BOT給一個建設公司五十年呢,五十年後大家都不在了,但子孫該怎麼辦呢。

 

中央社2008/9/18          議員:松菸老樹遭不當移除 北市:派員稽查

     台北市政府規劃松山菸廠為體育文化園區後,遭環保團體質疑市府不當移植園區大巨蛋基地內的樹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等人今天會勘園區內的老樹,發現日據時期種植的蒲葵,九月十二日還存在,今天已被剷除,施工單位不當移樹,要求市府環保局應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將不定期派員至現場稽查,相關單位若經查證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移樹,將依法處分。

     徐佳青今天與環保團體、當地里長等人到松山菸廠會勘。徐佳青說,蒲葵是中小型的樹種,但因市府的樹木保護委員會以樹莖直徑大小、高度審查是否為受保護樹木,而無法被列入受保護樹木,但松菸的蒲葵都從日據時期存在至今,施工單位卻殘暴地以挖土機移除樹木。

     徐佳青說,市府教育局因大巨蛋開發案違反環評法,去年九月間遭環保局開立兩張各新台幣三十萬元的罰單並勒令停工,但樹木移植工程已於九月十日復工,卻未依2003年環評審查結論辦理。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指出,2003年的環評指出,蒲葵、黃椰子等,都須一次斷根後才能移植,開發單位卻未依程序斷根,以怪手直接挖起粗暴移植,尚未移植的亞歷山大椰子樹的樹籍牌也標示「不需斷根」,顯然違反環評法。

     徐佳青則質疑北市府文化局對松山菸廠老樹樹齡認定有問題,去年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才會在議員現場會勘前夕將移植的樹木全數銷毀,雖然樹保委員會已同意業者有條件移樹,不過,環保局應在該調查清楚前,勒令廠商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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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保護黑箱作業,

老樹枉死沒人普度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大巨蛋BOT合約將近兩年卻遲遲無法動工,日前遠雄透過媒體放話「感到委屈」,而市府在七月底舉辦樹木移植說明會與民眾不歡而散之後,近日松山菸廠卻有工人準備復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質疑市政府為財團護航,於27日上午在市府門口舉辦記者會,強烈抗議下午召開的樹木保護委員會黑箱作業,居然拒絕提出資料的民眾旁聽。現場民眾扮成「樹人」,為百棵老樹枉死喊冤,市府卻沒人為樹靈舉辦普度,並呼籲樹保委員發揮良知,「樹靈都在背後盯著看」

大巨蛋必須通過數個獨立委員會審議才能動工,市府相關的業務單位中,環保局的環評委員會、都發局的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都允許民眾在審議過程中充分發表意見,前都發局長許志堅並一再強調,市府應作為開發業者與市民權益之間協調的平台。但文化局擔任幕僚作業的樹木保護委員會,在副市長林崇一的強硬主導下,一昧維護開發單位教育局,園藝界資深專家、台大退休的凌德麟教授,去年拄著柺杖親臨會場,也只能呆坐而無法發言,曾受教於凌教授的諸多委員竟不敢吭聲,而松菸聯盟所要求指定老樹的提案也被當作陳情案草率處理,教育局與公燈處能事先取得民眾提案資料回應,民眾卻完全無法取得相關樹籍資料。

七月24日晚上教育局在松山高中舉辦樹木移植說明會,公燈處簡報中提及今年驗收時僅枯死28株,民眾激憤抗議「官員說謊」,官員才坦承共枯死104株。在市議員周柏雅堅持下,播放松菸聯盟游藝拍攝的影片,怪手推倒樹木的粗暴鏡頭引起群情譁然,副局長林騰蛟宣布散會後,臉色鐵青地承認第一次看到這段影片。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抨擊,去年市議員徐佳青前往現勘欲以年輪量測樹齡前夕,市政府竟連夜將枯死老樹「毀屍滅跡」,根本是作賊心虛,這是多個局處相互掩護的集團犯罪行為,近期將赴監察院舉發,要求彈劾相關承辦官員。而樹保委員會面對老樹樹齡顯然超過五十年的證據,卻完全聽信教育局與公園路燈管理處的說詞,竟然委託涉嫌造假的當事人錫留基金會再作樹齡認定,「請鬼提藥單」,簡直離譜到極點,檢調應積極介入調查,將其中官官相護、甚至官商勾結的弊端攤在陽光下。如果樹保委員看過市府殘殺老樹的血腥畫面,還能無動於衷地通過、允許教育局與公燈處復工,已經完全泯滅良知,其專業倫理蕩然無存,簡直可恥。

游藝指出,市府本身所做的規劃和環評報告都認為大部分樹木是日治時代所植,卻僅認定少數老樹,是自打嘴巴,並19471948年航照圖舉證,園區南北軸線的蒲葵清晰可見,若干樹影與松菸樹木位置吻合,顯示該批樹木樹齡早已超過五十年的受保護標準,樹保委員卻拒絕承認,睜眼說瞎話令人不可思議。樹委會應立即委託公正可信賴的專家學者,以刺針鑽取採樣的最小衝擊技術,測量年輪以確定樹齡。

目前大巨蛋正進行重作環評的程序,該聯盟質疑市政府急於剷除老樹,是為財團開路,「先破壞再環評」的惡例不可開,因而要求開發單位不得復工,以免更多老樹遭殃;並主張開發單位應重新補植大量樹木,恢復松山菸廠豐富生態,文化局也應該開放松山菸廠自然步道讓民眾進入,以瞭解都市綠寶石的文化和生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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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菸廠樹木保護爭議案背景說明】

大巨蛋開發案2003年舊環評倉卒通過後,即著手拆除舊房舍,並將樹木移植工程發包,後因巨蛋團隊變動而於200411月停工。

2006BOT簽約後,2007年初樹木移植復工,許多樹木被當作「雜木」直接丟棄,在地方居民抗議下,才搶救下384株移往寶湖國中預定地的樹木銀行。

由於老樹移植存活率極低,松菸老樹移植初期就枯死超過三分之一,樹木銀行變成樹木墳場,開發單位卻向樹委會及環評會撒謊:「移植的384株樹木皆存活」,直到環保局接到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檢舉,去年9月對教育局違反環評法開出兩張各30萬元罰單,才被勒令停工迄今。

教育局則提出環評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企圖為樹木移植工程解套,在該聯盟代表提出異議後,遭環評大會擱置,待樹委會確認老樹數量後再審查。另一方面文化局樹委會也正在審查民眾所提送資料,在環評會及樹委會未同意前,教育局並無法動工移樹。

「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二條「樹齡五十年以上」為應受保護樹木。

爭論對照表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說法

台北市政府說法

老樹數量

至少489

136

2003年環境影響說明書

體育園區BOT開發範圍內於日治時期種下樹木共有489 棵。

僅是概念性的描述

凌德麟教授報告之解讀

凌德麟認為市府錯誤引用,並表示白千層等樹種應該都是日治時期所種下。

引用凌德麟報告,主建物周圍樹木應是光復後所植。

錫留基金會角色

為接案的利害關係人,與市府長期配合關係密切,應迴避

可判定樹齡的專業機構

移植後大量死亡原因

老樹移植存活率低,移植過程未按標準程序作業。

地下水位高,導致根部腐爛。

認定標準

為廠商量身訂做(註)

未回應

樹木測量

樹高、樹徑測量不實

聯盟擅自換標籤

資訊公開

曲解政府資訊公開法

尚在進行審查程序故不公開

去年中停工原因

違反環評,遭環保局勒令停工

配合夏季樹種移植季節

光復南路大門B區樹木移植

都市設計委員會要求不搭天橋以免危害景觀,樹木保護委員會要求不予開挖

遠雄認為,巨蛋與百貨公司若僅以地下連通,而不開挖將樹木移植,也不能保證該區樹木能存活。

違反環評之改善措施

停止違法移植的開發行為,重新調查樹木樹齡。

要求環評委員會通過變更內容對照表,將移樹排除於開發行為之外

(註)教育局所提送的136株當中,有78株是樹小根淺方便移植的椰子樹,方便達到工程合約「受保護樹木存活率百分之百」的要求,另外29株則具有園藝價值(9株大葉山欖、15株楓香、2株錫蘭橄欖、3株海檬果),可供遠雄集團未來規劃為楓香南北道、及南洋風情的行道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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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週刊第二次報導  這次更深入了

文中連挺馬的國民黨市議員都有質疑...


遠雄撈金遭圍剿 大巨蛋難產

(時報週刊1592期  2008822日出刊)
報導/馮金桁、劉建宏 攝影/楊彩成、中時報系資料庫


原松山菸廠的台北巨蛋BOT案,是馬英九市長任內政績,交由遠雄規畫開發。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祕書胡培倫說,依當時世界各國巨蛋營運的經驗,松菸巨蛋一年營運可能會虧二億至四億元。市府為使蓋大巨蛋順利推動,特別在招標時,沒有規定要向廠商拿權利金;換句話說,遠雄不需付權利金,即可拿到整個文化體育園區五十年的經營權。

一百年營運跳票

依合約規定,巨蛋案簽約後,遠雄一年內需取得建照執照,三年內取得使用執照,即民國九十九年完工,一百年營運。未料,遠雄簽約後大肆變更計畫,將商業使用擴大為巨蛋的一倍,由於商業強度太高,引起市府都發局、都市設計審議委員不滿,要求降低商業使用遭遠雄拒絕;另外,園區周邊居民因交通衝擊太大,抗爭不斷,市長郝龍斌因此不敢輕易讓其通過。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表示,巨蛋體育館高七十公尺與松山菸廠古蹟相近僅十四公尺,壓迫感太大,體育園區內商業設計過多,相對造成市民使用的開發空間太少,使得古蹟幾乎被商業空間淹沒為滅頂古蹟。

郭瓊瑩委員指出,巨蛋園區開發率太高了,體育館之量體似乎比BOT案提案時之建蔽率還高,整個蛋體變更大與平行的忠孝東路與松菸古蹟之緩衝太小,壓迫感變大。

開挖率超過上限
報導/馮金桁、劉建宏 攝影/楊彩成、中時報系資料庫


都發局官員表示,體育園區建築高度受航高限制及國父紀念館特定區管制規定,考量都市景觀量體高度都應降低,開挖率五一.八一%與規畫內容不符;另原依都審原則,規畫專用區地下開挖率應以八○%為限,但報告書規畫率超過九○%以上,且地下空間非均為停車之用,都不符合規定,市府實難同意。

台北市光復國小家長會表示,松山菸廠是大台北東區(松山、信義、大安)惟一面積適合開發森林運動公園的公有土地,是可規畫未來數十年甚至百年市民休閒遊憩空間的重要場所,如果BOT變成商業開發,只剩下百貨公司、觀光飯店、辦公大樓、餐廳、賣場等商業設施,原有減碳降溫效果的綠地將變成高耗性的水泥森林,對台北市民孩童與居民的生活環境絕對有不利的影響。

市議員楊實秋指出,日前遠雄建設以一百二十九億元在信義計畫區基隆路旁標購一塊一千四百坪土地,每坪價格高達六百九十七萬元。台北巨蛋用地松菸廠現址與遠雄天價標購的那塊土地相鄰,巨蛋BOT開發面積十.八公頃約三萬兩千餘坪,如以每坪六百九十七萬元計算,市價即值二千二百餘億元,遠雄真是坐擁金山;但遠雄要有社會責任,而不是讓園區商業掛帥,巨蛋居次,這樣已失去原先市府規畫文化體育園區的意義。他說,如果環評未過關解約,市府可以收回自己蓋一座以巨蛋為主的體育園區,以市府的能力維持一個巨蛋不會有問題。

巨蛋夢拖十六年

談起台北文化園體育區開發興建大巨蛋,民國八十一年黃大洲市長時,即開始規畫。當初黃大洲想把巨蛋放在關渡,但未成功。陳水扁接任市長後,評估關渡地處偏遠,將來恐怕在經營上有困難,決定找上市區的松山菸廠;可是,松山菸廠屬國民黨執政的省政府經營,說實在,國民黨不願把球做給陳水扁,雙方談了一年多沒有進展。陳水扁因此改變想法,轉而計畫在市立體育場興建,並將巨蛋縮小為容納二萬五千人,建蔽率及容積率也減少;民眾的期待很高,但廠商認為無利可圖,興趣缺缺,巨蛋仍孵不出來。

民國八十九年馬英九擔任市長,針對松山菸廠蓋巨蛋重新檢討,馬英九認為選擇松山菸廠,用地取得、交通服務、環境評估等比較容易過關。九十一年二月市政府將該案報行政院,這時中央換民進黨執政,也刁難馬英九,雙方你來我往經過相當長時間爭論後,行政院才勉強同意,讓市政府在松山菸廠用地蓋巨蛋。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祕書胡培倫說,由於松山菸廠土地屬於中央的,當時市政府拿台北101大樓旁的A21土地,還編列二百四十八億元與中央交換來的;市政府希望以巨蛋為主,另外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百貨公司、飯店及辦公大樓等附屬商業設施,以弭平巨蛋營運收入的不足。但當時國內一些大廠商仍認為無利可圖,興趣缺缺,只有遠雄巨蛋事業股份公司一家參加投標。

正當市府正準備與遠雄簽約時,遠雄趙滕雄與合作的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劉培森(協力廠商)發生爭執,據說,趙滕雄指控劉培森不願出錢,劉則指趙準備偷工減料,雙方因此拆夥,趙將劉培森的日系竹中公司換掉,改為美國的一家運動設計公司及大林組(營建)為協力廠商。劉培森不甘先前參與爭取巨蛋興建的心血白費,於是向台北市甄審委員會提出訴願,劉培森勝訴。但遠雄不服,這回由遠雄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起訴願,遠雄與市政府經一年八個月來來回回攻防,判市政府敗訴,市府甄審委員會才同意遠雄更換協力廠商,紛爭才告一段落。

北市府簽喪權辱國合約
報導/馮金桁、劉建宏 攝影/楊彩成、中時報系資料庫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言人游藝向本刊爆料,馬在台北市長任內,也就是在95103日,跟遠雄簽了「興建營運契約」,但細觀合約內容,完全是「圖利」遠雄,讓遠雄「穩賺不賠」,遭環保團體形容是「喪權辱國」的合約。但台北市政府迄今仍不願公布當初是誰去跟遠雄簽約。

游藝說,現在大家質疑遠雄規畫的非體育設施過多,但台北市政府在92年所擬的規畫當中,就有國際觀光飯店、購物中心;遠雄的投資計畫書,只是根據市府的規畫去擴大,又通過審核,程序上並無瑕疵。

但如今所衍生最大的爭議是,將來若遠雄無法經營下去,等於是遠雄違約,根據最初的合約第21條第3款第5項「終止」內容:市府有權要求拆掉建物還地,可選擇買或不買或移除;但新合約的內容卻變成:市府要把建物鑑價之後買下來。「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遠雄經營賺錢,若混不下去、不了,市府還要把它蓋的設施鑑價買下來,根本是穩賺不賠。市府怎麼可以簽這種喪權辱國的合約呢?把納稅人的錢白白送給財團。」

移植樹木死亡只賠26

巨蛋遲遲未動工,目前主要原因是卡在環評法未通過,另外,又牽涉到樹木保護法,必須先解決「老樹」的問題,恐怕還要拖上好一陣子。

去年,台北市政府不顧環保團體的抗議,把松山菸廠內的「非受保護樹木」,一口氣移走了397棵,有387棵移到內湖的寶湖國中預定地。但詭異的是,同樣是森氏淡比的樹木,在體育園區的幾乎被移光,在文化園區卻都保留,讓環保團體質疑市府移走樹木的標準。

根據規定,只要樹齡超過50年,都要受到保護。移到寶湖國中預定地的樹木,迄今已經死了107棵,但市府卻說只死了12棵,其他的都用「等質」的樹木補種。12棵無法補種的樹,改以賠錢的方式,一共賠了260,593元。台北市政府還煞有其事地在去年724日,開出2張「台北市政府執行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案件裁處書」的罰單,每張罰則30萬元,對象乃是當時的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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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環評突破四大報封鎖!

 

大巨蛋環評 議員質疑圖利財團

080824自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遠雄集團跟台北市政府簽約,以舊松山菸廠10.26公頃土地,興辦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BOT案,營運期50年,市府並無權利金、營運回饋金的收入,僅以公告地價年息1%計收土地租金,引爆「精華土地無償給財團使用、圖利財團」等非議,有民代昨天揚言要送請監察院調查。

北市府發言人羊曉東則說,本案推動多年,各種問題在議會早有討論,市府一切依法、依合約辦理。

市府與遠雄簽約 營運50

遠雄昨天選在中崙高中會議廳召開大巨蛋環評說明會,市議員周柏雅、李慶鋒、李慶元及環保團體代表等200多人與會。

依遠雄簡報,大巨蛋場館的樓地板面積增加1111坪,附屬事業含旅館、百貨公司、購物中心、辦公室等,則增加29580坪,園區各棟空間總量體、開發項目與強度等,仍合乎合約、特定專用區等規定。

議員擬請監院調查

不過,李慶鋒、李慶元質疑,園區土地十餘公頃,市價逾600億元,若出售後所得存到銀行孳息,年息2.8%,每年有16.8億元利息收入,市府只向遠雄拿土地租金,且以公告地價年息1%計收,推測每年約2000萬元,市府且要負擔地價稅,稅額很可能高於租金,箇中恐有圖利黑幕,不排除請監察院調查。

民眾質疑 掛羊頭賣狗肉

在地民眾則質疑,大巨蛋的事業設施遠多於體育、文化設施,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而開發過程將砍掉、移除許多老樹,再來設置綠建築根本是「邏輯荒謬」之舉。

 

台北大巨蛋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俗稱台北大巨蛋(與敦化北路的小巨蛋有別),位於北市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台鐵縱貫線之間,採用BOT方式公開招標,2006103日由當時的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簽約,計畫興建可容納4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一座、購物中心一座、五星級觀光飯店一座及辦公大樓,預計2009年動工,目前正在做環評,不過環保人士及當地居民認為此開發案對交通及生態衝擊甚大,持有不同意見。(記者林曉雲

 

蓋大巨蛋 北市民憂交通

2008-08-24 中國時報 【唐榮麗/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規畫台北大巨蛋BOT案,預計增加體育館及附屬設施一萬多坪,附屬事業百貨、辦公、旅館則增加近三萬坪。昨在環境說明會中議員質疑遠雄賺錢優先,體育反變附屬品,另擔心遠雄繳給市府的租金,恐連地價稅都不夠付;不過遠雄強調一切依法、依合約進行。

     遠雄規畫大巨蛋BOT案因增加樓地板面積,昨依市府要求辦環境說明會。與會者擔心四萬個座位的巨蛋加上百貨、辦公大樓人潮,球賽一散場,六、七萬人會嚴重衝擊附近交通。周柏雅市議員說,市府以兩百四十八億元取得十.二公頃用地,交給民間BOT,遠雄卻在百貨公司林立的東區繼續蓋購物中心,利益考量太重,民眾缺的是綠地。

     李慶元則質疑市府把高價土地交給遠雄,遠雄每年付給市府的租金僅公告地價的一%,恐怕連地價稅都不夠繳;李慶鋒議員則認為,商業設施增加的比體育設施還多,大巨蛋是否有存在價值應再思考。

     遠雄強調,規畫雖有調整,但都是在容積上限九萬六千坪、室內體育館至少三萬五千坪的規範下執行。交通方面,以園區退縮方式挪出臨停車道,另鼓勵民眾搭乘捷運、公車前往,屆時將設六線接駁車疏散人潮。市府教育局表示,遠雄繳的地租與地價稅相當,如果有差額,合約但書上註明,由遠雄補足差額。

 

巨蛋說明會 遭質疑喪權辱市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08.08.24 02:32 am

台北大巨蛋開發案昨天在中崙高中舉行環評說明會,遠雄集團表示,將增加旅館、百貨公司或辦公場所等近3萬坪樓地板面績,體育館及附屬設施則增加1萬多坪,並且以每年公告地價稅的年息百分之一回饋市府。

不過,有市議員質疑10公頃土地,市府一年僅收約2000萬回饋金,也不收權利金,合約如同「喪權辱市」,不排除將全案送請監查院調查。

包括大巨蛋周邊居民、環保團體代表等上百位民眾參加這場說明會,市議員周柏雅、李慶鋒、李慶元等也到場關切。不少民眾質疑,大巨蛋的商業設施過多,有變成「觀光百貨多功能商業園區」的疑慮。

遠雄強調,一切規畫都按照合約進行,絕無違法,為避免大巨蛋營運困難,才會設置附屬設施,未來如沒有體育活動時,也可做為多功能使用,舉辦演唱會或展覽。

至於大巨蛋可能帶來的交通及環境衝擊,遠雄則評估,具有4萬席座位的大巨蛋,一旦舉辦大型活動,尖峰時間每小時約有2萬人散場,因此建議民眾還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為主,遠雄也會對周邊居民給予交通回饋,每年也將以地價稅的年息百分之一回饋市府。

李慶元則指出,體育園區占地10公頃,以市價計算值600億左右,若將土地售出所得存在銀行,每年可坐收17億元利息,但遠雄僅給市府1年約2000萬元,也沒有權利金,市府決策有圖利財團之嫌,建議市長郝龍斌親自舉辦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否則不排除全案送請監察院調查。

周柏雅表示,信義區已有很多百貨公司,市府應思考如何打造更適合民眾居住的城市,而不是再增加鼓勵消費的購物中心。

2008/08/24 聯合報】

 

大巨蛋年收估2千萬 租金太少挨轟

20080824日蘋果日報

台北大巨蛋昨辦說明會,議員爆廠商每年僅付2千多萬,就可用巿值600億的土地。葉志明攝 圖片: 1 / 1

【施春美╱台北報導】遠雄集團昨應北市府環評委員會要求,舉辦該集團規畫的台北大巨蛋BOT案環評說明會,遠雄說明將規劃增加百貨公司、旅館及辦公場所近3萬坪,但市議員李慶元粗估,10公頃的土地,市府僅年收約2千萬元,這種合約如同「喪權辱市」,不排除送請監院調查。
李慶元表示,大巨蛋基地巿值高達600億元,若出售存在銀行,以現行利率計算,每年可坐收17億元利息,但得標廠商遠雄集團不但不需支付權利金,土地租金以公告地價的年息1%合約計算,每年僅2千多萬元。

恐衝擊交通環境
2千多萬元剛好是北市府繳交的地價稅金額,北巿府根本一毛錢也沒拿到。北市府發言人羊曉東昨未對此回應。

以松山菸廠原址為基地的大巨蛋,佔地約10公頃,採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方式由遠雄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由於遠雄前年變更規劃設計,擬在原有的體育園區外,興建觀光飯店、購物中心等,遠雄昨辦說明會。有居民質疑大巨蛋周邊將帶來交通及環境衝擊,另有居民質疑附屬設施多於體育設施,體育園區如同「掛羊頭賣狗肉」。

 

大巨蛋案議員疑喪權 不排除送請監院調查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8-23 15:20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三日電)遠雄集團規劃台北大巨蛋BOT案,預計增加百貨公司、旅館或辦公場所近三萬坪,體育館及附屬設施增加一萬餘坪,每年向北市府繳公告地價年息的百分之一。但市議員李慶元粗估十公頃的土地,市府僅年收約新台幣兩千萬元,這種合約如同「喪權辱市」,不排除將全案送請監院調查。

遠雄上午應市府環評委員會要求辦理環評說明會,針對變更及量體差異向民眾說明,參與環評說明會的民代包括台北市議員周柏雅、李慶鋒、李慶元,及市議員王鴻薇辦公室主任陳濟元,另有民眾參與。

遠雄規劃的百貨娛樂商場、購物中心、百貨公司、觀光旅館、辦公大樓、巨蛋及附屬設施,占地十點二六公頃,其中,附屬項目增加近三萬坪,巨蛋場館及附屬體育設施,將增一萬餘坪;大巨蛋沒有體育活動時,將做為多功能使用,舉辦演唱會或展覽。

遠雄強調,因應大巨蛋營運困難,才須有附屬設施,規劃案還會繼續走下去;遠雄也預估,四萬席座位的大巨蛋,若舉辦大型活動,尖峰時間每小時約有兩萬人散場,民眾還是應搭乘大眾捷運或公車為主。至於對市府的回饋,除了對週邊居民的交通回饋,每年將以地價稅年息的百分之一回饋市府。

不過,李慶元指出,體育園區土地若按市價計算近六百億元,若出售存在銀行,以現行利率計算,每年可坐收十七億元的利息;若市府與遠雄以公告地價的年息百分之一的合約計算,市府年僅收兩千萬元,也不收權利金,大巨蛋興建完成後,一年辦不到十場的體育活動,屆時可能成了蚊子館。

李慶元表示,市府相關單位的科長級官員都不出席環評說明會,顯然不重視此案,環評說明會如同替遠雄補程序;他建議市長郝龍斌親自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否則大巨蛋的功過必須由郝龍斌概括承受,此外,若市府確有喪權辱市、圖利財團之嫌,他擬將全案送請監察院調查。

周柏雅認為,大巨蛋所在的信義區已有很多百貨公司,市府應思考如何打造更適合民眾居住的城市,而非鼓勵民眾消費的金融或購物中心;李慶鋒表示,市府應重新思考大巨蛋該不該建的政策。

此外,體育園區為週邊帶來的交通及環境衝擊,仍是與會居民質疑的焦點;另有居民質疑附屬設施多於體育設施,大巨蛋的體育園區如同「掛羊頭賣狗肉」,有居民表示,在節能減碳的趨勢下,不應建體育園區,增加環境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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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第二座森林公園

8月23日(六)上午9:00

大巨蛋環評說明會

中崙高中 國際會議廳

(八德路4段101號京華城斜對面)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BOT合約已經將近兩年,

但環評正在重作!

由於大家努力,巨蛋遲遲無法動工,

堅持下去就可全面改變!

 

吳清基副市長 07/1/11公開承認:

如果環評…沒過,市府不蓋大巨蛋也不用賠錢!

 

送給孩子和爸媽:新鮮的空氣!

 

大巨蛋旁邊的百貨公司與旅館比巨蛋更大,

交通及環境影響、社會公義,都需要你的關心!

 

 

我想要……在陽光下打棒球!

松山菸廠最早期工業村的設計藍圖中,就有「野球場」,現在假日也有小朋友在草地上打棒球,這是未來的希望。

 

我們支持棒球,但是——遠雄密閉式巨蛋較開蓋式便宜,人工草皮容易讓球員受傷,且

市中心精華地段BOT五十年「零」權利金?!

我們反對這種有圖利財團之嫌的巨蛋。

 

我不要……塞車、噪音、煩惱!

 光復南北路、基隆路現在就已經是天天塞車的F等級,遠雄想要把大巨蛋打造成「24小時不停歇的金雞母」,天天像跨年一樣,我們要怎麼睡?

未來50年,你想要什麼?

 

未來接到民調電話,請大聲說出: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大巨蛋!」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部落格:blog.roodo.com/getoutdome/

開發案內容及上次環評會議記錄,

已刊載於市政府環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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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傳單:

爭取森林公園巨蛋翻盤機會

8月2日(六)上午10:00

大巨蛋 交通、環評說明會:松山高中大禮堂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BOT合約已經將近兩年,但環評必須重作!

由於大家努力,巨蛋遲遲無法動工,堅持下去就有翻盤機會!

吳清基副市長 07/1/11公開承認:

如果環評…沒過,市府不蓋大巨蛋也不用賠錢!

 

過去的說明會,市府和遠雄從不回應民眾的訴求,但民意的怒吼,

讓都市設計委員會、環評委員會,再度命令遠雄重辦說明會。

遠雄 竟將兩場連在一起辦,

大家一定要站出來全力反對!

 

原本都市設計審議決議交通評估需有社區推薦的專家學者,但市府黑箱作業,已經偷偷開過三次審查會,現在更準備強渡關山!

上星期四(7/24)晚上的樹木移植說明會,市府用假數據做簡報,謊言被戳破後,群情激憤下,教育局強行結束所謂的說明會! ?

 

遠雄準備在ㄧ個早上連續開完交通及環評說明會,草草交差了事

一旦財團的詭計得逞,他們將依照環評決議重新辦理民意調查。

 

未來接到民調電話,請大聲說出: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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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1新聞稿

巨蛋開發財團蠻幹,前都發局長被逼走人

市政府與遠雄簽訂BOT合約已經將近兩年,巨蛋卻遲遲無法動工。今年1月底的都市設計委員會、環評委員會,分別要求遠雄舉辦交通及環評說明會,遠雄在過了半年之後,準備在下月二日早上連辦兩場。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質疑是草草交差了事,於31日上午在市府門口舉辦記者會,強烈抗議市政府為財團護航。多名市議員也到場關心,表示將持續監督市府,為市民權益把關。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原本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的決議,要求交通評估需有社區推薦的專家學者,在互信及專業的基礎上進行理性的討論。都市發展局前局長許志堅,努力嘗試為開發業者與民眾之間建立溝通橋樑,卻傳聞因為得罪財團在北市多項龐大開發利益被逼走,市府近期已經偷偷開過三次交通審查會,在黑箱作業下品質堪慮,社區完全未能參與,為週六的說明會埋下衝突。潘翰聲亦抨擊北市府官僚,屈從於遠雄解約提告的威脅,其實BOT合約當中,載明環評等程序都是「非承諾事項」,副市長吳清基在教育局長任內,去年1月11日的說明會上也公開承認:如果環評…沒過,市府不蓋大巨蛋也不用賠錢。但上週四(24日)晚上,教育局主辦的樹木移植說明會,市府用枯死12棵的假數據做簡報,謊言被戳破後才改口另有枯死補植88棵,群情激憤下,更強行結束說明會,仍一再為財團護航。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也強調,巨蛋案空轉兩年,是開發業者遠雄不用心「吃緊弄破碗」,不能推給民眾的反對。遠雄在前年底簽約後,拖了八個多月才舉辦環評說明會,卻是在開會前幾天才匆忙發通知,被判定無效後,又拖了四個月才按規定補辦,今年一月正式開環評會議時,開發內容又與兩個月前的說明會全然不同,再度被退回要求重辦,這次說明會又拖了半年。但這麼久以來,遠雄從來不願意誠心與民眾溝通,說明會總是蠻幹不肯正面回應質疑的聲音。在松山菸廠蓋大巨蛋是個錯誤的選址,如果當初業者做好準備功課,就不會遇到這麼棘手的問題。

大安區華聲里里長陳金花表示,這兩年的跨年夜,當地交通全面癱瘓,居民都很擔心四萬人大巨蛋引發的交通問題,會像過年一樣。尤其光復南北路下班時間已經非常壅塞,每週五或連假前夕更是動彈不得,實在無法再容納大巨蛋及週邊的百貨公司帶來的日常人潮與車潮

信義區新仁里里長李財久也為社區安寧請命,若大巨蛋完工,將會把大量穿越性車潮引進住宅區,目前面對荷花池的鳥語花香將全部改觀,換來日夜笙歌的觀光旅館。由於大巨蛋BOT合約書,將市民大道新引道及忠孝東路五段553巷拓寬案列為市府應辦事項,里民都希望能夠修改合約內容。

由於環評說明會補辦完成後,遠雄將依照環評決議重新辦理民意調查。該聯盟也呼籲台北市民,未來接到民調電話時,請大聲說出「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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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多多少少有些朋友說,上週六8/2電視報導,巨蛋的說明會的衝突很激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主流媒體終於開始有些報導了,但是似乎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最初接到遠雄寄來的開會通知,嚇了兩跳,怎麼會一個早上開兩場說明會,還有,怎麼會從沒開過交通專家評估,就要開居民說明會。當時的感覺很糟,這說明會辦完,就要重新啟動環評及都市設計審議了。

 

於是分頭去問,知道市府交通局居然已經辦過「交通影響評估」的專家會議,社區完全不曉得,自然就不會有都審原本決議的「社區信任的學者」。只好趕緊請朋友們發出幾千份傳單,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來。

 

更糟糕的是,7/24晚上教育局辦了「樹木移植說明會」,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態度極為強硬地將開會程序一路走下去,即使被議員逼著讓我們播放當初暴力移樹的影片,尷尬之下,還是宣布散會。

(詳見苦勞網報導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4370

 

在市政府的「示範」之下,遠雄會硬幹的擔心果然成真,8/2的說明會,遠雄就是很堅持,即使全場都翻騰起來,即使所有議員都認為「會不成會」,即使市府官員也說「應該重新辦理」,還是很堅持要辦下去。

(詳見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0996

 

遠雄總是學不會教訓。

2007522日,遠雄舉辦環評送件前說明會,我們質疑會議通知為何在兩天前才發出?他們還堅持要辦,我們全部退場後,他們居然對著自己員工簡報起來。

我們到市府抗議,市府於是要求遠雄重辦說明會。

2007728日,遠雄依照規定重辦說明會,當天雖然沒有對焦,但說明會順利「完成」了。

2007128日,遠雄送環評的資料,與當初說明會不同,環評會要求再重辦說明會。

200782日,遠雄在最後說環評說明會「擇期再開」。

 

遠雄只要照規矩來,誰能依法阻擋他辦說明會呢?

遠雄和市府簽約近兩年,到現在還無法動工,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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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舉最後關鍵的黃金週,為了避免選前橫生變數,國民黨執政的台東縣政府暫緩了爭議性的美麗灣BOT環評,台北縣長周錫瑋也宣布不拆原住民的溪洲部落,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原本特別在十七日下午召開第67次會議,安排確認大巨蛋92年舊環評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在地方民眾輪番發言反對下,環評會議將待樹木保護委員會確認後再審,松山菸廠殘存的老樹暫時不會移植,但地方居民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被稱做大巨蛋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於民國92年舊環評通過後一個月內,市府在未履行任何環評承諾下,即展開拆屋移樹的工程,明顯違反環評法第七條第三項。也是當地居民的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於96年7月19日向台北市政府遞送公民訴訟書面告知,環保局於60天期限到期前夕的9月5日對教育局開立兩張各30萬元罰單及勒令停工,並在9月3日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將拆屋移樹行為自環評報告書當中的「施工行為」剔除,送環評大會審查通過。唯樹木保護為文化局管轄業務,待97年12月12日文化局樹保會議通過後,環評會此時再度召開會議確認樹木數量,以便開發單位重新繼續移植樹木。

潘翰聲抨擊,環保局為開發單位的違法行為擦屁股,等於將環評當作衛生紙,而松山菸廠的珍貴老樹在未經審慎評估下,就被草率移走,生態環境都被徹底破壞了,現在進行中的重作環評還有什麼意義呢?呼籲北市環評委員挺起來,效法中央環評委員罷審蘇花高的骨氣,要求重作環評未通過之前不得再移植任何樹木,千萬不可立下「先破壞再環評」的惡例。

當地的新仁里里長李財久及華聲里里長陳金花共同指出,松菸老樹和地方居民一起成長,年紀比許多人都還要大,卻被說成不是老樹而任意移植,難怪寶湖國中的樹木銀行會變成「樹木墳場」。春暖花開的3月植樹月,市政府照例推出植樹秀,卻在背後繼續戕害松山菸廠數百株老樹,偽君子的行為令人不齒。

荒野保護協會游藝,從1947~1948年的美軍空拍圖、和航測中心的航照圖,均可佐證松山菸廠園區內大部份老樹自日據時代即存在至今,當然超過50年的認定標準。其中包含白千層、蒲葵、大葉桉等三個種類,在市府花費鉅額公帑製作的環評報告書及規劃報告書即明白指出,皆為日據時代所植,但樹木保護計畫的136棵保護樹木中卻完全沒有這三類。

有環評委員,開發單位與地方居民、環保團體的意見沒有交集,應該針對問題製表逐一回應,否則未來一直有抗爭並非好事。教育局官員則將責任推給主管樹木保護的文化局。雖然有委員認同在重作環評未通過前不應有任何移樹行為,但擔任主席的環保局長沈世宏,最後仍未接受此一意見,民眾認為應是受到上層要求通過巨蛋環評的政治壓力。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認為,整地原本就是開發行為,地方環保單位根本無權做出逾越環評法的決議,未來一旦定案,將會提出訴訟。

【會後新聞稿】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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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環評會日昨決議,要求大巨蛋開發單位辦理重大變更說明會並重作民調,稍早的都市設計審議會則決議,加開交通維持計畫的專業會議及民眾說明會,我們見到中階技術官僚提升公共決策品質的努力;然而郝龍斌市長「在松菸興建大巨蛋的目標不會改變」一席話,恐讓政治壓力再度凌駕專業判斷。近年核四、樂生等重大公共議題,若非陷入黨派兩極對立就是徹底邊緣化,我們應當趁著巨蛋尚未泛政治化前,把握理性討論的寶貴機會。

 

遠雄集團將大巨蛋開發量體擴增超出原計畫一成以上,啟動了重辦環評機制,在06年前市長馬英九與遠雄簽下BOT合約後,開發權從市府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轉移至遠雄手上,因此遠雄毫無疑問是重作環評與民調的執行單位。而大巨蛋之所以延宕十六年,早先是中央與地方不同黨派間政治角力下的選址問題,後幾年則是開發團隊內部重組所致,環評不僅從來都不是絆腳石,甚至2003年還迅速在三個月內就通過環評說明書,未進入第二階段的實質審查

 

BOT簽約已超過一年市府還未交地給遠雄,除了先砍樹再環評的爭議過大,且移植後老樹枯死上百株,樹木保護委員會遲未通過老樹移植計畫,開發單位視環評為無物的輕忽心態,也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先是舊環評通過後不到三十天,教育局就急著拆屋移樹,違反環評承諾應辦事項,在我們民間團體提出公民訴訟告知後,環保局開出兩張三十萬元罰單,開發單位才急忙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欲將違法行為合法化。另一方面,遠雄去年舉辦環評送件前說明會,遮遮掩掩不欲民眾積極參與,同樣是公民訴訟的威脅下,環保局勒令重開說明會,印證了欲速則不達。

 

回溯1992年職棒初期的黃金年代,一場大雨中職棒迷對著行政院長郝柏村高喊「我們要巨蛋」,即興式的民粹衝動促成了國家重大決策。而今時空環境已大不同,振興職棒的藥方多著墨於大環境等軟體改造,加上小巨蛋體育被商業排擠的殷鑑,鮮少有人寄望於大巨蛋的硬體崇拜。與其魯莽而不計代價地實現過時承諾,不如讓最新民意來決定大巨蛋的未來

 

儘管市府已和遠雄簽約,但合約中環評、都審、樹保、古蹟、航高放寬等專業審查皆屬「非承諾事項」,任何一道關卡沒過,巨蛋都蓋不起來,不能歸咎於市府,也拿不到任何補償,這是開發商在簽約前就了然於胸的風險,也是一旦新民意決定不蓋巨蛋時的解套程序。

 

當年舊環評的蓋洛普民調,掩蓋了巨蛋週邊蓋滿商業設施的事實,以製造高度支持的假象,令地方居民耿耿於懷。既然重辦環評民調就得重作,民調品質更需把關,必須將松山菸廠森林公園的替代方案,及巨蛋加綠地無商業設施的折衷方案一併列為選項。

 

其實,市中心珍貴土地的使用,正彰顯市民對城市前景的想像。倫敦最近鹹魚翻身展現與紐約爭奪金融中心企圖,其市中心有八十幾個大小公園,綠地面積達四分之一,反觀台北綠地低於5%,平均每位市民分不到一棵大樹。一零一大樓即將被中東油國大城追趕過去,我們蓋兩顆巨蛋繼續投入硬體競賽,也無法永保領先,不如擴增綠地提升生活品質,也為孩子和自己留下一片蟲嘶蛙鳴的心靈休憩所。最後懇求諸位台北市民,未來如果您接到民調電話,請為大聲說出「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巨蛋」

  

BY 潘翰聲(綠黨秘書長、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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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30 

郝:松菸建大巨蛋 目標不變

劉添財、陳怡妏/台北報導

 

     環評委員裁示大巨蛋開發案,開發單位應補件再議,勢必影響小巨蛋開發時程,市長郝龍斌廿九日在市政會議上指示,要依環評委員要求做好補件工作,不過環評委員並未要求變更興建大巨蛋的政策及地點,因此市府在松菸興建大巨蛋的目標不會改變

 

     先前曾擔任大巨蛋甄審委員會召集人的市府秘書長李述德也說,大巨蛋從民國八十一年討論迄今,已經花費太多時間,部分市民已不耐如此的慢速,因此在配合環評委員的要求下,一定要把握開發的時程。上述主張也獲得郝龍斌的認同。

 

     環局:環評應由開發單位補件

 

     至於環評委員要求從開發量體、交通維持計畫、重大設計變更說明會等,都要重新做民調,台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民調本來就該由開發單位進行,並沒有任何問題。

 

     環保局表示,大巨蛋開發案第一次環評已經通過,但採BOT後因為遠雄規畫開發量體超出原來的10%,所以才有委員要求遠雄必須重做環評,而且連民調也要重做。

 

     環保局指出,環評會就開發單位提供的報告做事實審查,資料不齊全本來就該補件,至於教育局和遠雄那個單位該補件,誰才有責職,與環評會無關,環評會也不會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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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1/28會議後續的媒體報導,畫紫色的粗體字是遠雄推卸責任的說詞。我的回應見下一封。

時報 2008.01.29 
大巨蛋 重開公聽會 重作民調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開發案廿八日上午重辦環評會議,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決議,要求開發廠商遠雄集團再舉辦說明會和民意調查。遠雄巨蛋公司表示,當初市府要蓋大巨蛋,遠雄才去投標,現在要遠雄針對「是否該興建巨蛋」做民意調查,並不合理

     北市府昨針對大巨蛋開發案重辦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親自到場簡報,說明巨蛋開發規模與交通衝擊對策等爭議,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和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表,亦到場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你來我往,氣氛火爆。

     環團批市府球員兼裁判

     環保團體表示,大巨蛋開發名為提倡體育文化,目的卻在龐大的商業利益,大巨蛋只占基地的26%,規畫為多功能使用,功能與鄰近小巨蛋相去不遠,體育活動比例低,名不副實。

     此外,市府自己提出的開發案,自己審議環評,球員兼裁判不合理,環評淪為替市府錯誤決策背書的工具,應移至環保署審查。市府九十二年環評決議還沒有兌現,教育局就開始移樹整地,去年環評又官官相護,認可違法整地行為,今後再補環評已失去意義。環評前說明會與實際規畫內容不同,應重新辦理說明會。

     環評委員接著閉門討論1小時,由環保局綜合企畫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轉達決議。他說,遠雄規畫與民意的落差,應製作對照表,並就規畫變更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和民意調查。

     此外,開發廠商須將歷次環評提出的規畫差異,及對環境的不同影響,做出比較對照表,並經都市設計審議初步確認巨蛋開發規模、審定交通維持計畫。環評委員也要求廠商說明BOT合約條件,釐清開發行為和屬性,以及替代方案。若規畫興建國際觀光旅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待上述說明會和民調等資料送件,再作環境影響評估審議。

     居民代表 雀躍不已

     居民代表和環保團體聞言雀躍不已,估計此一決議,大巨蛋開發時程至少延後6至12個月,「最好遠雄和市府解約」,松山菸廠應規畫為森林公園。

     遠雄當場亦表達不滿,認為市府要求遠雄作民調不合理。遠雄公共事務部協理蔡宗易說,市府九十二年決定蓋大巨蛋,遠雄九十五年與市府簽約,「民意調查,要調查什麼?」蔡宗易強調,絕對不做「是否要蓋大巨蛋」的民調,這是市府的決策和職責;若市府最後決定不蓋大巨蛋,就有違約問題,應循法律途徑解決

 

時報 2008.01.29 
趙藤雄:由北巿府負責
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興建案昨日遭台北巿環評委員會退回,要求就計畫變更部分補齊資料,並且要求遠雄重做民調,面對工期可能大幅延後,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他會盡力克服一初困難。至於重做民調問題,他認為,應由原做民調單位、北巿府負責。

     趙藤雄並強調,推動大巨蛋計畫,困難重重,但遠雄絕對沒有要求要終止契約。並會在下次開會前,儘快補齊相關資料送環評會審議。

     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無奈地指出,遠雄尊重多數民意,但不希望政府將民意強加在業者身上。公司推動大巨蛋事項,一切都按契約規定行事,未來希望政府公權力能夠伸張,因為沒有任何企業受得了一件標案動不動更改遊戲規則,支出成本不斷拉升

     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先預計以186億元興建,趙藤雄說,現在至少要追加70億元以上

     蔡宗易指出,大巨蛋設計有所改變,但絕對會考慮都會景觀發展。

     對於巨蛋周遭的交通運能受到質疑,遠雄舉出「中和遠東世紀廣場」的經驗表示,當地基地面積6公頃,比體育園區10.2公頃小,但樓地板數總計有21萬建坪,是巨蛋園區的2.2倍,但因有良好動線規畫,使得每日3500部汽車、8000部機車、大小貨車1000部、數十部40呎貨櫃車及40000人次等均能順暢在周邊行駛及進出。

     蔡宗易說,相信在遠雄的規劃下,大巨蛋周遭交通未來還可暢通無阻。

 

大巨蛋環評 須重辦說明會

 

【聯合報╱記者洪家愉/台北報導】

2008.01.29 03:45 am

台北市政府舉辦環境評估審議委員會,昨天進行大巨蛋BOT開發案環評程序審查,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在現場質疑巨蛋在當地存在的必要,痛批開發單位遠雄所作的環評及民調不合格,委員會裁示遠雄需補齊相關資料,重新對居民召開說明會,補作最新民調後,才能繼續送審。

審議委員們要求遠雄必須提出大巨蛋施工的交通維持計畫,先送交通局審查通過;初步在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要確定最後要興建的建物量體大小,及該新量體對環境做造成的衝擊,和之前量體未變更前的衝擊必須做比較。

再者,遠雄要提供一分與市府簽定的BOT條約內容,以利委員們了解,釐清興建旅館的開發屬性,到底是國際級還是一般旅館,並且為顧及地方民意,遠雄還必須針對量體的改變重新再對居民辦一場說明會,做最新民調以釐清民意。

對委員會的決議內容,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後當場表示不能接受,對民調直言「不作了」。

遠雄副總蔡宗易說,遠雄會儘快補齊依法所需的文件,但不該遠雄去做的民調,以及之前就陸續針對量體變更所開過的說明會,遠雄不認為應該再去作,將依法爭取權利。

昨天召開的環評審議委員會,主要是針對遠雄大巨蛋及周邊設施量體增大10%所進行的重辦環評程序檢查。

原本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開發商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如果是委託被環保署連續兩年評定為A級合格的顧問公司所作,得不需要作環評的程序審查

雖然遠雄合於此規定,但環保局有鑒於大巨蛋開發案受到社會大眾多方關注,才特別從程序審查做起,審查內容包括開發商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以及開發商針對當地居民所舉辦的說明會書面記錄等文件及內容是否備齊。

2008/01/29 聯合報】

 

遠雄巨蛋 環評受挫
【經濟日報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2008.01.29 04:15 am 
遠雄集團投資的台北大巨蛋BOT案昨(28)日舉行第一次環評會議,在環保團體要求市政府停止審查下,遠雄必須重辦公聽會、重做民調,並重新出具環評報告。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指出,松山菸廠樹木無法遷移,台北市政府原訂去年11月交地的時程已拖延數月,現又要求遠雄重頭再來,勢必拖延完工時間,希望公權力拿出魄力解決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也到場簡報,但在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列舉五大理由、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數度言詞交鋒,最後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重做民調的決議,讓遠雄集團大表不滿。
遠雄原訂民國99年底完工,100年開始營運,但這一年來受到環保團體掣肘,讓預定的交地流程一再延後
蔡宗易指出,大巨蛋採用BOT招標,就是希望結合民間的專業與活力、效率與資源,以利廠館有效利用。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預計186億元興建,後來追加逾70億元,就是希望打造國際級的巨蛋園區。
2008/01/29 經濟日報】

 

得做大巨蛋民調 遠雄氣炸

自由〔記者林相美、林美芬/台北報導〕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昨天舉行第四次環評,由於全案歷經變更,環評委員裁示開發單位應補件再議,包括先確定開發量體、交通維持計畫、針對重大設計變更辦理說明會,以民調瞭解民眾是否贊成巨蛋。對此,遠雄不滿說,民調是市府的權責,不該由遠雄進行。

「市府權責怎可外推」

由於補件甚多,會後一度傳出遠雄不滿,甚至揚言不做了,不過,遠雄發言人蔡宗易表示,所謂不做是針對民調部分,因為市府政策要興建巨蛋,遠雄才會依法投標,如今卻又要開發單位自行做民調,根本不是遠雄的職責;至於其他需要補做的資料,遠雄也會依法補件。遠雄強調,未來巨蛋完成後,如果房價下跌,將用現有鑑定價格加利息買下巨蛋周遭房價下跌的房子。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親自到環評會場簡報,包括綠黨、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環保團體及地方人士也到場關心,雙方針對開發量體、交通衝擊等議題數度交鋒。

環委指遠雄應再了解民意

環保局綜企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表示,環評委員認為,遠雄應針對與民眾意見有落差的部分製作對照表;針對變更擴大的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之後再辦理民意調查,至於建築量體需等到都市設計審議有初步確定、交通局與都發局完成交通維持計畫,及開發行為屬性釐清後再審,若是國際觀光旅館,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而遠雄也應說明BOT合約條件,以及與市府的權利義務關係。

 

工商時報2008.01.29

升級綠建築 造價追加70億

【蔡惠芳/台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昨(廿八)日進入第一次環評審查程序,儘管在做民調一事上,遠雄與主管機關有不同堅持,但遠雄對大巨蛋的規畫未受影響,又聘請到全球號稱旅館設計第一能手的美國WAT&G事務所、及杜拜帆船飯店(Burj Al-Arab伯瓷酒店)的KCA室內設計師,結合全球知名的景觀設計公司ACLA進入團隊,使得整顆「大巨蛋」已升級為環保的「U巨蛋」,造價也必須再追加七○億元,成為二五六億元,為遠雄企業團集團總動員中、未來投資手筆最大的BOT案。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室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目前遠雄「大巨蛋」已蛻變為「U巨蛋」。巨蛋園區特別規劃綠化景觀四大廣場,附屬設施屋頂綠化、空中庭園,結合綠建築、節能、太陽能、節水等,更環保、更有生命力、更能永續經營

     遠雄投標時,巨蛋園區原先預計將斥資一八六億元興建;最近,隨著巨蛋一再「加料」、加值,董事長趙藤雄透露說,現在這顆「U巨蛋」的總造價,至少要再追加七○億元以上,希望打造國際級的巨蛋園區,成為世界上一個成功典範。

     趙藤雄表示,他從事建築四十七年,累積也有四百多個建案,在美國法國也有二十多年,一定會將先進國家的優質範例引進國內。目前,遠雄聘請的團隊除全球規模最大的運動場館設計公司「HOK S+V+E」,來負責巨蛋的設計規劃外,擁有世界奧運連續七屆主場館設計經驗、負責施工興建的日本國際級的營造商「大林組」,在台灣也有七十多年的營建經驗以及國際巨蛋的施工經驗。

     另外,也結合找來香港最大的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旅館設計世界第一的美國WAT&G事務所、杜拜帆船飯店(Burj Al-Arab伯瓷酒店)的KCA室內設計師,及ACLA世界景觀公司,光是設計費,就高達一三億元以上,遠雄希望能讓市民享有最安全最舒適的活動空間,不但是台北的地標,也是國際注目的巨蛋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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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 2008/1/28

 

台北大巨蛋BOT案,於28日上午舉行重辦環評會議,開發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罕見地親自到場簡報,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列舉五大理由,要求退回環評說明書,雙方數度言詞交鋒。最後環評委員做成補件再審的決議,由於必須重作民調,趙藤雄揚言「不做了!」。下午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澄清,他們是說不做民調,而非不做巨蛋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則表示,地方居民希望松山菸廠成為台北第二座森林公園,而依據BOT合約,環評屬於市政府「非承諾事項」,若環評沒過導致無法開發,遠雄無法歸咎於市府

 

在開發單位簡報後,民間團體就由綠黨潘翰聲、荒野保護協會游藝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林培杰,輪番就程序問題發言,要求立刻停止本案審查,以維護環評法尊嚴。潘翰聲列舉五大理由包括,一、左手審右手,應移至環保署審查!二、先破壞再環評,還要環評委員擦屁股! 三、開發目的虛偽不實! 四、環評說明書不符作業準則,應予退回!五、環評送件前說明會胡說八道,應重新辦理!(詳見附件)游藝則提出證據指陳環評說明書不符作業準則,包括植物生態、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文化遺址等三個項目,張淑花等三人撰寫者資格不符,另在第六章之氣象、空氣品質、噪音與振動、電波妨礙、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環境等項目,及第七章之地文及地質、水文及水質、空氣品質、廢棄物、生態環境、景觀與遊憩環境、人文社會經濟、交通、文化古蹟等項目之撰寫,均不符作業準則規定,其資料詳盡令在場人員相當震驚(詳見附件)。林培杰則要求本案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實質審查,至少要依北市環評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辦理初審會議,並指出製作環評的黎明興公司,當初就是中信金集團在新店安坑焚化爐的環評撰寫者,該案因評估未盡確實,導致嚴重的居民抗爭

主席裁示程序問題待委員自行討論,包括華聲里里長陳金花、新仁里里長李財久、光復國小家長會巨蛋監督委員會楊啟鵬,及多位地方居民則輪流發言,對巨蛋提出諸多疑慮。趙藤雄則就說明會回覆內容、國際化、開發量體、交通衝擊等議題與居民數度交鋒,甚至重提若房價下跌願意價購,且遠雄已在進行巨蛋週邊土地鑑價,若有人要賣他「現在就可以買」!兩位里長粗略估計,以目前每戶約二至四千萬元,乘上週邊至少四、五千戶,遠雄全面收購價格將高達一千億元以上,與會者也對遠雄的財大氣粗咋舌。

 

在環評委員閉門討論約一小時後,環保局綜合企劃小組簡任技正呂登隆轉達委員們補件再審的決議:一、在遠雄與民眾意見有嚴重落差的部分,應製作對照表,並就環說書量體較前次說明會變更擴大的部分重新辦理說明會,之後再重新辦理民意調查二、待確定事件釐清後再審,包括建築量體待都市設計審議有初步確定再審,待交通局與都發局完成「交通維持計畫」後再審,開發行為屬性釐清後再審(若為國際觀光旅館,則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三、請遠雄說明BOT合約條件,能做多大幅度變更,以便提出因應對策。

 

趙藤雄聞訊大表不滿,特別是重作民調的部分,遠雄認為BOT簽約,就是已經決定要蓋,民調應該是市政府要作的事項,如果這要業者來做,那「我們就不做了」。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依據BOT合約,環評屬於市政府「非承諾事項」,若環評沒過導致無法開發,遠雄無法歸咎於市府,包括目前審查中的都市設計審議、文化資產保護審查、樹木保護審議、航高限制放寬等關卡皆是同樣道理。24日都市設計審議也是補件再審,並加開交通維持計畫的專業審查,都發局長許志堅表示,這幾道關卡目前是各依權責平行審查,並相互告知審查進度,未來告一段落後再進行聯席審查會議。據估計,環評會議要求業者重辦說明會及民調,大巨蛋開發案將出現變數,開發時程至少也將延後六至十二個月以上

 

松菸森林公園催生聯盟、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綠色陣線、新仁里反巨蛋自救會、華聲里反巨蛋自救會、正聲里反巨蛋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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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更精彩,不知道環保局的環評程序審查是怎麼作的?

這是荒野保護協會的游藝所做,在1/28環評審查一開始所提出的程序問題,開發單位沒有回應,後來環評委員的閉門會議的結果如何也不知道,但許多與會的人都很驚訝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整理。

壹、            依據作業準則第六條之規定-「說明書及評估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依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附件三﹚、評估書初稿、評估書應記載事項及審查要件﹙附件四﹚、說明書、評估書初稿應檢送之圖件﹙附件五﹚規定辦理。」

       本會認定本案環說書以下調查項目內容不符作業準則附件三之規定:

一、            第六章  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

(一)            6.2物化環境

1.  6.2.1氣象:

    本項目表6.2.1-7最大降雨強度僅提供十年之數據,不符附件三附表六氣象類最大降雨量或年最大小時降雨量需取得最少三十年資料之規定。

 

2.  6.2.2空氣品質

    本項目所提供各項表格、附錄調查資料,未包含「鉛」與「落塵量」之調查數據,不符附件三附表六空氣品質類規定。

    本項目第六項所列之惡臭調查,依據附表六規定應為獨立之調查項目,不應納入空氣品質調查中;又惡臭調查僅針對基地範圍內採樣分析,未進行廠址附近住宅區及相關敏感區之監測採樣,不符附件三附表六惡臭類規定。

 

3.  6.2.3噪音與振動

(1)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源未評估鄰近營建工地(刑事警察局科技中心大樓新建工程),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規定。

(2)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敏感受體未針對基地鄰近之住宅區如新仁里、華聲里、正聲里、復建里、復勢里、興隆里進行監測調查,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規定。

(3) 本項目噪音及振動敏感受體未針對運輸道路、棄土道路旁之鄰近住宅區、學校進行監測調查,不符附件三附表六噪音與振動類之規定。

(4) 本項目噪音與振動敏感受體光復國小受本開發案影響最嚴重處為該校之操場與高年級教室(參附件五),本案於該校進行之監測位置,無法明確分析該校所受影響,該校之監測作業應予重新辦理。

 

4.  6.2.8電波妨礙

本項目未針對計劃範圍附近五百公尺範圍內,進行最少ㄧ次之收視品質調查或既有資料收集,不符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電波干擾類調查方式之規定。

 

(二)            6.3生態環境

    本項目陸域植物生態調查與開發基地現況嚴重不符,水域生態亦未進行植物調查,不符作業準則第27條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生態類調查項目、調查方式之規定。

 

(三)            6.5社會經濟環境

1.  6.5.5居民關切事項之居民問卷調查與分析,採用91年11月15日蓋洛普公司之問卷資料,該份問卷調查題目涉嫌隱匿本案規劃內容,以提供不實資訊取得有利開發行為之問卷調查結果,本會要求撤銷其相關內容。

2.  本項目未進行水權及水利設施、社區及居住環境等調查分析,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六社會經濟類調查項目之規定。

 

二、            第七章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

(一)            7.1自然環境

1.               7.1.1地文及地質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地形、地質及土壤」項目之環境因子「(9) 地震及斷層」與「(11) 地層下陷」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4、26條之規定。

 

2.               7.1.2水文及水質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水」項目之環境因子「(3)地下水」第1點「估計說明地下水抽取及補注量,依相關資料判斷地下水水位流向之改變」與第2點「預估開挖所造成之洩降情形、分析對地下水層之影響」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4條之規定。

 

3.               7.1.3空氣品質

    本案開發行為有70公尺以上之高層結構體,依作業準則第22條之規定,應進行日照、電波及空氣污染物擴散等預測與評估,另依作業準則第42條之規定,高樓建築另需進行帷幕牆反光以及室內停車場廢氣排放等之衝擊評估。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氣候及空氣品質」項目之環境因子「(1)氣候及風」、「(3)日照陰影」、「(4)熱平衡」等項目進行預測評估,也未進行帷幕牆反光及室內停車場廢氣排放之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2、42條之規定。

 

4.               7.1.6廢棄物

(1) 本項目未針對施工階段棄土清理方法對環境可能造成之影響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13條與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廢棄物」項目之規定。

(2) 本項目未針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合格家數、處理能力、可能容納數量等進行說明,不符作業準則第13條之規定。

 

5.               本項目未針對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物理及化學類」所定環境項目「6.惡臭」與「10.能源」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之規定。

 

(二)            7.2生態環境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不符作業準則第27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生態類各項目之規定。

 

(三)            7.3景觀與遊憩環境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未針對遊憩需求、遊憩資源等進行分析預測,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景觀及遊憩類各項目之規定。

 

(四)            7.4人文社會經濟

本項目內容過於簡略,未針對土地使用方式、發展特性、鄰近土地使用形態等進行預測評估,也未針對人口組成、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進行分析預測,另外有關就業、經濟活動、土地所有權、地價、生活水準等有關經濟層面,以及社會體系、社會心理、安全危害等有關社會關係之環境因子亦未進行預測評估,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土地利用」、「社會環境」、「經濟層面」、「社會關係」等項目之規定。

 

(五)            7.5交通

    本案開發量體較原計畫增加12.38%,但交通評估之人、車潮以及停車需求均較原計畫少,已涉嫌以不實之評估數據送審,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於97年1月24日亦針對交通問題進行討論,決議由都發局與交通局成立交通評估專案小組進行交通評估,本會建議本案環評交通評估部分應待交通評估審議完成後,再送環評審查。

 

(六)            7.6文化古蹟

本項目未針對建築、生態、地質、建築結構體、活動事件、民俗、文化等進行建築特點、紀念價值、文化資源之說明,不符作業準則第28條以及作業準則附件三附表八文化類之「教育性」、「科學性」、「歷史性」、「紀念性」、「文化性」等項目之規定。

大巨蛋重辦環評說明書(本文及附錄)

http://www.epb.taipei.gov.tw/report/bullet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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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荒野保護協會的游藝所做,在1/28環評審查一開始所提出的程序問題,開發單位沒有回應,後來環評委員的閉門會議的結果如何也不知道,但許多與會的人都很驚訝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整理。

 

壹、            依據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影響項目撰寫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本國技師證書,且其執業範圍與撰寫內容相關者。

二、                具有撰寫內容相關項目專業之大學以上學歷,且有一年以上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項目工作經歷或接受環境影響評估專業訓練達十小時以上領有合格證明者。

三、                具有撰寫內容相關項目專業之專科以上學歷,且有二年以上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項目工作經歷或接受環境影響評估專業訓練達二十小時以上領有合格證明者。」

 

    本會認定本案環說書第三章之以下影響項目撰寫者資格不符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規定:

一、                植物生態-張淑花

1. 張淑花相關學歷為逢甲大學建築系,經查逢甲大學建築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一)並無植物生態之相關課程。

2. 張淑花所持技師證書為中華民國景觀學會認證之景觀師證書,其資格僅符合作業準則附件三第六項、第七項作業規定之附表六、附表八景觀遊憩調查項目。

3. 張淑花之學經歷與所持證照,不符本案環說書「植物生態」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植物生態調查應重新辦理。

 

二、                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陳燕玉

1. 陳燕玉相關學歷為東海大學環境科學系,經查東海大學環境科學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二),並無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之相關課程。

2. 根據黎明興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人力介紹(參附件四)資料,陳燕玉於該公司之專長項目為「設計簽證」與「廢水處理」,並非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

3. 陳燕玉之學經歷不符本案環說書「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社會經濟及土地利用調查應重新辦理。

 

三、                文化遺址-黎德明

1. 黎德明相關學歷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經查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系課程內容(參附件三),並無文化遺址之相關課程。

2. 黎德明所持技師證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環境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其資格僅符合作業準則附件三第六項、第七項作業規定之附表六、附表八「物理及化學」類別之環境項目。

3. 根據黎明興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人力介紹(參附件四)資料,黎德明於該公司之專長項目為「環工」、「機械」、「環境影響評估」、與「廢水處理」,並非文化遺址。

4. 黎德明之學經歷與所持證照,不符本案環說書「文化遺址」調查項目之資格,已違反作業準則第二條之ㄧ第二項之規定,本案環說書之文化遺址調查應重新辦理。

 

大巨蛋重辦環評說明書(本文及附錄)

http://www.epb.taipei.gov.tw/report/bullet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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